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800字)_物管服务委托合同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800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物管服务委托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金碧花园

物业类型:商住

座落位置:茂名市西粤南路88号大院

总占地面积:12737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同照明、天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施、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杂物房、停车场。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怬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管理规约(见附件2)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措施。

第十六条 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第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双方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如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管理规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规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及其配套管理用房。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负责督促开发商对本物业所属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保质期内的返修及其费用。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及配套房屋与设备。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及其他隐蔽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配电房、泵房及其设备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制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不听劝告的,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5、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和保修、维养计划。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0、每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 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4、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执行茂名市物价局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茂名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茂价【2012】347号)的附件《茂名市区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三级标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确保以下人员配置: 设服务站站长1名,综合服务人员1名,维修工1名,保安领班3名,保安员7名,卫生绿化工3名。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时,必须着重落实好以下工作:

1、保安员每天按时做好4个时段的站岗服务。

2、在上下班车辆进出高峰时段,或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时,保安员应站在小区出入口旁打开道闸方便业主车辆进出。

3、西门岗被告全天侯值勤;南门岗值勤时间每天7:00时至24:00时。

4、原则上每天7:00时至24:00时保证有3名保安值勤。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其他费用和有关约定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分摊费用的开始计算收取时间

1、开发商公布交房日之前购房者,物业管理服务费从开发商公布交房日的次月1日开始计算收取。

2、开发商公布交房日之后购房者,物业管理服务费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日的次月1日开始收取。

3、因为主原因(未装修、未入住、未出租或外出等)造成的空置房屋、写字楼、商铺、杂物房、车位、车库等,其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分摊费用必须缴纳。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以下相同)按其建筑面积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以下相同)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多层、高层住宅:0.85元/平方米月。

2、杂物房物业:10元/间月

3、生活垃圾处理费:11元/户 月(按茂府办【2012】113号执行)。

4、商业及办公物业收费价格延续茂名润昌房增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与茂名华达石化物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约定的单价执行(即:一层商业及办公物业:1.00元/平方米月;二层商业办公物业0.8元/平方米月)。

第二十六条 停车管理服务费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小汽车私家专用车位(自购车位)停车管理服务费:30元/个月。

2、摩托车私家专用车位(自购车位)停车管理服务费:5元/个月。

3、自行车私家专用车位(自购车位)停车管理服务费: 元/月。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和收费:

1、住宅小区公共、共用水费、电费:

(1)小区公共水费、电费分摊(地下停车场除外)由全体业主按户分摊。

(2)公共水费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内绿化用水、清洁用水、设备运转耗水、消防用耗水及其他公共区域发生的用水、耗水费用。公共用电包括但不了限于小区内差额电量(公共部分的变损、线损、表损的用电损耗);消防水泵用电、公共医院照明、小区外立面照明、路灯等用电;消防系统、保安系统及通风系统设备设施用电,清洁用电及其他办公区域发生的用电、耗电费用。

(2)小区地下车库的公用水电由业主按车位分摊,汽车位分摊系数为1,摩托车位分摊系数0.5。

(3)小区住宅电梯运行费用和梯间大堂、消防楼梯、楼道等照明用电由该电装业主按户分摊。

(4)小区消防水池清洗用水消耗费用,由全体业主按户分摊。

(5)c栋高层(8层以上,含8层)加压水泵耗电费用,由实际用户用水量的比例分摊。

2、住宅小区电梯费用:

电梯电费和电梯维护费由该梯主按以下方式分摊。(2)电梯电费的分摊:

各户电梯用电量分摊为该梯实际用电度数乘客户分摊比例。

(2)电梯维护、维修、检验、检查费等费用的分摊由使用该梯的业主按户

分摊。

3、公共、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检验、检查费等费用;

(1)公共设备设施(含负一层给排水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检验、检查费用由全体业主按户分摊。

(2)公用设备设施和共用部位的维护、维修、检验、检查费用由受益业主

实户分摊。

(3)地下停车场及其附属公共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检验、检查费用的分

按业主车位分摊,汽车位分摊系数为1,摩托车位分摊系数0.5。

(4)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根据乙方与保险公司

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由体体业主按户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标。

(5)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

出。

3、住宅小区公共、共用水电费、公共、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检验、检查等费用住宅物业的分摊系数为1,商业及办公物业的分摊系数为2。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上月应缴分摊费用及其他由乙方定期收或代收费用全部采用银行自动转存方式收取,业主应于每月5日前交纳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上月应缴应分摊费用及其他应缴费用。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方有权

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后果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五条 如因业主原因导致费用缴纳失败或延迟,业主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缴费用的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逾期3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停止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依法追讨逾期事项。

第三十六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设施设

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业主拖欠物业服务等费用,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1茂名市区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2、花园业主管理规约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花园业主委员会成员签名确认: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800字).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800字)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物管服务委托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 委托合同 物管服务委托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 委托合同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