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_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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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县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第四季度是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秋冬交替、风干物燥、气候多变,天气渐渐转冷,大雾、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增多;生产企业赶工时、赶任务,加班加点,容易造成员工疲劳,各种因素都容易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防范,狠抓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各乡镇、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务院23号通知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确保每个环节不出现纰漏,每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监督管理好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前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2011年10月15日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既要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又要注重透过现象看本质,促进工作创新,进一步推进安全发展,确保安全生产。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严格按照《民勤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学校、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煤矿方面:督促煤矿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进度;切实加强瓦斯治理和“一通三防”,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加强对停产整顿矿井、已关闭矿井的巡查,严防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发生。
非煤矿山方面:重点对炸药库、露天矿边坡、用电等建筑物、构筑物和地质结构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和矿山停工前后的专项安全检查。
危险化学品方面: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消防等部门要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进一步抓好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整治,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关停和取缔。烟花爆竹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审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消防方面: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住宿、库房为一体的生产加工点)场所、“六小”(小门店、小作坊、小网吧、小招待所、小餐厅、小影视厅)场所以及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检查。
道路交通方面:切实加强运输设备设施检查,确保运输设备特别是客运车辆运转处于良好状态,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的车辆投入运营,禁止农用车、货运车、拖拉机和机动三轮车载客拉人。对通乡(村)的小型面包车要特别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行为,并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退出客运市场。加强事故多发点段、公路施工路段的监控,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增加安全防护设施。加强路面监控和行车秩序管理,增加巡逻检查密度,严禁超员、超速和驾驶员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针对目前我县电动三轮车数量猛增,事故隐患明显增多的状况,交警、农机、安监等部门要编写宣传材料,分发到乡镇(街道),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对驾驶人员和广大群众的教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同时组织力量对各乡村主干道路进行彻底检查和清理,严禁道路两旁堆放农副产品和出现占道现象,并加强乡村道路的日常维护,及时发现并整治不安全因素,消除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方面:冬季施工天气条件比较差,许多工程为了赶工期、赶进度,疏于安全管理,是事故多发期。建设等主管部门和各相关业主单位要切实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切实抓好防坠落、防冻、防滑等基础防范工作,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强化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同管理,坚决禁止无施工资质单位挂靠承揽工程,坚决禁止违规分包和非法转包行为。
学校方面:突出对校舍、冬季取暖安全、校车安全、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的检查管理。
旅游方面:重点加强对旅游景区点的游乐设施、消防设施以及车、船等旅游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
水利方面:要加强对水库、水利工程设施、防汛设施、水文测报等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类防汛设施设备的检修检验和抢险救援准备。同时,加大对水库及渠道周边的管理,增设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严防意外溺水事故发生。
棉花加工方面,安监、消防、工商等部门单位要加强棉花收购、加工、储存企业的安全检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棉花储存、加工场所要合理规划、从严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工储存场所,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四、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要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跟踪监管,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严防死灰复燃。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范围、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搞好协调、配合和衔接,落实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关闭措施落实到现场、惩处手段落实到实际控制人,消除隐患、不留后患。对问题突出的要加强诫勉约谈、警示通报、挂牌和跟踪督办,防止因监管不严而酿成大祸。
五、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要加快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推进步伐,指导达标企业按照《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指导标准》不断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大力推广试点企业的成功做法,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因企制宜,确保完成50%的达标任务。
2、安监、交通运输、旅游、工信、建设等部门要对照相关标准,尽快组织对拟达标企业进行预验收,在10月25日前完成安全标准化预验收工作,并向市安委办申请达标验收。
3、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等企业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装备进度,所有生产煤矿必须在年底前安装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4、加快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进度。要督促已申报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完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加大技改投入力度,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强职工劳动防护,切实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5、严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手续。要紧盯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办理手续。对未办理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限期办理。
6、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工伤保险等经济政策。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采取联合执法,继续加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存力度,确保缴存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六、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乡镇、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两个《责任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依法组织开展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100%培训,100%持证上岗。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抓好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经培训,不得上岗。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消防、用气用电用火、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着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七、积极应对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
各乡镇、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预防冰雪灾害的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防坍塌、防冰雪等措施,强化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备案、演练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减少和防范因冰雪等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带来的危害。
八、认真做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工作 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对照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责任书逐项进行自查评估,分析现状,查找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措施,迎头赶上,保证年底不欠安全帐。要强化责任书考核,对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乡镇、部门,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决不避重就轻或绕道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