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赴武汉[推荐]_武汉青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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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赴武汉、西安两地招才引智
2012年12月11日13:50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青岛12月11日电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百万人才集聚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青岛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于本月15、16日两天,组织65家企事业单位,赴武汉、西安举办“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推介洽谈会”。
据介绍,本次洽谈会将吸引两地丰富的人才智力资源,加快青岛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活动分为推介宣传、现场招聘、高校合作等版块,重点向两地高层次人才展示青岛市人才发展环境、引才优惠政策,人才发展战略。由65家单位组成的人才引进团现场将提供高层次岗位2000余个,涵盖海洋经济、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网络科技、软件开发、建筑工程、机械设计、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预计将吸引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的硕博人才、优秀本科人才以及社会各界中高级人才参会。本次推介会上,青岛还将与武汉、西安两地21所高校签订人才合作协议,为将来双方开展人才信息共享、人才创业与交流、人才实习实训、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提供便利。
本次洽谈会是青岛赴上海、大连之后,开展高层次人才推介引进活动的第三、四站,是青岛市向全国大中城市推介人才发展环境和人才引进政策的有效举措,将进一步加快国内高层次硕博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为蓝色经济核心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杨红 陈佼琳)
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简介
2012年08月14日03:30 |
一、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政策
1、对引进到我市工作落户或办理《青岛市居住证》,在青居住工作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部分优秀人才,实施购房安家补贴:符合《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第一条第1、2、3款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贴。
2、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和创新团队,一次性给予50—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3、对引进的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一次性给予30—100万元的科研项目启动资金。
4、对引进且聘用的优秀人才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其上一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为期三年的奖励。
二、青岛“人才特区”政策
1、特一类创业项目:给予不低于5000万元的支持。
2、一类创业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的支持。对取得社会化风险投资支持的,可给予风投总额20%的跟投支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当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二类创业项目:给予300万元的支持。对取得社会化风险投资支持的,可给予风投总额10%的跟投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当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4、三类创业项目:给予100万元的支持。对取得社会化风险投资支持的,可给予风投总额5%的跟投支持,跟投总额不超过30万元。
5、对创业满三年且在青自购住房的,分别给予特一类项目创业人才100万元、一类项目创业人才50万元、二类项目创业人才30万元、三类项目创业人才10万元的购房安家补助。
6、对“特区创业项目”在“人才特区”租赁办公用房给予补贴。租赁孵化器场地10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入驻面积给予第一年全额、第二年70%、第三年50%的租房补贴。租赁加速器场地的,按入驻面积给予第一年每天每平方米1元、第二年每天每平方米0.5元、第三年每天每平方米0.3元的房租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
7、对“特区创业人才”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可按其上一年度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为期三年的财政补贴。“特区创业项目”可优先通过青岛保税区办理进出口业务,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青岛英才”扶持政策
1、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连续5年每年给予20万元科研扶持资金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2、对已经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人选,在享受“千人计划”政策扶持基础上,一次
性再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3、对已经入选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的人选,在享受“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政策扶持基础上,一次性再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四、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对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提供精装修100—110平方米的周转房和10万元安家补贴,免租金居住三年。三年后可按市场价继续租住周转房,或按照人才引进有关规定领取安家补贴。
五、研究生“留青计划”政策
对于引进的博士、硕士将连续三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0元、400元的住房补贴。(注:以上优惠政策正在调整中,详细情况请随时关注青岛政务网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