安丘市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_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安丘市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

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

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潍坊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深化全市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更好地为促进全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服务。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三)基本原则

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推行行政决策公开

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要程序加以规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重点公开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积极探索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

(三)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公布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任何行政机关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置和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要逐步依法将审批职能和审批事项集中到服务中心公开办理,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四)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和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以及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以适当方式定期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还要及时公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以及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季度统计并公布所属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五)着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熟做法,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打好基础。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所有面向基层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职责。

三、深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一)理顺管理体制

政务服务中心对政府各部门进驻事项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日常考核和年度公务员考核,受理服务对象投诉,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完善服务功能

坚持应进必进。凡面向企业、群众,为社会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以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均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由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不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需由部门单独设立服务大厅的,必须由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暂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单独设立服务大厅。坚持依法行政。所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都要按照“许可(审批)主体、许可(审批)事项、许可(审批)依据、许可(审批)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的“八公开”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互联网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坚持充分授权。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能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应当场办理,使一般性审批事项都能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坚持规范高效。对同一个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由政务服务中心明确牵头部门并由牵头部门会同协办部门,采用现场踏勘、现场会办和联合会办等方式实行联合办理,提高联审会办效率。

(三)创新工作机制

加快建立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机制。整合行政许可(审批)职能,设立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科(室),明确工作职责,统一行使行政许可(审批)和相关配套服务职能,条件成熟的综合服务科(室)应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努力实现职能归并率、项目到位率、人员到位率、审批授权率均达到100%。要积极创新创优服务方式,在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的基础上,结合窗口实际,积极推行提示服务、预约服务、上门办理、代理服务、延伸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将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纳入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务网资源,通过互联互通,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完善地、县(市)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各职能部门多位一体的审批网络体系。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导入数字认证等先进技术,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提高网上审批的实效性。应设置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五)加强监督管理

监察机关要选派监察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依法依纪对中心管理机构和窗口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通过行政审批网上监察、行政效能监察、执法责任制检查以及电子监察等形式,加大对项目审批和收费行为中“应进未进、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情节严重、拒不纠正的行政行为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设立投诉窗口、投诉电话、举报箱、电子信箱等形式,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要重视发挥特邀监督员队伍和新闻媒体的作用,促进政务服务中心持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从实际出发,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措施,循序渐进,务求实效。行政首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编制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要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统筹安排,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政务公开程序、规范服务中心运行、评议政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制度,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标准和程序,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研究建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机结合的制度规范,使之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部门(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过程监察。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避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安丘市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安丘市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 意见 安丘市 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 意见 安丘市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