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民发129号_链家客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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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民发〔2007〕129号
成都市温江区民政局
2007年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工作总结
2007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创新载体,活化形式,整合资源,健全机制,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凸显了廉政文化在农村、是城市社区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备受好评。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组织保障坚强有力
我局始终把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当作一项大事来抓,上升到维护全区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成立了强有力的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的领导。在年初制定了做好镇(街)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并在3月份、9月份对各镇(街)政务、村(居)务公开进行了抽查。各镇(街)也相
应成立了由镇(街)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工作的领导。永宁镇在各村(社区)设置了村(社区)两委会纪检员。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乡土活教材讲透大道理
按照中纪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的“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的要求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温江区2006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温宣发〔2005〕11号),坚持“紧贴中心,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务求实效”的总体思路,延伸教育层面,将廉政文化教育的触角拓展到农村和社区,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提高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局作为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今年将此项工作列入一级目标,要求各镇(街)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面达100%,并指导各村(社区)利用专栏、板报、春联、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文化宣传。柳城、永盛、寿安、永宁等镇(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知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的新鲜事等编成具有川西农村特色快板、三句半、金钱板、车灯、小品等“乡土活教材”,把党的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的“大道理”讲深、讲透、讲活、讲小。永宁镇团结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宣讲队深入社区的林盘院落,田间地头,及时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基层和群众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农村党组织和党员身边的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
三、拓宽载体,探索途径,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 紧密结合“三农”工作和农村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坚持在拓宽载体中深化,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广度,在坚持中心组学习、廉政教育日、领导干部讲党课、培训、竞答等传统教育形式的同时,积极创新载体,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活动,扩大廉政文化建设的覆盖面,在内容上突出强调了四个结合。一是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并将其纳入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邀请优秀党员、老干部、老党员,专门给村(社区)党员干部作 “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报告。二是与法制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和农村文化室、图书室、“远程教育网”等农村思想教育活动阵地,引导农民读书看报、学法律、观看警示教育片,对农民进行时事政治、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三是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入村进户宣传演出、举办院坝演唱会以及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美德在农家”、“读丛书思廉政”等活动,促进形成和谐清廉的乡风、民风、家风,不断提高廉政文化的感染力、亲和力和说服力。万春镇把村(社区)干部组织到女子监狱,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四、规范村(居)务公开,加强基层组织,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性
为使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区民政局突出“真、严、实”,认真开展全区村(社区)开展村(居)务公开指导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3月份、9月份,会同区纪委、区
农发局对全区村(居)务公开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全区村(居)务公开面达到了100%,规范化率达到95%以上。
一是内容“真”。制定了全区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规范村(居)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政策、法律规定要求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关系全局的村级重大事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分为村务类、财务类、事务类和重大事项类等4大类25项,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代表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向群众公开,要求各村(社区)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翔实具体,绝不能搞假公开、半公开、不公开,使村务公开成为群众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
二是程序“严”。坚持把村务公开与镇(街)政务公开和村民小组的组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与农民增收、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区、镇(街)、村(社区)三级配套联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开,对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进行公告,征求意见,会后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决策程序提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季度公开一次,不能自行缩水,简单行事。
三是制度“实”。加强了督查力度,对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会、村财务监督小组会议等重要会议进行认真规范,专门向各村(社区)印发了《村(社区)会议委会记录本》、《村(居)务公开、理财小组会议记录本》、《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记录本》、《民事调解登记薄》、《好人好事登记薄》、《会议考勤-4-
登记薄》等相关纪律薄册,要求真实记录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委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情况;同时把村(居)务公开列入村(社区)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把考核的结果同评选先进挂钩,对村(居)务公开进行明察暗访,对不符合村务公开要求的镇(街)、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以此确保村(居)务公开真正落到实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民政 廉政文化 总结成都市温江区民政局办公室2007年11月12日印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