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调研材料_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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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浦口区交通运输局
2012年9月25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要求,现将我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浦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
(一)执法机构及队伍现状
1、单位构成:我局现有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航政、水路运政、港口港政5大类10个基层执法机构,都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这些机构由区交运局委托执法的是水路运政、港口港政以及收费站行使的部分路政职能,其它执法机构皆由法律法规授权执法。
2、人员构成:全局共有各类行政执法人员180人,其中年龄在45岁以上的70人,在30岁以下的15人,本科以上学历58人,大专113人,中专(含初、高中)9人;持交通部执法证130人,持省政府执法证50人,从事一线执法岗位具体行政执法人员139人。
(二)近年来主要工作做法
1、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不断完善。按照法治交通的要求,我局从执法行为规范抓起,对执法人员着装、举止、用语,以及执法文书制作、证据采集和现场执法检查都作出统一规定。每年坚持和各基层执法单位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并纳入
1“一体化”目标进行考核。在落实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大部制”改革后的职能调整,制定并落实有关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备、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检查监督、投诉举报、评议考核、负责人应诉、过错责任追究、执法风险防范等制度。针对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建立了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数据库,从源头上杜绝超越和滥用权力的现象,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近年来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或复议败诉案件。
2、创新执法机制,全面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我局在要求各基层执法单位加强行业日常管理的同时,多采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方式加强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超限超载和违法运输危险货物等行为的长效管理。路政部门在不断提高公路巡逻密度的基础上,汇同运政部门在超限检测点加大对超限车辆的查处力度,今年截止8月底,查处超限案件496起,驳载货物9771吨;航道、水运部门联合上航执法,护航护运;运政部门每月深入危化品运输、公交、出租车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每季度坚持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近年来,平均每年查处各类案件1600余起。今年截至8月底已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近2000件,有力维护了浦口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3、加强队伍建设,执法人员素质显著提升。交通执法队伍建设是执法工作规范与否的关键。我局对执法人员坚持岗前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相结合、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月度学法和季度考法相结合,做到年初提目标、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对于新进执法人员,严格实施资格准入制度,秉承持证上岗、领证必考的原则,凡从事执法岗位的人员全部经过省厅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上岗。对于新实施的法律法规,采取邀请专家讲座、送
骨干外地培训的方式,提高理解和执行能力。坚持每月4学时、每年1440学分的网络学习考试制度,把学习考试成绩与执法证年审相结合,对学法和业务考试不合格的,执法资格将予以缓审补考。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的同时,也加大了对硬件的投入,全局所有执法窗口都安装了监控设备,20多辆执法车每台都配备了手提电脑、打印机、GPS车载四路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各种录音录像取证设备,交通行政许可、处罚全部实行网上运行,阳光操作。
4、加大监督力度,执法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我局在局网站、区政府政务大厅、各执法单位处都严格按要求将执法标准、程序、依据进行公示。各执法单位对从轻、减轻或重大处罚案件全部实行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执法检查报备制度。局纪委不定期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督促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执法,避免出现执法争议。坚持每季度对各执法单位的文书案卷进行抽查,并将评查结果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全局及各执法单位配合“12345”以及“96196”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人员,即时受理投诉举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及时解决、答复和处理。
二、当前交通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执法队伍在年龄结构上偏于老化。近年来,限于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问题,各基层单位普遍存在执法队伍老化现象,有限的人员编制内缺乏必要的流动性,导致形成老的出不去、新的进不来以及有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的尴尬局面。以占全局执法
人员70%的运政部门为例,共有执法人员124人,在编90人中,50岁以上32人,40至50岁30人,30岁以下只有2人,人员老化现象突出。部分年龄大的执法人员由于身体和文化层次不能适应执法形势,被安排到二线岗位,而34名聘用、借用不在编的执法人员又因无法解决编制和待遇问题缺乏工作积极性。
2、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法律型、技术型专业人才匮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虽然全局180名执法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58人,大专学历113人,但大部份都是进入执法岗位的后学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和执法水平存在差异,工作力不从心。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执行纪律不严,极个别执法人员粗暴、简单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极易引发与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
3、趋利执法、以罚代管的现象仍然存在。交通部门所属的基层执法单位,基本都是自收自支单位。国家费税改革后,交通运输部门原来许多政策性收费项目逐步取消,随着职能调整和执法成本的提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问题越来越突出。由于人员膨胀,经费不足,一些执法单位为保障队伍生存与发展,导致以罚代管现象严重。以运政部门为例,执法人员124名,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只有500万,加上区政府的财政补贴每年合计不过600万,经费缺口较大,逐渐形成了用罚款来弥补经费不足的现象,阻碍了依法行政,弱化了行业监管,也损害了交通运输部门形象。
4、单一执法难度越来越大。限于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问题,执法单位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且执法部门之间配合不紧密,导致交通单一执法有难度,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不少服务对象法制观念淡薄,执法人员因行政执法挨骂挨打时有发生,致使执法
工作难以顺利进行,行政处罚难以到位。去年,我局运管部门在桥北、泰西路整治“黑车”过程中发生4起执法人员被打事件。路政执法人员在星甸超限点执法也多次遇到暴力抗法事件,导致交通执法工作压力很大,如履薄冰。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1、建立畅通的执法人员准入机制。一是建立退养让编制度,逐步消化素质低、年龄老化的问题,公开招录年轻且文化素质高的同志进入执法队伍,形成能进能出,公开公正选人用人的机制,彻底改变“有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和“有编不干、无编不想干”的现状。打破身份限制,实行同岗同酬、同工同酬,充分调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能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多渠道为执法人员“充电”。有计划地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逐步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制定的制度和机制进行考核评议,用制度来管理,用机制来调动积极性。
2、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一是执法保障。密切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配合,建立捆绑式综合执法机制,发挥联合执法的功效,克服“单打独斗”的不利局面,联合执法,解决一些长期积压的难题。二是监督保障。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内外监督机制,提高执法装备科技化水平,严格规范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和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经费保障。通过全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将执法单位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或参公管理,解决执法经费保障问题,确保经费足额到位,从根本上杜绝执法趋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