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毕业生暂缓就业注意事项_暂缓就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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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届毕业生暂缓就业注意事项
各位亲:
1、今年办理暂缓就业在学院就业办网站进行,步骤和去年我们在就业办网站进行就业意向调查一样。
(点击就业办网站左栏有一个框框:【暂缓就业说明】)
注意:填表后要记得提交,不提交的话就不算申请成功哦!
2、申请时间为今天——2014年5月27日截至。
3、不予办理暂缓就业的四种情况:
(1)外籍生源毕业生(港澳台);
(2)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
(3)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延长学籍、结业生)
(4)已履行全部签约手续的毕业生
4、建议办理暂缓的几种情况:
(1)已经和用人单位签约,但档案户口还没有落实的,比如在深圳工作,并且
深圳单位可以接收你的档案和户口,但是还没有最终落实的情况。
(2)考上了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还没有拿到录用函
(3)打算明年考教师、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国企等意向的学生
注意:
1、如果成功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可以在5月28日(仅此一天)到我这边查询,我以系统导出来的名单为准,如果你填表了但是没有进行提交则没有成功申请,自行负责。
2、成功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在六月上旬左右需要返回学校一趟进行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具体日期我5月底会通知,不得让他人代签。
3、成功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在毕业的时候是没有报到证的!!
4、成功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如果户口迁到学校来的则继续放在镇龙派出所,暂不迁移;学生档案则是放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不是在学校的。
5、办理暂缓前请各位考虑清楚,不要今天办理暂缓,明天就说要取消,慎重慎重!!
6、暂缓就业的弊:
(1)如要办理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等,必须解除暂缓就业
(2)不享受在校生任何待遇
(3)不能计算工龄、评职称、晋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