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持卡人的义务(材料)_怎么查死去人的银行卡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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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银行卡业务的迅速发展,银行卡风险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有这样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4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调查银行卡网络案件3,672起,涉案金额1.76亿元,较同期增长9.9%。显而易见,“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已成为银行卡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本文主要立足于银行卡发展现状,从分析银行卡业务风险的形式、风险原因入手,提出预防银行卡风险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银行卡,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一、银行卡业务风险的主要形式

(一)操作风险。一是审核客户资料的风险,发卡银行对客户个人资料不能完全掌握,仅凭申请表上的个人资料信息很难对客户的资信状况做出准确判断。少数银行为争夺客户,管理松懈,对申请资料审查不严,简化审批手续,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二是经办人员操作风险。有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作案,有的内部人员偷制银行卡或盗窃已制的银行卡,代办卡人激活信用卡等,冒充合法持卡人提取现金或持卡消费,有的内外勾结,超限额授权,帮助不法分子大量套取现金或巨额消费。三是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操作风险。虽然银行要求商户在受理刷卡业务时输入密码并核对签名,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商户根本不核对签名,更谈不上验证签名的真伪。这种不统一的受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危害银行卡的安全。

(二)技术风险。一是卡片和密码的风险。银行卡作为一种先进的支付工具,其合法性的主要依据是卡片和密码的正确性。卡片是客户信息的载体,密码是保证卡片能够正确使用和安全使用的一种措施。目前大约90%的银行卡都是磁条卡。由于磁条卡技术自身的缺陷,犯罪分子可以很容易地盗取磁条上的资料,再复制到新的卡片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通过伪造的磁条卡进行欺诈的金融案件持续增多,尤其是2005年6月万事达信用卡数据处理中心的电脑网络被入侵,4,000万张信用卡账号和有效日期等信息被盗,至今已引起了至少6,800

多起盗用信用卡消费的案件,全球银行卡业为之震惊。因此,如何保证卡信息和密码数据的安全是十分关键的。二是在设置初始密码方面也存在风险。随着我国公务用卡的不断发展,单位集中办理的公务卡和个人卡不断增加,由于是邻近的账号和统一的原始密码,如更改不及时,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此外,当前国内一些银行的计算机密码设置简单,一般只能输入6位,不能在数字中输入英文字母,而一些先进的银行计算机系统一般设置8位,可在数字中输入2-3位英文字母,增加了犯罪分子破译密码的技术难度,而且很多应用软件没有限制银行卡使用次数,潜在的风险较大。三是银行内部网络的安全状况不佳。各银行内部网络在受理银行卡业务时,便成为开放式的网络,被攻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加之各银行内部网络的访问控制不是很严格,有些口令设置过于简单,银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有待提高。

(三)欺诈风险。欺诈风险作为银行卡风险中最常见、最重要的风险类型,与普通持卡人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对社会和公众的影响较大。目前欺诈的形式主要有:利用假身份证办卡风险、持卡人恶意透支风险等,具体表现在:以虚假资料或盗用其他客户资料申请办理信用卡,中介机构以代办高额度信用卡等为诱饵,骗取个人的相关信息资料办理信用卡进行消费和恶意透支;利用虚假资料或盗用其他商户资料申请成为特约商户搞虚拟交易进行套现等。

(四)市场竞争风险。银行卡业务凭借其丰厚的利润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竞争者,参与银行卡业务的机构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竞争风险。对我国银行卡机构来说,首先面临的是国内同行在市场份额、技术人才、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竞争;其次,面临国外银行的挑战,欧美国家信用卡发展已有近100年的历史,形成了先进的经营理念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同时拥有优秀的专业人才和成熟的网络技术,具有极大的竞争优势。可以预见,开放银行零售服务业务之后,我国银行卡市场的竞争将是空前激烈的。

二、形成风险的原因

(一)从业人员素质低,风险抵御能力差。从我国信用卡队伍素质现状来看,由于业务发展很快,许多业务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匆忙上岗,但银行卡是科技含量高的业务,因此产生了岗位新、人员新的问题,难以适应工作需要。而且,目前利用假身份证或冒用他人身份证开户办卡花样繁多,一人多卡等可疑现象普遍存在,如果从业人员防范意识或判断能力不强,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就无法及时发现和制止银行卡犯罪行为。

(二)持卡人风险意识淡薄。现阶段,由于“数量型”推销工作的盲目发展,一人多卡现象非常严重,加上持卡人用卡经验不足,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一旦丢失被盗或账号密码泄露,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有的持卡人在存取款时不排队照顺序操作、将存取款凭证随意丢弃、设置和输入密码时不提防旁人窥视,有的甚至认为银行卡和身份证均在自己身上,别人即使知道了自己银行卡的卡号和密码也不能取现,这也是犯罪分子能够轻易窃取卡号、密码的主要原因。

(三)管理不到位。在发卡环节上,有的发卡行内部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重发展,轻管理”的思想,忽视对风险的防范。主要表现是只争取发卡量但不调查市场,只强调发卡规模,不管发卡后是否有消费签账,因对消费群体的不了解和市场定位错误,造成发卡量增长的同时睡眠卡量也随之增长,本来是银行高利润的个人信贷产品,变成利润极低,而且蒙受欺诈消费的坏账风险。在收单环节上,对特约商户、取现网点管理不力,流于形式,由于特约商户不断增加,而信用卡人员又少,管理难以跟上,就存在着对特约商户经办人员培训不及时,与特约商户联系不密切等现象,致使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信用卡购物。在日常工作中,也未能有效监测商户的突然交易、频繁交易、连续消费、大额消费等异常交易,导致特约商户套现、POS消费套现等风险频繁发生。

(四)监控手段落后,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目前,银行卡业务监控主要还是手工操作,缺乏实时的预警系统,难以实现信用审查、透支催收、欺诈等事项的自动化监测,风险控制效果难以提高。另外,还仍有很多机构ATM自动提款机前没有配置监控设备,有的形同虚设,自助设备损坏未及时进行管理维护,据

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组织的对部分商业银行416台自助设备的抽查情况看,有7%的自助设备处于停机状态,13%的自助设备没有监控设备,42%的自助设备无应急按纽,15%的自助设备门禁系统故障或没有门禁系统,由于没有对ATM操作实施录像监控,不能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这也给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提取证据带来了困难。

(五)高智能犯罪,给发卡行风险防范增加了难度。从技术本身而言,磁条卡存在着数据信息比较容易被复制或盗取的先天安全隐患,利用磁条卡的安全隐患而进行的专业化的高科技犯罪已经成为银行卡犯罪集团的一大特点。此外,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假身份证、假公章,向银行提供假工作单位、假地址等手段骗取银行信用卡后作案,造成严重损失。

三、银行卡风险防范措施

(一)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银行卡业务风险管理。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各发卡机构要正确处理好追求企业效益与肩负的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切实将风险管理纳入企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完善银行卡业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寻求建立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二)完善技术防范,增加硬件投入。在技术措施上,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银行卡犯罪手段日益高明,发卡机构必须跟踪最新技术,应对银行卡金融犯罪。目前银行卡犯罪问题的关键是磁条卡技术的缺陷,国内信用卡的磁条技术还比较落后,伪造成本低,如果采用“芯片卡”取代磁条卡,伪造难度较大,且成本也高,卡片会更加安全。全球性的解决方案是用智能卡取代磁条卡,并逐步采用安全性更高的识别技术和系统,以达到新的数据加密技术和智能卡标准。而在自助柜员机安装芯片卡读卡器,可以从控制安全程序和收单系统验证等方面,提高银行卡的安全性。

(三)加强银行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一是加强银行卡发卡资信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信用卡准入门槛。要注重对银行卡持卡人有效身份的确认,要对其征信记录进行查询,了解客户的主要情况、财务管理的基本状况、消费信贷记录和还款情况,谨慎选择目标客户群体,对于持卡人透支形成的信用风险,发卡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遵守严格的授信额度管理制度,审慎进行银行卡额度审批及调整工作。三是要高度重视合规性管理工作,严防假冒发卡、虚假发卡等非法行为,不通过互联网受理信用卡申请,不通过外包公司办理信用卡。四是对于不良透支客户,及时采取措施,积极催收,通过上门催收、降低授信额度、紧急止付等措施,有效控制银行卡业务风险。

(四)营造信用环境,调整银行卡结构。发展信用卡是推动消费、发展经济的有效措施,信用卡的发行和使用依赖于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体系运行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二季度,我国银行卡发卡总量19.7亿张,其中:借记卡发卡量为18.1亿张,占银行卡总量的91.88%,信用卡发卡量为1.6亿张,占比不足银行卡的8.12%,而发达国家信用卡一般占到银行卡的60%以上。要改变这一现状,调整我国银行卡的结构,就必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使守信者获得利益,失信者付出惨痛代价。有了良好的信用环境,银行才能加大授信力度,促进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

(五)完善银行卡业务的监管法规框架。目前在银行卡业务管理方面的主要监管规章是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随着银行卡业务的日益拓展,其不适应性逐步显现,法律层次不够,也存在许多操作方面的问题。目前,人民银行牵头起草的《银行卡条例》的草拟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银行卡条例》的出台,将确立银行卡发展和监管的基本法规框架。我们期待着《银行卡条例》的出台,以此来确立银行卡发展和监管的基本法规框架。促进银行卡业务在我国的稳健发展。

(六)加强相关各方的协调合作与沟通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卡业务的主要监督管理机关。但是,银行卡业务涉及的主体很多,包括发卡人、中国银联、企业和个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银行卡的稳健发展,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要充分发挥中国银联的作用,加强银行卡业务的行业自律性管理,如行业规则的制定、纠纷的处理。要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跟踪银行卡业务中的风险苗头和发案特点,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冒用和利用银行卡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持卡人对银行卡业务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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