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供电系统驻站联络员知识_铁路驻站联络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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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系统驻站联络员培训教材
第一部分 专业防护知识
一、驻站联络员(座台要令人)的主要工作。
1、向车站值班员介绍当日工区作业情况,填写运统-46,封闭作业区。
2、做好申请、消除停电作业命令。
3、做好行车防护。
二、现场防护人员的主要工作(接地线人员)
1、做好作业组两端的验电接地工作。
2、设好作业组两端的行车防护工作。
三、《技规》、《行规》、《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对行车防护、要令、接地线的规定
1、《技规》对行车防护的规定:
第313条 凡妨碍行车的施工及故障地点的线路,均应设置防护。
未设好防护,禁止开工。线路状态未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条件,禁止撤除防护、放行列车。施工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由施工负责人决定。
防护不到位,影响行车16分钟
一、事故概况
2007年7月20日,×××××大修队3班按照施工计划在×××—×××(140、141、142、143号隧道)进行电力贯通线隧道打眼施工,执行7—15号工作票,班组于7时30分从×××车站出发,8时30分到达施工现场,班长甲在140号隧道北口组织分工,布置安全措施。参加当日作业人员共有职工5人,民工9人。具体分工为:乙负责在×××车站担任行车座台防护,丙负责在×××处用区间电话防护,丁负责下行行车防护,戊负责上行行车防护,同时负责带2名民工进行安装挂钩作业,班长甲负责带4名民工进行在隧道壁打眼。8时40分分工完后开始工前准备,参加作业的民工在班长甲带领下,将施工用的发电机从140号隧道北口向隧道内的施工点抬去。8时58分,当民工将发电机抬运到隧道中时,L146次列车进入140号隧道,民工发现后慌忙将发电机抬下道,由于司机发现隧道内有人,采用紧急制动,列车于8时59分停车,后于9时15分开车,区间停车16分钟。
二、原因分析
1、施工负责人分工不细、不合理,当日作业上行防护人员既担任行车防护,又担任施工监护,分工时未明确防护人员确切的防护位置。使大修队3班班长甲,带领民工将发电机抬入隧道内下道避车不及时,导致L146次客车区间停车
2、现场施工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行车防护形同虚设,作业中臆测行事,违章蛮干。
多个单位在同一个区间施工时,原则上应分别按规定进行防护,由施工主体单位负责划分各单位范围及分界。
第314条 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封锁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防护人员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可指派驻站联络员负责在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手续,向施工负责人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向车站值班员传达开通线路请求。驻站联络员和防护人员在执行防护任务时,应佩戴标志,携带通讯设备;防护人员还应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品,随时观察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防护人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条件。
当线间距小于6.5m的施工地点邻线来车时,防护人员应及时通知停止施工作业,机具、物料或人员不得在两线间放置或停留。放置路肩的机具设备应与列车保持安全距离,物料应堆码放置牢固。
第315条 凡上道使用涉及行车安全的养路机械、机具及防护设备,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满足运用安全的要求。养路机械、机具及防护设备应专管专用,加强日常检修和定期检查,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状态不良的,禁止上道使用。注:A为不同线路允许速度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120km/h
2、《行规》对行车防护的规定:
第109条
接触网停电时列车运行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92、294条)
一、电力机车在区间运行遇接触网停电时,应立即停车,由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时由司机)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列车调度员按其指示办理,并按规定进行防护。司机待接触网送电将列车制动系统充风至规定压力后,撤除防护及止轮措施,按规定继续运行。
二、当车站接到接触网停电的的调度命令或发现接触网停电时,应在控制台上揭挂“停电”表示牌,相关车站禁止开通上下行之间、场与场之间渡线放行电力机车及电力动车组,具体要求应纳入《站细》。
三、接触网停电后,列车调度员、供电调度员要密切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
3、《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对防护的规定
第101条 在线路上进行接触网检修作业可能影响列车正常运行时,除对有关区间、车站办理封锁手续外,还要对作业区采取防护措施。
防护不到位,机车创挂车梯伤及作业组成员
时间:1981年12月31日。
地点:××车站东头。
事故经过:某接触网工区准备在×××车站停电更换四跨隔离开关引线。轨道车行至×××车站东头时停车1min作业组人员下车并将车梯及其他工具材料卸下。车梯平着放下后,两个轮子卡到钢轨上取不下来。此时5181次货物列车从×××车站开来,防护人员急展红旗拦车。因该处是个曲线,待司机发现后紧急制动已经来不及。机车将车梯撞飞,飞起的车梯又将作业组成员乙打翻在线路旁的排水沟里。大腿骨折,头部受伤。
伤亡情况:1人重伤。
原因及措施:
(1)车梯是在平板车上卧状放置,作业组人员将车梯,从平板车后部卸下、平放(此时接触网还没有停电),欲将车梯抬向线路限界以外时,2个轮子卡在钢轨上取不下来。列车来时防护不及,作业组成员乙避让方法错误酿成自己受伤。(2)车梯一旦进入线路,必须按规定距离在车梯两端进行防护。这次情况,虽然车梯轮子一时取不下来,但若按规距离设置了防护,列车是可以拦停的,这次事故即可避免。
(3)在遇列车即将撞上车梯的紧急情况时,作业组人原应迎着列车方向避让或撤至限界以外安全地带,不应停在车梯另一侧或顺着列车前进方向避让。
第102条 凡从事可能影响列车正常运行的作业,除在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外,作业组两端必须根据作业内容按《技规》的规定设置现场行车防护员。行车防护人员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
其设置要求如下:
一)、区间作业时,驻站联络员设在能控制列车运行相邻车站的运转室(或信号楼);车站作业时,驻站联络员设在该站运转室(或信号楼)。
二)、作业时,每个作业组在作业区段两端,必须按规定距离设置行车防护人员,并不得侵入建筑限界。
第103条 在复线区段进行“V型”天窗作业时,现场防护员除按规定做好本线行车防护外,还应监视邻线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报告工作领导人。
第104条 在160km/h及以上区段间接带电作业时,必须在车站及作业现场分别设置驻站联络员、行车防护人员。邻线有160km/h及以上的列车通过时,行车防护人员、作业人员和机具应提前下道避让。
第105条 不同作业组分别作业时,不准共用行车防护人员。在未设好行车防护前不得作业,在人员、机具未撤至安全地点前不准撤除行车防护。
第106条 行车防护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坚守岗位,思想集中,要与作业组时刻保持联系,认真、及时、准确地进行联系和显示各种信号,一旦中断联系,须设法通知工作领导人,必要时作业组停止作业、撤离现场。行车防护人员应站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进行防护,不得侵入建筑限界。
车站驻站联络员应密切同车站值班员、供电调度、本作业组其它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传递列车运行信息。
第107条 行车防护人员须做到:
一)、熟悉有关行车防护知识,驻站联络员还应熟悉运转室的有关设备显示; 二)、熟悉各种防护及通讯工具的使用方法及各种防护信号的显示方法,每次出工前应检查通讯工具是否良好;
三)、及时、准确、清晰地传递行车信息和信号; 四)、认真负责、坚持呼唤应答和复诵制度; 五)、不得影响其它线路上列车的正常运行。
4、《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的命令程序 停电作业命令程序
第68条 每个作业组在停电作业前由工作领导人指定一名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作业组成员作为要令人员,向供电调度申请停电命令,并说明停电作业的范围、内容、时间、安全和防护措施等。
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时,每一个作业组必须分别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分别向供电调度申请停电命令。
第69条 供电调度员发布停电作业命令时,受令人认真复诵,(事故案例)在接受停电命令时,要填写“接触网停电作业命令票”。
违反消令程序导致接触网工1人被电弧烧伤
时间:1999年11月17日。
地点:X X车站55号线岔处。
事故经过:某大修段所属工队在X X车站进行接触网停电作业。3个班分工为:一班调整X X车间南四跨,接1组地线。二班在X X—X X X区间调整接触悬挂,接1组地线。三班在××车站调整软横跨腕臂。三班又分为两个作业组:甲带一个作业组,用9331号作业车更换55号、59号线岔支柱腕臂。乙带领一个作业组,处理调整52号支柱处软横跨。接近停电时,一班的9326号作业车由于工务施工不能去四跨处作业。队长丙便将9326号作业车调给三班使用。三班工长丁便将甲的作业组分为2个作业小组。甲带1个小组用原定的9331号作业车更换55号支柱腕臂;丁自己带另一个作业小组用9326号作业车更换59号支柱腕臂。
15时30分,要令人戊通知一、二班,设备已经停电,停到16时15分,请验电接地。
一、二班接好地线后,3个班开始各自作业。16时15分,一、二班汇报作业结束,此时队长丙通知要令人戊,三班所干的55号支柱处线岔水平需调整,延点10 min 戊同意延点。16时25分,乙组作业结束,乙用对讲机找三班工长丁汇报,没有联系上。乙便用对讲机直接向要令人戊汇报作业结束。戊问地线撤了没有。乙答,我这个组不牵扯撤地线。戊便以为三班作业全部结束,通知一、二班撤了地线,向供电调度消令。
此时,55号支柱处甲带领的作业组刚量完线岔水平,正准备将作业平台摆正落下,由于操作不熟练,几次摆正都未将平台入槽,突然来电,致甲被高压电弧烧伤。
伤亡情况:1人烧伤。
原因及措施: .
(1)这起事故是由多人违章造成的。‘
要令人戊在三班消令人与三班要令人不相符的情况下,不问为什么三班要令人不消令,不认真确认接触网上是否还有作业组,便盲目通知撤地线消令送电。
乙是三班一个作业组的负责人,违反铁道部关于“命令程序”和“作业结束”有关规定向要令人直接消令。乙的正确做法应是向丁消令。
丁是三班工长,在原计划变更情况下,丁未对作业安全措施作相应变更补充。更为严重的是,作为监护人,不对作业组成员的作业安全进行不间断监护,而是亲自登上作业车平台,进行高空作业,置作业组成员与自己安全于不顾。丁又不随身携带防护电话,造成乙与丁联系脱节,乙直接消令发生人身触电的后果。
在乙与要令人戊直接消令时,队长丙在现场,未及时发现制止,不该发生的事故在一系列违章下发生了。
(2)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时,每个作业组必须分别设置安全措施;分别向供电调度申请停由;分别向供电调度请求消除停电作业命令;要令人不应将供电调度的1个命令同时给予几个作业组进行作业。
(3)发票人一般应在工作前一天将工作票交给工作领导人,使之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工作票中的内容及做好准备工作。每次开工前,工作领导人应向作业组全体成员宣读工作票内容,布置安全措施。接近停电时,一般不应再对作业组成员进行新的分工。
(4)工作领导人(监护人)应履行监督作业组成员安全作业的职责,不应亲自上网参加作业,中断对作业组成员的监护。
间接带电作业命令程序 第85条 每个作业组作业前,有工作领导人指定安全等级不低于四级的作业成员作为要令人员向供电调度申请间接带电作业命令。在申请带电作业命令时,要说明间接带电作业范围、内容、时间和安全防护措施。
几个作业组同时作业时,每一个作业组必须分别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分别向供电调度申请作业命令。
第86条 供电调度在发布间接带电作业命令前,要做好下列工 作:
1、将所有的间接带电作业申请进行综合安排,审查作业内容 和安全防护措施,确定作业地点、范围和安全防护措施。
2、撤除本线和邻线馈电线断路器的重合闸后,再发布间接带电作业命令。在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现馈电线的断路器跳闸,供电调度员在未弄清作业组情况前不得送电。作业组如果发现接触网无电时,要立即向供电调度员报告。
3、供电调度员在发布间接带电作业命令时,受令人要认真复诵,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每次间接带电作业,发令人将命令内容填写在“作业命令记录”中,受令人要填写“接触网间接带电作业命令票”。
5、《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验电接地
第70条 作业组在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须先验电接地,然后方可作业。第71条 使用抛线法验电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检查所用抛线的技术状态,抛线须用截面积6—8mm2的裸铜软绞线做成;
二)、接好接地端;
三)、抛线时要使之不可能触及其它带电设备,抛线抛出后人体随即离开抛线,抛出的抛线不得短接所封闭线路以外的其他钢轨;
四)、抛线的位置应在作业区两端接地线的范围内;
五)、接地线装设完毕后,方准拆除抛线,如抛线取不下来,可借助绝缘工具进行,如需人员处理,必须在两端地线均装设完毕,工作领导人宣布开工后方可进行。(事故案例)
抛线验电不规范,造成人身轻伤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8年8月26日,××××大修二班按计划在××××南站进行接触网停电作业。14时33分,接地线人员甲在宝鸡南车站17#柱2#馈线上网点处抛线验电时因接触网有电,造成甲全身多处被电弧不同程度烧伤,构成人身轻伤事故。
二、事故经过
2008年8月25日16时,××××大修二班收工会结束,并结束当日停电作业工作票,工长A布置的次日工作为:计划8月26日在×××南站更换软横跨上部定位绳、安装底座角钢停电作业。17:00分左右,工长A根据次日作业计划签发8-19#接触网停电作业工作票,作业地点:×××南站7#-70#支柱,作业内容:更换软横跨、安装底座角钢,发票人A,工作领导人B,作业组成员28人(职工20人、劳务工7人,车间干部1人)。18:00左右,A将工作票与施工网络图一起交于工作领导人B,并进行必要的口头技术交底,B接到工作票和施工网络图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开始熟悉工作票内容并作施工组织准备工作,填写施工网络图相关内容,安排各小组人员,做初步分工计划及绘制图示分工板。
2008年8月26日9:30分工作领导人B召集各作业小组负责人召开工前会进行初步分工和技术交底。11:00分,工作领导人B召集全体作业组成员列队图示分工,具体分工情况:C在×××南车站坐台要令,D监护甲在×××南站17#柱2#馈线上网点处装设接地线,D监护E在×××南站6#柱装设接地线,F监护G在×××南站72#柱装设接地线,A负责现场劳动安全监督检查,B负责现场整体施工作业安全卡控,13:00分左右,全体作业组成员到达×××南站作业现场做工前准备。14:31分,电调×××向要令人员C发布停电作业命令:允许×××南车站更换软横跨、安装底座,批准时间14:31分,要求完成时间15:27分,发令人×××,受令人C,命令编号898#。14:32分C通知工作领导人B×××南变电所2#馈线已停电,B立即通知监护人D、F验电接地。14:33分D监护甲在宝鸡南站17#柱2#馈线上网点处抛线验电时,因接触网有电烧熔抛线,甲被电弧灼伤并跌倒在地。
三、原因分析
电调×××在×××南变电所2#馈线尚未停电的情况下,误把14:28分已经停电的×××变电所1#馈线供电臂作业命令,发给了大修二班在×××南车站的座台要令人员C,造成大修二班接地线人员甲验电时因接触网有电发生短路而被电弧灼伤。
四、存在问题及责任分析
1.供电调度×××在×××南变电所2#馈线尚未停电的情况下,误把14:28分已经停电的×××变电所1#馈线供电臂作业命令,发给了大修二班在×××南车站的座台要令人员C,造成大修二班接地线人员甲验电时因接触网有电发生短路而被电弧灼伤。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
2.工作领导人B,施工安全组织不到位,审查工作票不认真,安全措施布置不具体,对特殊地点没有强调针对性措施,对停电作业中验电接地安全关键环节控制不严,人员安排不合理,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次要责任。3.抛线验电操作人甲,验电动作不规范,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次要责任。
4.工长A对班组日常管理不严,工作安排不合理,劳动安全检查不全面,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次要责任。
第72条 使用验电器验电的有关规定:
一)、验电器的电压等级为25kV;
二)、验电器具有自检和抗干扰功能。有电时,验电器必须具有两种显示功能。自检时具有声、光等信号显示。
三)、验电前自检良好后,先在同等电压等级有电设备检查其性能,确认声、光信号显示正常,然后方可在停电设备上验电。
第73条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裸铜绞线制成并有透明护套保护。接地线不得有断股、散股和接头。
第74条 在有轨道电路的区段作业时,两组地线应接在同一侧钢轨上,且不应跨接在钢轨绝缘两侧。必须跨接在钢轨绝缘两侧时,应封闭线路。地线穿越钢轨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第75条 当验明确已停电后,须立即在作业地点的两端和与作业地点相连、可能来电的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如作业区段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时,按本规程第63条规定在需要停电的设备上也装设接地线。地线位置错误感应电导致操作人一死一伤
时间:1986年5月13日。地点:X X车站10支柱处。
事故经过:某接触网工区工作领导人甲带领8人在X X车站检修货物线区分绝缘器处隔离开关。甲是由单线工区调来复线工区的接触网工,工龄15年。乙是发票人,停电为上行线。
上行线停电后,操作人丙和丁上接触网清扫隔离开关瓷瓶,并检查各部螺栓及零件是否牢固完好。检查完毕,丙让地面人员戊拉开开关,观察开关是否灵活。
戊拉开开关后,丙用手摸了下连接上行正线的刀闸,“啊”地一声,立刻趴在了刀闸上。丁用手去拉丙,遭电击掉下,幸亏有安全带,人被安全带吊在空中。
戊忽然想起,隔离开关刀闸没有短接线,隔离开关打开后刀闸上行侧等于没有接地线,是感应电将丙与丁击倒。
甲看到丙、丁触电后,立即采取措施,将丙与丁救下。对丙做人工呼吸,但此时已晚,丙已经停止了呼吸。丁右手被感应电击伤。
伤亡情况:1人死亡,1人受伤。
原因及措施:
丙与丁几乎同时遭电击,丙死亡,丁受伤,原因在于丙用手摸的是连接上行线一侧刀闸。隔离开关打开前,由于靠装卸线侧装有地线,感应电流从上行线经隔离开关刀闸至货物线地线流入大地。隔离开关打开后,当丙用手触摸靠近上行 侧刀闸时,感应电流经丙身体,再经货物线接地线流人大地。丁用手去拉丙,瞬间触电并脱离了带电体,所以没有电死。
(1)工作票签发人严重失职。工作票中装设接地线的位置一栏内所写接地线的支柱为8号、18号支柱。而8号、18号支柱均在隔离开关靠装卸线侧,没有封住作业地点。隔离开关打开后,等于上行线路失去了接地线。正确的做法是在隔离开关两侧各装设一组接地线,封住作业地点,或者是地线接在8号或18号支柱处,在隔离开关闭合的条件下先用足够截面的软铜线,将隔离开关刀闸短接。隔离开关调整并分合试验完了后,隔离开关处于闭合情况下将短封线拆除,操作人下网。这样,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2)工作领导人严重失职。工作领导人没有对工作票所安排的设置接地线的位置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疑问,没有认真分析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正确与否,该防止的事故没有防止。原因在于工作领导人甲在单线工作多年,对复线区段一线停电、一线有电,停电线路所带感应电足以威胁人身安全认识不足或根本没有认识。对戊打开开关后线路失去接地线没有进行制止,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
在装设接地线时,将接地线的一端先行接地;再将另一端与被停电的导体相连。拆除接地线时,其顺序相反。接地线要连接牢固,接触良好。
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触及接地线,接好的接地线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连接或拆除接地线时,操作人要借助于绝缘杆进行。
第76条 验电和装设、拆除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第77条 在停电作业的接触网附近有平行带电的电线路或接触网时,为防止感应危险电压,除按第67条规定装设接地线外,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增设接地线。
第78条 关节式分相检修时,除在作业区两端工作支接地线外,还应在中性区导线上加挂两组地线,并将两断口进行短接封线。
接地线位置错误导致操作人员1人触电重伤
时间:1990年9月1日。
地点:××一××区间52号支柱处。
事故经过:某接触网工区在××一××区间的53号~230号支柱间清扫绝缘子。工作票中装设接地线一栏内写着装设接地线的位置为:53号支柱、216号支柱,共两组。
接地线2人即甲和乙。甲是监护人,乙是操作人,53号支柱在深路堑里。甲对乙说,在53号支柱接地线要走到路堑底下,爬这铁塔很高,不如接到52号支柱上。
乙回答说,工作票写的是53号支柱,接在52号支柱上行吗? 甲说,没问题,你接吧。
乙接到甲的接地线命令,验明无电后,立即将地线挂在了52号支柱的工作支接触线上。
甲看乙挂好接地线,便登上了52号支柱,开始清扫绝缘子。甲先将工作支腕臂的绝缘子清扫完毕,又转到支柱另一侧准备清扫非工作支接触线的隔断绝缘子时,手一伸,突然产生一个大火球,甲触电从支柱上摔下。送医院后,手被锯掉,构成人身重伤事故。
原因及措施:
1)执行工作票不严肃。工作票上写明接地线位置在53支柱处,因要走一段路,接地线监护人甲便越权将接地线位置改为52号支柱处。
52号支柱是转换支柱,53号支柱是下锚支柱。50号支柱上的隔离开关处于常开状态,52号支柱非工作支接触线有电,工作支接触缆无电。
该工区过去曾经这样接过地线,但这种接法是错误的。因为非工作支接触线有电,触及到非工作支接触线时肯定会发生人身触电事故。过去几次这样接没有出事故是由于作业时未触及非工作支接触线,是侥幸的。
这次地线虽然没有接到有电部分,构成供电事故,但甲却用手去摸有电部分,说明了两纪松弛,现场执行工作票不认真、不严肃,擅自改变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既严重违章,又导致自己触电重伤。,(2)甲是老工人,乙是新工人。甲让乙将地线接到52号支柱处时,乙曾提出疑问,甲没有接受,乙也没有再坚持。若甲对乙的疑问稍加考虑,或乙坚持执行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这起事故就不会发生。
(3)工作票是在接触网上作业的书面依据。工作票中的内容是经发票人签写无误后,交给工作领导人熟悉并经过认真分析,确认正确无误后,在每次开工前向作业组全体成员宣读,布置安全措施后执行的。作业组成员对工作票中的疑问,应在宣读时提出,在执行中作业组成员不得不经工作领导人同意而改变工作票中的内容。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四、接触网停电供电臂范围、行车限制要求;
1、接触网停电供电臂范围 单线区段单边供电
单线区段双边供电
复线区段单边分开供电
复线区段单边并联供电
复线区段双边纽结供电
2、行车限制要求
1、行车的建筑限界:
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υ≤160km/h)
(1)基本建筑限界图
旅客站台上柱类建筑物距站台边缘不小于1500 mm,建筑物距站台边缘不小于2 000mm。旅客站台分为低站台、高站台,低站台高度为300mm、500mm,高站台高度为1250mm。货物站台的高度为1100mm。在非电气化区段的车站上,车辆调动频繁的站场内,天桥的高度不小于5 800mm。
货物高站台边缘(只适用于线路的一侧)在高出轨面距离1100mm一4 800 mm间,距线路中心线距离可按1850mm设计。
曲线上基本建筑限界加宽办法(W2=44000/R)
2、电气限界
1)、固定接地体接触网带电部分距固定接地体的距离,不少于300mm, 2)、距机车车辆或装载货物的距离,不少于350mm;
3)、跨越电气化铁路的各种建筑物与带电部分最小距离,不少于500mm。当海拔超过1000m时,上述数值应按规定相应增加。
3、对行车的限制要求
1)、作业区段封闭和接触网停电后,严禁各种车辆进入作业区。2)、作业区段封闭和接触网停电后,严禁电力机车将电带入作业区(包括本供电臂的所在车站)
3)、作业组的人员、机具、材料不得影响临线的行车。
五、行车防护基本知识;
一)行车防护基本知识
1、对驻站联络员、防护人员的要求:
1)、驻站联络员、防护人员应穿防护服,戴防护员袖章,拿防护用具(红、黄旗,信号灯、对讲机、区间电话等),并检查对讲机、区间电话是否良好。
2)、驻站联络员、防护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思想集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要认真、及时、准确地进行联系和显示各种信号,一旦中断联系,须立即通知作业负责人,必要时停止作业。联系用语标准
1)作业时间以北京时间为标准计时,实行昼夜24小时制。如“16:05”即十六时零五分。
2)作业地点要记述详细,清楚表示**线、**区间(或站场)、**支柱至**支柱。如在站场、区间结合部作业时清楚表示**线、**区间(站场)**支柱至**站场(区间)**支柱(V型天窗区段,还应标明“上行”、“下行”或“上、下行”)。
3)区间应以全名称呼两端相邻站名(复线区段注明上、下行),不能简化。如西安—西安东区间。
4)站场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能简化。如宝鸡站、西安站、安康站。5)方向应用“上行方向”、“下行方向”、宝鸡方向、安康方向、西安方向,不能用自然称呼,也不能用“前方”、“后方”等。
6)姓名要用全称,不可以“老张”、“小李”称呼。
7)对话采用呼唤应答、复诵方式,不应采用“是”、“好了”之类措词含糊的答语,一次通话只能针对一个人或一次操作。
8)工具和材料的名称
工具、材料应以规程、规范、材料目录记载的正式名称称呼。
误拉隔离开关导致2人触电,1人死亡、1人重伤
时间:1988年10月28日
地点:××车站78~83号软横跨支柱。
事故经过:××车站上行线72号~78号支柱间列车脱线,事故起复时需上行接触网停电,以便拆除事故地点接触网设备,起复脱线的事故车辆。某接触网工区作业人员赶到现场后,分工是这样的:代工长、抢修领导人是甲;乙是隔离开关操作人;丙是座台要令人;丁、戊是操作人。并研究确定了抢修方案,考虑到现场人多,又是夜间,而且是在软横跨处,方案中提出上下行接触网同时停电。3时40分,电调向丙发布“遮断××车站西四跨下行87号隔离开关”的003号命令。丙接命令后用对讲机通知甲,现在可以将下行西四跨隔离开关遮断。
甲接命令后,用对讲机通知乙,可以拉开开关了。
乙接令后,认为在上行线起复事故,所拉隔离开关肯定是上行开关,便将上行线82号隔离开关遮断,用对讲机报告代工长、抢修领导人甲,开关已经拉开。
甲接乙报告后,没有多问,即通知丙。丙向电调汇报,××车站下行87号隔离开关已于×时×分遮断。3时45分,电调发布允许在××车站配合事故起复的停电命令。
丙遂问电调,是否上下行同时停电。电调回答:上下行停电。上行是变电所停电,下行为遮断87号隔离开关停电,下行西四跨有电。
丙接令后,向甲汇报,命令已经要过。甲通知××车站东西头验电接地。
接地线两组人员随即验电接地,作业组拆网。4时48分脱线车辆起复完毕,接触网开始恢复。
6时22分,2406次货物列车由蒸汽机车牵引通过事故现场,此时丁和戊正在72号~82号软横跨上(上行线)进行接触网恢复作业。突然有人喊:“蒸汽机车来了,赶快避一避!”。丁沿着软横跨向上行接地侧走,戊沿着软横跨向下行方向走。当戊手刚要摸到上下行隔断绝缘子另一侧下行方向的上部固定绳时,瞬间产生一个大火球,身上立即着火,并从软横跨上掉下被安全带悬于空中。
甲看到戊身上起火,又悬于空中,救人心切,叫人快速将车梯立起来,他亲自上去救人。因忙乱没有考虑戊是怎样触电的,哪些设备有电,拉戊时将手伸到了有电部分,甲亦触电起火,从高空掉下,送医院抢救无效于第二天死亡。戊右臂切除,左手失去2根指头。
伤亡情况:1人死亡,1人重伤。
原因及措施:
作业组一系列违章导致了这起严重的人身伤亡事故。
(1)传递命令不互报姓名,不复诵命令内容。丙通知甲,遮断87号隔离开关。甲不复诵开关号和遮断内容,只说知道了。丙也未要求甲复诵。甲接命令后对乙说,可以拉开关了。乙应问清,拉几号隔离开关。乙没有问,臆测认为应拉列车脱线处所的上行线82号隔离开关。将开关遮断后,乙汇报说,开关已拉开。埋下了人身触电的事故隐患。
(2)接地线人员工作极不负责任,该防止的事故失去了防止机会。这次事故配合,从申请停电到电调发令均为上下行接触网重合停电,接地线时却只错误地接在了上行线。若正确地执行命令,在规定处验电接地,这起事故完全可以防止。(3)处理紧急情况缺乏冷静,盲目行事。戊触电后,甲只看到了触电现象,没有考虑“上下行均已停电”,戊为什么会触电。只想着救人,结果人未救成,自己反而触电,扩大了事故。(4)该段成立时间不长,电气化铁路开通也只有10多天时间,段上在对职工教育、发票人、工作领导人、要令人培训上存在严重漏洞。传递命令时,应严肃认真复诵。对有疑问命令要认真提出,坚持安全作业。防止用语不标准、臆测行事,发生事故。手信号显示标准
1)向列车显示手信号时,人员应站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面向列车、站于限界之外,保证足够的显示距离。
2)停车手信号的显示距离:区间和站场正线V≤120Km/h为800m,120km/h<V≤160Km/h为1400m,160Km/h<V为2000m;站场站线为50米。在区间作业时,一端距站场不足规定防护距离但大于50米时,在进站信号机设防护
3)向作业有关人员显示的防护手信号:应面向接信号人员,使接信号的人员能够清楚地看到信号,要视觉、听觉信号并用,回示确认两次以上。停车手信号标准
1)昼间——面向列车,站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右臂下垂,左臂平侧伸,手持展开的红色信号旗。
2)昼间无红色信号旗时,面向列车,站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摇动。
3)夜间——面向列车,站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左臂下垂,右臂侧举,手持红色信号灯与肩平。
4)夜间无红色信号灯时,面向列车,站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用白色灯光上下急剧摇动。降弓手信号
1)突然发现接触网故障,需要机车临时降弓通过时,显示人员应站在距故障点200-300米(快速列车)、50-150米(其它)处,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面向列车。
2)昼间——左臂高举,右臂前伸,并左右水平重复摇动。3)夜间——白色灯光上下左右重复摇动。6 升弓手信号
1)显示人员应站在距故障点约20米处,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面向列车。2)昼间——左臂高举,右臂前伸并上下重复摇动。3)夜间——白色灯光做园形运动。
7、听觉信号鸣示方法:
上行来车: 下行来车: 紧 急:......8 作业中的联系标准
1)联系对话、联系用语要符合本标准的联系用语标准和要求。2)使用区间电话和无线电对讲机联系时,应注意:
(1)在作业前,应认真检查电话和对讲机的性能,确认其性能良好。(2)在作业过程中,要时刻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不得离开区间电话,对讲机不得换机和随意调试。
(3)在作业结束前10分钟,再次检查并确认通讯器材性能良好。(4)在作业中,如发现通讯联系中断或不可靠时,应立即将作业人员、器材和工具撤出作业现场到安全限界之外,再尽快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建立新的联系。
(5)联系通话时应主动先通报姓名,再询问对方姓名。
(6)联系中不得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嬉戏,对联系事项要复诵确认。二)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人员的作业程序 驻站联络员的作业程序
1、接受工作领导人的命令(带上施工网络图)到车站填写运统-46。各工区在填写运统-46时,应明确各车站必须禁止电力机车通过的道岔及渡线,以防止电力机车将高压电带入停电区段。
运统-46填写标准如下:利用综合天窗在***至***区间*行线***km***m至***km***m处进行接触网检修作业,轨道车配合,影响作业区段接触网设备正常使用,需要点**分钟,作业结束恢复,*****号作业车从***车站进入作业区段配合作业,作业结束返回***车站;禁止电力机车进入**道或**岔区。
2、向车站值班员介绍当日工区停电作业情况,确定作业车的出车、入库安排,及时通知司机。
3、申请停电作业命令,做好记录。
事故处理不要命令,擅自上网导致1人触电死亡
时间:1988年4月3日。
地点:某区间121号隧道第5悬挂点。
事故经过:××变电所23l开关跳闸,重合失败。A、B接触网工区同时接到命令分别从各自工区出动查找故障点,进行抢修。
A接触网工区沿A工区所在××车站一×××车站巡视没有发现问题。向电调汇报后,电调21时40分给A工区发令,合上×××车站北四跨隔离开关,向×××车站至B工区区间送电。电调发令合隔离开关之目的是送电时,故障点会冒火球,晚上容易发现,为B工区查找故障点人员提供条件。
A工区合北四跨隔离开关时,向电调汇报,合闸时开关处火花很大。B工区接电调抢修令后,B工区沿B工区所在车站向×××区间巡视查找故障点。巡视人员推着绝缘车梯巡视到B工区所在车站一×××站区间的121号隧道第5悬挂点时,发现该隧道第5悬挂点上部地线被货物挂起搭在承力索上,承力索已被烧断几股。B工区事故抢修组成员甲对乙说,咱们上车梯,把地线拿下,反正要不了几分钟。
甲和乙同时登上绝缘车梯,甲用手拉地线时,瞬间冒个火球,乙马上意识到接触网已送电,赶快爬到车梯上。
地面人员立即与座台人员联系,知道接触网确实有电,向电调申请停电后,将甲救下,甲在送医院途中死亡。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原因及措施:
(1)事故抢修不要抢修命令,臆测接触网无电,擅自登上车梯处理事故导致触电。部令规定,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带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之后,接触网的一切作业,均必须按规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接触网故障后,随时都有来电的可能。况且在这次事故中,A、B两个工区同时出动;若A工区发现故障点,处理后即可要求送电,若B工区发现故障点,亦同样。因此,无论从规程规定还是从实际情况看,甲都必须在取得电调同意后方能上网处理故障o(2)接触网作业是群体作业,一个人违章可能给自己、给作业组成员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这次事故,侥幸之处是用的绝缘车梯,若用非绝缘车梯,那就不是甲一人死亡了。在甲上车梯前,作业组成员没有一个人提醒接触网是否有电,也没有人提醒验电接地后上网处理,更没有人提醒不要命令上网处理故障属严重违章,会威胁作业组人员的人身安全。若有一人提醒,这次事故完全有可能避免。说明作业组成员对事故处理有关规定不熟,或虽然熟悉,但在实际工作中视规章制度为儿戏,不认真执行o(3)用试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点在多隧道区段,特别是夜间无疑是一种好的方法。供电调度指挥实践中也多次运用了此方法,大大缩短了故障查找时间。这次事故,供电调度急于查找故障点,以压缩故障处理时间,减少对运输生产的干扰,出发点是好的,但在试送电时,应与A、B工区都联系后,巡视人员撤至安全地带或进入避车洞后实施试送电查找故障点方为妥当。
4、向作业组传达停电作业命令,并做好施工网络图的勾兑工作。
5、做好行车防护工作。
1)、利用列车间隙作业时,应保证作业组随时撤离线路避让列车,当不能保证时,应事先将作业内容、地点、现场作业条件和作业所需时间通知座台防护人员。座台防护人员选定列车运行间隙报告作业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必须保证在间隙允许时间内使作业现场达到行车条件要求,并加强作业组与座台防护人员的联系。只有严重威胁人身、设备、行车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拦车。在车站突然改变行车计划时,座台防护人员来不及通知作业组撤离时,可向车站值班员说明,将车拦住,并立即向行调说明情况。
2)、座台防护人员应将列车闭塞、发车、接近、到达时间和会让计划、调车计划及时通知到作业负责人,不得延误通知,以保证作业组有足够的时间撤离。作业负责人应将现场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座台防护人员。作业组接到来车通知时,应立即撤离线路。
6、接受工作领导人发布的作业结束、人员、机具不影响送电的命令,向电调申请消除停电作业的命令。
7、做好现场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的防护工作,联系作业车返回安排。
8、接到工作领导人撤出防护的命令后,方可离开运转室。现场防护人员的作业程序
1、接受工作领导人的命令,准备接地线用具和防护用具。
2、检查地线、验电器是否合格,通信设备是否良好。
3、接到工作领导人发布的验电接地命令后,监护接地线人员做好验电接地工作,并及时通知工作领导人。
4、设好作业组两端的防护工作。
5、接到工作领导人发布撤地线命令后,监护接地线人员做好撤除接地工作,并及时通知工作领导人。
6、做好作业人员撤除现场的防护工作。
7、作业结束。
第二部分 施工有关文件
西铁运函[2009]768号
《西安铁路局综合天窗修管理办法》
西安铁路局综合天窗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综合天窗修是指利用天窗进行设备施工、维修的作业方式。其使用方式分为综合施工天窗和综合维修天窗。综合施工天窗主要用于设备大中修、技术改造;大、中型养路机械施工以及供电、工务、电务部门根据设备状态纳入施工范围的施工;工程部门在营业线上的施工。综合维修天窗主要用于供电、工务、电务、车辆部门对行车设备进行检(维)修作业。
第二条 实行天窗修是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维修方式的重大改革,是建立良好运输秩序、提高行车设备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和运输安全的治本之策,是适应和谐铁路建设的需要,是为建立良好的运输秩序,提高行车设备质量和运输效率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设备管理部门和行车组织部门必须按照天窗修管理制度组织落实。
第三条 正确处理设备维修与运输生产的关系,充分认识列车运行与设备维修是铁路运输生产的具体表现形式,是铁路各部门和各生产单位为之存在的基础。设备检修和施工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没有良好的设备质量和有序的施工组织就难以确保运输的安全有序,就不可能实现运输能力的充分发挥。实施综合天窗修是提高设备维修质量、保证运输安全的治本之策。
第四条 综合天窗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质量和效率并重的指导方针,严格遵循“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原则。凡在营业线影响设备正常使用和危及行车安全以及改变列车运行条件的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纳入综合天窗中,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
第五条所有上道作业不得违背《技规》《行规》以及铁路工务、电务、供电、车辆有关安全规则的规定。对扰动道床不能预先轧道的线路(大型机械施工经过稳定车作业,施工后经过单机或重型轨道车牵引的施工列车可视为轧道)、道岔施工,施工完毕开通后,第一趟不得放行旅客列车,如:成组更换道岔;线路清筛、成段更换钢筋混凝土枕或钢筋混凝土桥枕未经大、中、小型液压捣固机捣固时;整治路基病害(基床换填,铺土工布等);清理山坡危石;架空换梁、桥梁扩孔等及特殊情况下施工负责人认为第一趟不得放行旅客列车的其它作业,并须在运统-46(施工)登记、消记时填写清楚。速度160km/h以上区段施工和维修作业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动车组。
第六条为提高综合天窗的利用效率,各施工、维修单位应具备夜间作业条件,加强劳动组织,改进作业方法,提高施工、维修手段,实现]综合利用、平行作业^。施工天窗时间内应同时进行维修作业;一个区段内各单位施工作业应统筹安排,在同一施工天窗时间内集中实施。否则,一月内不再另行安排。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成立综合天窗修管理机构。路局成立由主管运输的副局长任组长,各有关副局长任副组长,运输、机务、工务、电务、车辆、劳卫、房产、建管、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和安全监察室、总工程师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天窗修领导小组。在运输处设立专门的综合天窗修管理办公室,主管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为检查指导有关单位综合天窗修的基础管理、安全措施的制定及组织实施、现场作业的落实;协调和解决综合天窗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考核综合天窗修兑现、利用率和设备维修作业量完成;及时总结、分析及通报天窗修工作,不断提高综合天窗修工作质量。
第八条各有关业务处(室)是实施综合天窗修的责任部门。必须设综合天窗修专(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为制定本部门综合天窗修管理制度、作业标准和考核办法;根据本系统月度施工计划检查指导施工、维修单位按规定、标准作业;定期统计、核实本系统综合天窗修兑现、利用率和设备维修量完成;及时总结、分析本系统天窗修工作;督促设备管理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综合天窗修任务。为加强路局对天窗修工作的领导,路局于每月25 日前,以局电或局令形式,对次月全局各线维修天窗给点计划作出轮廓安排,并将天窗修情况纳入局日对话会内容。
第九条各生产站段是综合天窗修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必须设立综合天窗修管理组织机构。由站段主管生产或安全领导负责,其主要职责为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综合天窗修工作分析会(可纳入安委会),总结和分析综合天窗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车间、班组利用情况进行考核。站段配置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综合天窗修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定期统计、核实、上报本单位综合天窗修资料;定期检查指导各车间、班组贯彻落实综合天窗修有关制度措施情况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提供;每月及时总结、分析及通报本单位天窗修工作。
第十条各站区成立由主管副站长(三等站及其以下为站长)为组长,各作业工区工长(车间主任)为成员的天窗修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组长牵头、小组成员参加,实行周例会制度。周例会的主要内容是:总结本周站区天窗作业情况,提报和收集成员单位下周作业内容,协调解决天窗修作业中遇到的问题,安排好各工种的平行作业和综合利用。要注重提高周例会质量,杜绝走过场、会而不议的现象。车站要建立专门的会议记录备查。
第三章 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综合天窗修时间规定:
(一)综合“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预留的供工务、电务、供(水)电、通信、车辆等部门对行车设备进行施工和检修的时间。其使用方式分为综合维修天窗和综合施工天窗。
综合维修天窗是各作业单位可综合利用的图定“天窗”,全局统一执行“逢周六、周日”停止作业。原则上电气化双线区段(上、下行分别计算)每次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区段不应少于60分钟;非电气化双线区段每次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区段每次不应少于60分钟(陇海干线不应少于图定天窗时间)有条件应尽量延长;供电综合维修天窗兑现单次少于45分钟时,按未兑现记录。
综合施工天窗是各作业单位进行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技术改造、线路大中修施工以及工程部门在营业线上施工的“天窗”,每月以局下发的《月度施工计划》中各项施工批复时间、次数为计算考核基数;申请施工的电报,按批准的时间次数为计算考核基数。当使用大中型机械作业或施工难度及工作量较大时,原则上每次不少于180分钟。(其中90分钟图定无客货列车运行线,另90 分钟图定有货物列车运行线)综合维修天窗和综合施工天窗给点时间均以调度命令发布的给点时间作为考核统计口径。
对双线区段影响上、下行的电务“垂直”天窗,每月应确保两次各不少于30分钟的封锁时间,对作业繁忙的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确保一次不少于30 分钟的封锁时间。对双线区段影响上、下行的供电“垂直”天窗每季度每个供电臂应确保一次不少于30 分钟的封锁时间。双“垂直”作业应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管理。编组、区段站及独立供电的机务整备场(即华山、新丰镇、西安东、西安、西安西、宝鸡东、宝鸡、秦岭、凤州、略阳、阳平关东、阳平关、千河、安康东、安康等15个无图定天窗车站和西安、新丰镇、宝鸡、安康机务整备场)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一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停电时间。无图定天窗的车站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由车站和调度商定时间并纳入考核。(具体办法见附件 1)
为确保动车组运行安全,同时减少对维(检)修作业的影响列车调度员在安排西安(不含)——卧龙寺(不含)区段综合维修天窗作业时,应避开邻线动车组通过时间段。、(二)局《月度施工计划》下达后,应加强日常运输组织。调度所必须按规定下达封锁前、后慢行命令,并在封锁前将施工所需车辆、轨道车、机具等根据列车运行情况提前放入距施工地点相邻车站,保证综合施工天窗时间;综合维修天窗时间内不得有客、货列车运行,并在封锁前、开通后均不得限速。当日同一区段内,综合维修天窗和综合施工天窗时间重叠时,相应的维修作业应安排在综合施工天窗时间内进行,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综合维修天窗。
(三)在铁路春运、黄金周等特殊运输时期以及部令停止施工期间,应结合列车运行图及现场设备情况,合理安排综合维修天窗时间,作业单位必须充分利用,确保行车设备质量良好。
(四)行车设备突发故障和灾害的紧急抢修以及轨道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处所的临时补修等临时封锁要点施工,不受天窗点限制,按下列程序办理:
1.需临时封锁要点时,由设备管理单位向路局主管业务处提出申请,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或总调度长)批准后,由调度所安排施工。
2.危及行车安全需立即抢修时,设备管理单位要及时通知路局主管业务处(需配合时,还应通知配合单位),并按规定登记运统——46,由车站值班员报请列车调度员,经调度所值班副主任批准,发布调度命令进行抢修。
第十二条施工及维修计划制订、上报及审批规定:
(一)施工计划的制订、上报及审批。各施工作业单位应根据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安排,提前调查、研究次月施工计划,填写次月施工计划申请表(附Excel文件1份),于每月9日前上报路局主管业务部门,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各主管业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审查施工计划,按照慢行处所和天窗时间的规定分区段汇总,主管处长批准后,于11日前向运输处提出施工申请表。运输处每月组织相关业务处和主要施工单位审查编制月度施工计划,以铁路局文件下发各站段和有关施工单位。
凡纳入月度计划的施工,施工单位于施工前 3 日将施工计划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经主管业务处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 2 日9:00 前向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施工调度室将提报的施工计划与局月度施工计划(临时施工与批复文电)进行核对无误后编制施工日计划,经路局运输处主管副处长或调度所主任(副主任)审批后,纳入调度日计划。施工日计划在施工前一日 12:00 前(0:00~4:00 执行的施工日计划于前 1 日 8:00 前)下达给有关的机务段、运转车长所属单位和车务段(直属站),传(交)主管业务处、相关列车调度、计划调度台和供电调度室,主管业务处负责通知施工单位、配合单位,车务段(直属站)负责通知相关车站。
(二)维修计划的制订、上报及审批。车站负责维修计划的编制和安排。维修计划编制程序、上报及规定:由作业工区根据段月度下达的维修计划及需要临时整修的设备,每周四向所辖站提报次周作业计划,车站对提报计划进行汇总前对相互干扰地段进行协调、确定本周天窗修计划,告知有关作业工区,负责协调、组织、落实。1.编制范围:
①天窗点内的维修作业计划。
②编组、区段站不办理接发列车的线路,封锁 6 小时及其以下(编组场分类线每次封锁不得超过 2 条)且不影响其它线路正常使用,开通后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施工。
③编组、区段站除正线外的到发线封锁 1 小时及其以下(根据阶段计划安排,每次封锁不得超过 1 条)且不影响其它线路正常使用,开通后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维修作业。
④编组、区段站到达、出发场不办理接发列车端影响设备使用 30 分钟及其以下的维修作业项目,开通后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施工。
⑤车站驼峰工务、电务设备的检修实行“停轮修”,由车站安排利用交接班、调车作业间休等时间进行(每周至少保证一次不少于 30 分钟的检修天窗)。
⑥中间站不办理接发列车的线路,封锁 3 小时及其以下且不影响其它线路正常使用,开通后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施工。
⑦专用线、专用铁道利用取送车间隔进行,开通后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施工。车务段(直属站)负责组织安排的施工项目(第 1 项除外),不需申请调度命令,直接由车站安排进行。各站段要制定细化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2.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内的各项施工、由车站负责组织编制的各类施工和维修作业计划,均按周提报和编制周施工维修计划,程序如下:
①施工及设备管理单位(含车站自管设备部门)每周四 9:00前按施工(维修作业)计划申请表格式向车站提报下周维修作业申请计划和施工申请计划,车站负责核对经路局主管部门审批后的施工方案。
②维修作业计划和施工申请计划要分别提报。对于影响较大以及需要其它单位配合或可能引发与其它设备单位作业冲突的作业项目,作业单位应提前与车务段(直属站)及配合单位协调,经各方确定方案后再行提报。
③各设备管理单位在提报维修作业计划和施工申请计划时,要根据《月度施工计划》合理安排。车站根据各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提报的申请计划统一编制下周结合后的施工、维修作业计划,施工计划于每周五 17:00 前加盖公章后传达到有关单位执行。
(三)有关供电、电务段每月9日前将次月供电、电务“垂直”作业计划,分别向局机务、电务处提报,由机务、电务处与处运输处、调度所(电调)协调、批准后,纳入局《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执行。各有关处(室)均应建立供电、电务双“垂直”作业完成消号台帐。对一时难以给点的作业地段,由调度所确定再次给点时间并通知机务、电务处,由相关业务处分别通知有关作业单位。确保供电、电务“双垂直”天窗按季、月任务完成。
(四)机务、车辆段等段管线内有关行车设备的施工、维修作业,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机车出入、车辆取送的前提下,由机务、车辆段负责安排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维修计划变更及取消]天窗^给点的规定:
(一)施工计划变更: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5天向路局主管业务处和运输处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处调整施工计划。涉及LKJ 基础数据变化的施工日期不得提前。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停止施工,因专特运及调整车流等原因停止施工时,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并于前日14:00前以调度命令通知有关单位。已批准的铁道部管理的施工项目需停止施工时,须经运输局调度部主任(副主任)批准。对于停止的施工,路局调度所应尽快重新安排,因停止施工引起的本月未按月计划完成的连续性施工,可顺延至下月。
未纳入月度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允许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需提前与运输处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由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于施工日前 5 日报运输处,由运输处下发施工批复电报安排施工。须增加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时,运输处提前5天向铁道部运输局提出申请电报,经运输局批准后,运输处以电报形式下达。
(二)维修计划变更:由车站汇总后的维修作业计划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遇天气影响或上级指示以及特殊原因需变更作业计划时,作业单位于作业前 1 天将变更计划单(一式两份,自存一份)送至车站,由站长(副站长)签认后生效。因事故抢险、自然灾害等取消维修天窗作业计划时,应经总调度长批准,提前2 小时以调度命令形式下达车站,并抄送局有关业务处室。各作业单位次日无维修作业计划时,车站值班员应于次日天窗点前 24小时报告列车调度员,由列车调度员报告计划调度员,纳入调度日班计划及三、四小时阶段计划。
(三)维修天窗计划时间原则上不得压缩。因车流调整等原因,需压缩维修天窗作业计划时间时,经调度所值班主任批准后,列车调度员提前 2 小时通知相关车站,相关车站通知相关作业单位,经征得同意后,由作业单位在运统-46(施工)上签认后方可压缩给点。同时,须由调度所通知有关业务处,有关业务处要及时通知段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和作业工区提前做好准备。由工区所在的段、车间、车站启动“压缩天窗作业安全措施”(工务、电务、供电段以及车务站段制定),加强干部盯控力量,补强劳动组织、机具、料具,严格落实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调度所、段共同做到重点盯控,保证给点时间内安全完成任务。
(四)当遇天气不良等原因作业部门不能进行双“垂直”天窗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提前2小时告知列车调度员,并安排其他天窗作业。
(五)各业务处、调度所、段应建立专用变更或取消“天窗”登记本,记录变更或取消原因和各台变更、取消天窗的命令号,对变更、取消原因进行分析和考核。
第十四条综合天窗作业登、消记规定
(一)各施工及检(维)修作业单位在图定天窗40 分钟前,由驻站防护员(佩带标志)在车站综合天窗修专用运统——46(施工)内按图定时间登记,内容包括:施工日期、时间;施工地点(线别、站名、起止里程)、施工项目、设备名称、影响范围等。(供电轨道车异站作业时,可先以电话联系作业车站说明情况,待轨道车到达后及时登记运统——46(施工))。
(二)车站值班员必须根据维修作业单位请求,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调度员根据车站值班员的报告,及时向有关车站发布天窗修调度命令,车站值班员将调度命令交于各作业单位驻站防护员,由作业单位驻站防护员将调度命令传达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受令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完毕并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通知本单位驻站防护员消点。由车站值班员逐个确认作业单位全部消点后,方可报告列车调度员结束天窗。
(三)无图定天窗车站的正线及供电、电务垂直综合天窗时间,由列车调度员负责安排;其它线路,由车站值班员(或站调)根据列车调度员下达的阶段计划和列车运行情况负责安排,车站值班员(或站调)和各作业单位除认真执行上述第一、二款有关规定外,还应严格遵守《技规》和《行规》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运输部门应加强组织,为施工、维修作业部门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根据季节的变化,对非主要干线及支线综合天窗修时间进行适时调整,并及时通知有关处室。
第十六条多个作业工区在同一区间进行维(检)修作业时,应一点多用、平行作业,在认真遵守《技规》和《行规》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执行下列条款。
(一)当两个及以上作业工区由同一车站进入同一区间进行作业时,车站值班员应积极组织、安排;但当双方作业地点相隔距离不足1公里且有一方使用轨道车作业时,车站只允许安排一个作业工区进入区间作业。
(二)当两个及以上工区由同一车站进入同一区间作业且一方作业轨道车又经另一方作业地点时,车站值班员先将轨道车放行,由双方的作业现场负责人确认作业轨道车经过无轨道车一方作业地点后,分别向本单位驻站防护员通知。由双方驻站防护员向车站值班员汇报,车站值班员方可向另一方下达作业命令,驻站防护员向作业现场负责人传达。作业现场负责人接到驻站防护员通知后方可进行作业。无轨道作业车的工区必须提前向车站消记给轨道车预留返回时间。
(三)当两个及以上工区由不同车站进入同一区间且有一方使用轨道车作业时,由两相邻站站长进行协商,确定双方作业范围,如作业双方作业地点相隔距离 1 公里及以上时由两车站同时给点。如作业一方轨道车需经过另一方作业地点时,执行上述第二条规定。
(四)当两个作业工区由同一车站进入同一区间作业且双方均使用轨道车作业时,由车站负责将双方轨道车按作业地点先后排序(以作业地点在前的一方轨道车为主机)、联挂,并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作业负责人。进入作业地点后,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将后端轨道车摘下,前端轨道车继续运行至作业地点。双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各自做好防护,双方作业人员及轨道车严禁越过所设置的防护地点。作业完毕后由双方作业负责人联系,按照作业前确定的轨道车联挂地点、时间将两轨道车联挂后一同返回车站。
(五)如因紧急情况作业轨道车必须提前返回时,由有轨道车一方的作业负责人向车站值班员汇报,车站值班员与其他作业单位进行协商后,方能允许其返回。
第十七条图定综合维修天窗前、后(不含无图定天窗车站)及“局令”取消维修天窗时,(局令取消但可进行站、专线作业时应在调度命令中注明)作业工区根据周作业计划可向所属车站申请站、专线及货物线维修作业,由车站值班员根据列车运行阶段计划及作业工区在运统-46(施工)薄上的登记给予安排。当所需作业时间超过60分钟时,由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汇报,列车调度员根据列车运行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准许。(所作业的次数、时间列计划外统计)
无图定“天窗”车站维修管理作业办法
为提高无图定“天窗”车站设备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现结合局无图定“天窗”车站的具体情况,按照“大片化小”、“分段”给点的原则,制订局无图定“天窗”车站的维修管理作业办法,请认真执行,严格落实。
一、局管内无图定“天窗”车站名称及考核归属:局无图定“天窗”车站15 个,为:华山、西安、西安东、西安西、新丰镇、宝鸡东、宝鸡、秦岭、凤州、略阳、阳平关、阳平关东、安康、安康东、千河车站。其中西安、西安西(含西安东)、新丰镇、宝鸡东(含宝鸡)、安康东车站由路局考核;其余各站纳入所属站段考核。零口站宁西口电务综合天窗比照无图定天窗车站处理。
二、无图定“天窗”车站各维修作业单位范围及考核归属:无图定“天窗”车站各维修作业单位范围为:车站所在的工务、电务、供电等各车间(工区),其综合天窗考核分别纳入归属段进行。
三、具体作业办法: 1.无图定天窗车站的正线及电务、供电垂直综合天窗时间,均由局列车调度员负责安排;其它线路,由车站值班员(或站调)根据局列车调度员下达的阶段计划和列车运行情况负责安排,车站值班员(或站调)和各作业单位除认真执行第三章有关规定外,还应严格遵守《技规》、《行规》有关规定。
2.由工务、电务、供电各维修作业单位,向所辖区段的车站提供站场设备技术资料。车站根据提供的技术资料,对设备进行“分段、化片”,并结合列车运行图制订设备的维修时间。各维修作业单位根据车站提供的设备综合维修天窗时间,制订作业计划。
3.各维修作业单位必须在维、检修前40分钟,指定专人在车站《运统a46(施工)》内登记,内容包括:施工日期、时间;施工地点(线别、站名、起止里程)、施工项目、设备名称、影响范围等。
4.车站因故不能兑现计划作业时,应协调解决站内其它区段的作业,并提前 10 分钟通知各维修作业单位按规定程序变更作业计划,并详细记录被通知人员职务、姓名,各维修作业单位应详细记录通知人员职务、姓名以及未给点原因。
四、报表统计及申报:
1.由局列车调度员负责给点的“天窗”时间,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为统计标准;由车站值班员(或站调)负责给点的“天窗”时间,以车站值班员(或站调)给点的起止时间为统计标准(以车站《综合天窗修登(消)记簿》为准)。
2.无图定“天窗”车站实行月报制度,统计报表由车站统一填记,各维修作业单位负责人签认后,由车站每月2日前汇总后报局综合天窗修管理办公室。
西铁安[2009]16号
《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登销记程序
第 43 条 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施工开始前 40 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附件 3)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应尽速与列车调度员联系,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
第 44 条 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邻线通过列车时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第 45 条 施工单位应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开通线路。
对扰动道床不能预先轧道的线路、道岔施工,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旅客列车,大型机械施工经过稳定车作业,施工后经过单机或重型轨道车牵引的施工列车可视为轧道。速度 160km/h 以上区段施工和维修作业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动车组。
对于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旅客列车的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登记中应注明,调度所做好相关准备。
机函〔2009〕33号文件。
关于下发《西安铁路局供电施工安全管理
权责和管理程序》的通知
各供电段:
为了进一步加强供电段施工、营业线改造和新线建设配合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层面施工安全管理的权责和程序,确保各项施工安全。依据《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西铁安〔2009〕16 号)、《关于加强施工网络流程图管理的通知》(西铁总函〔2008〕641 号)、《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质量预介入监督管理办法》(西铁质监函〔2009〕523 号)、《关于公布施工延点事故定责暂行办法的通知》(西铁建函〔2009〕540 号)和路局其它文件规定,结合供电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安铁路局供电施工安全管理权责和管理程序。
一、供电施工的分类分级
供电施工按照施工的主体分为供电段配合施工和供电段施工两大类,均分为Ⅰ、Ⅱ、Ⅲ级施工。其中供电段配合施工的分级按照《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西铁安〔2009〕16 号)第 8 条的规定划分。供电段施工的等级划分如下:
1.Ⅰ级施工主要包括:接触网系统枢纽区段大型电气化引入及大型供电方式改造,整锚段更换承力索、接触线;变电系统更换主变压器,大修或新建变电所投运开通;电力系统新建 10KV配电所投运,新旧 10KV 配电所过渡开通。
2.Ⅱ级施工主要包括:接触网系统局部供电方式改造、枢纽地区馈线改造,非枢纽区段整锚段更换承力索、接触线;变电系统保护盘、控制盘、门型杆塔、110KV 断路器更换;电力系统三等站以上信号电源的倒接、投运,新建电力线路的投运,配电所电源线施工,300M 以上跨越杆的导线架设和跨越地方 10KV 的导线架设,信号箱变的施工、投运。
3.Ⅲ级施工为不在 I、Ⅱ级施工范围以内的其它施工。
二、供电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1.人员组成:机务处由主管副处长、供电科、施工科科长及各专业工程师组成;供电段由主管副段长、技术科长、安全科长、职教科长、验收科长、材料科长及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车间由车间主任、主管副主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2.施工领导小组:(1)供电段Ⅰ级施工由供电段主管副段长担任施工组长,组织机构中相关人员为组员。机务处主管副处长或供电科、施工科相关人员现场盯控、指导。
(2)供电段Ⅱ级施工由供电段主管副段长或技术科长、车间主任担任施工组长,组织机构中相关人员为组员。
(3)供电段Ⅲ级施工由车间主任或主管副主任担任施工组。
(4)供电段配合施工根据路局下发施工电报确定的施工等级,机务处、供电段按《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西铁安〔2009〕16 号)第 9 条规定参加现场盯控和施工配合。
三、供电施工各层面的权责
(一)供电段施工 机务处:
1.负责供电施工安全管理,按照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要求制定、完善供电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审核供电段制定的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2.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管理工作。对施工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协议、施工计划等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对有关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按要求收集、汇总、提报施工计划,参加路局组织的有关施工协调会、碰头会。
4.加强与运输处、调度所和其它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施工过程有关事宜。5.对施工安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供电段:
1.根据施工项目确定施工等级,并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施工方案(1)Ⅰ级施工由技术科制定施工方案,段长或主管副段长参加,施工组织机构有关人员集体研究确定。并由技术科长、主管段长签字,报机务处审批后由供电段组织实施。
(2)Ⅱ级施工由技术科或车间制定施工方案,技术科、车间集体研究确定。并由技术科长、主管段长审批签字,技术科长或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实施。(3)Ⅲ级施工由车间或工区制定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单项作业方案,于施工前三日报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审批,由车间主管副主任或技术员组织实施。
2.确定施工现场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
(1)供电系统营业线施工负责人为在现场盯控的段长(副段长)、车间主任(副主任)、班组长(安全员)以及根据施工工作票制度确定的接触网工区、牵引变电所的工作领导人和电力工区的工作执行人。
(2)施工负责人必须先经施工负责人资格性培训,取得《施工负责人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施工负责人资格证书》是持有人具备施工负责人资格的凭证。施工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携带资格证书,佩戴施工负责人标识,接受监督检查。
(4)组织召开施工工期会和施工协调会,协调并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和施工安全。
(5)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6)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3.根据施工工作量和时限要求,编制施工计划。4.按规定报批施工相关资料。
5.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开工报告,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6.落实施工安全干部包保制度。供电段对Ⅰ、Ⅱ级施工、重点的Ⅲ级施工参加包保;车间级干部对Ⅲ级施工参加包保。包保干部要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对施工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指导意见和措施,并督促落实,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要求。
7.落实施工工前会、总结会制度。
(1)Ⅰ、Ⅱ、Ⅲ级施工,施工负责人在施工前要组织召开施工工前会,讲解施工方案,布置完善安全措施,强调人身安全、车辆安全等注意事项,布置施工任务和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标准清楚。
(2)每次施工结束后,要认真召开施工总结会,其主要内容是分析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总结教训,查找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中存在的不足,优化布置下次施工方案。
(3)施工工前会和总结会要做好记录,由施工负责人所在部门记录并保存。8.组织施工项目的验收、开通工作。
(二)供电段配合施工机务处:
1.按照要求或电报通知,参加施工方案审查会、施工协调会,并落实会议要求。
2.路局确定的Ⅰ、Ⅱ级施工,对其施工单位与供电段签订的施工安全配合协议、施工安全配合措施进行审批。
3.对建设工程营业线安全质量的预介入工作实行专业管理,并指定专业人员负责。
4.对供电段配合、监管施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配合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供电段:
1.根据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并结合实际制定施工配合安全措施。
2.接到施工配合计划后,认真核对安全配合协议的签订及审批情况,符合规定后安排实施。
3.配合班组接到通知后,当天与施工部门进行联系并做好记录,联系内容包括: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施工范围等项目,需要接触网停电配合的,要向局电调提报施工配合要点计划。
4.认真组织施工配合,落实有关安全措施,把好配合施工安全。
(1)根据施工配合方案准备有关的工具、材料,在施工封闭点前 1 小时到达施工现场。
(2)到达现场后施工配合负责人首先在施工单位的配合签到本上签到。(3)积极和施工单位进行联系,检查、确认施工内容有无变化。
(4)根据施工配合方案和措施进行现场配合,并做好相关记录留存备查。(5)施工配合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对施工中涉及到人身及行车安全方面的关键环节要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6)配合监护人员对每次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要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指出设备及作业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在作业中发现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严重问题要及时制止,必要时按规定签发整改或停工通知书,并报告工程指挥部,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7)把好列车放行关,对施工影响区段设备全部进行检查,测量合格后方可销记开通。开通后至少观察 1-2 趟列车运行后方可携带工具和材料离开现场。
(8)对施工配合情况、进度及存在的相关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并由配合车间及时向段反馈,出现较大问题要即时向机务处汇报。
5.根据要求和施工等级,由相应干部到达现场进行配合、盯控,并对配合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四、施工安全管理程序 1.施工计划编制、报批程序
(1)各车间根据工作需要,在施工前一月 5 日前将本车间次月需报局批准的施工地点、施工内容、影响范围、施工所需时间、施工负责人等报段技术科,由技术科长审核,主管副段长审批后,于施工前一月 10 日前报局机务处。
(2)提报施工计划的范围为:大修施工、无图定天窗的枢纽区段(站场)及维修天窗内无法完成的作业计划。
(3)大修更改项目需纳入月度运输方案的施工,由技术科主管工程师提报申请,技术科长、主管副段长审核签字,经机务处审核后报运输处纳入施工计划或下发施工电报。
(4)纳入局运输方案的施工计划批准后,由技术科负责在段办公网上公布。局施工命令下达后,由供电段值班调度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和车间。
(5)经路局批准的月度施工计划,相应班组要在施工作业前一日 10 时前向供电调度提报次日施工计划。
(6)施工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按照《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西铁安〔2009〕16 号)第 8 章规定执行。
(7)供电段配合其它运营站段的施工,根据对方的施工申请,确认施工内容、施工安全协议以及施工方案,按需要向车站、电调提报停电配合施工计划。
(8)建设工程的施工计划编制、报批按照《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西铁安〔2009〕16 号)第 13 条规定执行。
2.施工相关资料报批程序
(1)供电段Ⅰ级、Ⅱ级施工,根据站场平面图、设计文件、施工人员和工作量制定《施工组织图》、《施工网络流程图》,明确施工分工(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料具负责人等)、施工范围、施工任务,并根据施工组织图制定详尽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开工报告》。Ⅰ级施工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开工报告》上报机务处,经机务处审批后实施。
(2)供电段Ⅲ级施工由车间根据施工内容明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防护员)、施工范围、施工任务、人员分工,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报技术科审批后实施。
(3)供电段配合施工的施工方案、施工安全协议的报批程序按照《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西铁安〔2009〕16 号)第 6 章的规定执行。
3.施工工作票签发、审批程序。
(1)供电段施工、维修工作票由施工或维修作业的主体班组在作业前一日签发,经施工负责人或工作领导人审核,报车间审批后实施。
(2)供电段配合其它运营站段的施工,根据配合是否停电、是否有作业内容,视不同情况分别签发工作票或派工单。
(3)供电段配合工程单位进行的建设施工,供电段要派具有工作领导人资格以上的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工作票进行审查,若需要要令、停电接挂地线配合时,由相应工区在施工前一日签发工作票,经车间审批后实施;若只需要令或不停电配合时,可签发派工单进行配合。
(4)供电段管辖各班组签发的所有工作票实施车间审批制度,其审批方式为车间干部现场审批,或网络、电传、电话审批。工作票必须经车间审批后方可实施。
4.施工过程网络图管理程序。所有施工实行施工网络图制度,施工网络流程图中的相关内容、实施步骤、控制环节、组织要求和计划用时等内容应在施工前一天由施工负责人确定并填记,在施工过程要按照网络图中各项、各环节逐项确认实施。施工网络流程图除按规定在车站运转室进行揭挂外,施工负责人必须随身携带施工网络流程图。
5.施工和维修作业登销记程序。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并安排车站座台人员(驻站联络员)于施工开始前 40 分钟在车站登记运统-46,施工和维修作业结束,必须确认具备送电和行车条件后方可销记。
6.工程验收交接程序按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西铁安〔2009〕16 号)第 13 章的规定执行。
五、各级干部到施工现场盯控、检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前审查施工组织方案是否合理,人员、机具是否足够,现场安全监控、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规定。
2.审查作业人员对工作内容、停电方式、停电范围、行车条件是否清楚。3.施工给点前是否提前进行点内作业项目,有无施工料具侵限现象。4.施工网络图是否按要求在车站揭示,是否按相关进度进行控制。5.审查作业防护位置是否正确,安全措施是否清楚、到位。6.在施工过程中及时传达有关领导的指示和反馈信息。7.协调各部门之间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8.调车作业是否有详细的调车作业计划,多车联挂是否确定有作业负责人,是否有专人对作业全过程进行安全监控。
9.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并立即提出整改意见。
10.施工结束检查放行列车条件(设备是否合格、料具是否清理),观察列车运行情况,并在点后总结会上通报存在的问题。
六、施工安全考核
1.供电施工在施工过程或验收交接后发生事故、故障,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 30 号)、《西安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和设备故障管理办法》(西铁安函〔2007〕688号)、《西安铁路局机务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细则》(西机函〔2008〕14 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和事故定性定责考核。
2.供电施工(含维修)在陇海、宁西、宝成、宝中、襄渝、阳安、西康线繁忙干线和干线施工每延时 1 分钟,从“安质效”周天窗修考核基数中核减 100 元,其它线路考核核减 50 元。同时影响上下行延时的比照上述标准加倍核减。施工完毕开通后,因设备调试不到位,不能按规定条件放行列车时,每影响 1 列车考核核减 500 元。天窗修考核基数扣完为止。
3.在管内所有营业线的施工及影响营业线的新线建设施工,造成施工延点时间较长,由路局组织分析,并按照路局《关于公布施工延点事故定责暂行办法的通知》(西铁建函〔2009〕540 号)进行定性定责考核。
4.各级干部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按规定执行《施工网络流程图》、危及人身安全等行为,一律纳入“安质效”A 类问题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人送路局劳调中心转岗培训。
二○○九年七月八日
《事规》有关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概述:本章共有6条。明确了《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制定的目的和意义、铁路交通事故的定义和适用范围、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和权限,以及对企业、单位、个人的职责和事故调查原则的规定。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 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日常工作。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 事故等级
概述:本章共有11条。这是《事规》的重点篇章,对行车事故作了重大调整,并增加了铁路从业人员伤亡和道口事故种类。该章将铁路交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其中特别重大事故有5个条件;重大事故有7个条件;较大事故有7个条件;一般事故按照《条例》给予的权限,结合铁路事故管理的特点,分为A、B、C、D四类一般事故。其中,一般A类事故有12个条件,并对A4类事故提出了五个前提条件(即:冲、脱、火、爆、撞),一般B类事故有10个条件,并对B4类事故提出了五个前提条件(即:冲、脱、火、爆、撞),一般C类事故有25个条件和一般D类事故有21个条件。
第七条 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第十一条 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一般A类事故共12条。其中原重大8条,大事故1条,险性1条,新增2条。
A1.造成2人死亡。(新增)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A4.1繁忙干线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原重大)
A4.2其他线路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原重大)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一般B类事故共10条,其中原大事故5条,新增5条。B1.造成1人死亡。(新增)
B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B4.1 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原大事故)B4.2 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新增)B4.3 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新增)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一般C类事故共25条。其中原险性事故13,新增12条。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原险性)C14.接触网断线、倒杆或塌网。(原险性)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新增)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新增)C2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新增)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新增)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一般D类事故共21条。其中原一般事故14条,新增7条。D3.挤道岔。D7.调车作业碰轧。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D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新增)
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新增)
第十六条 铁道部可对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情形,列入一般事故。第十七条 因事故死亡、重伤人数7日内发生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变化的,相应改变事故等级。
第三章 事故报告
概述:本章共有9条。明确了事故报告原点的单位、人员及机构的职责;有关机构、人员使用安监报1、3,进行逐级上报的程序;不同事故等级的报告规定;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以及事故补报、受理事故举报等规定。
第四章 事故调查
概述:本章共有23条。这是《事规》集中体现“三规合一”的一个重要篇章。该章规定的内容集中、概念新颖、文字严谨,尤其是依法调查事故的新规定,需要认真领会。
规定明确了对不同等级事故组织或参加调查机关、人员和权限的规定;拍发电报、调查职责、对临时调查组的规定;具体调查程序、内容、经济损失鉴定的规定;调查报告形成、上报同意、事故调查内容和期限,以及事故认定书制作和送达的规定;事故调查纪律、事故调查装备、事故认定书制作格式和内容,以及安监报2使用和对认定书提出异议处理的规定等。
第五章 事故责任判定和损失认定
概述:本章共有2节28条。这是《事规》条文最多的篇章,有关铁路从业人员伤亡和道口肇事事故责任判定在第一节单独设了4条,同时将原《事规》附件解释中有关事故定责的规定,全部纳入了第五章。
第一节有24条,明确了事故责任按五类划分,增加了“同等责任”规定;对较为突出、难以判定的16类事故原因,明确了事故责任判定;对铁道部、运输企业违反有关规定发出文电造成事故的,明确了事故责任判定或责任追究的规定;对造成从业人员伤亡和道口肇事事故原因及处理,明确了事故责任判定。
第二节有4条,明确了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事故认定书中认定,行车中断等7个方面事故费用纳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计算,以及四种事故责任类别分别承担经济损失比例的判定和对负同等责任的判定等。
第一节 事故责任判定
第五十条 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和同等责任。
第五十一条 铁路运输企业或相关单位发布的文电,违反法律法规、铁道部规章或铁路相关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等,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定发文电单位责任。
第五十二条 因设备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定设备管理单位责任。第五十三条 因产品质量不良造成事故,定产品供应商或制造、检修单位责任;应采用经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产品而采用其他产品的,追究采用单位责任;采购不合格或不达标产品的,追究采购单位责任。
第五十四条 自然灾害原因导致的事故,因防范措施不到位,定责任事故。确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事故,定非责任事故。
第五十五条 营业线施工中发生责任事故,属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原因造成的,定上述相关单位责任;同时追究设备管理单位责任。
已经竣工验收的设备,因质量问题发生责任事故,确属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责任的,定上述相关单位责任;属设备管理不善的,定设备管理单位责任。
第五十六条 涉嫌人为破坏造成的事故,在公安机关确认前,定发生单位责任事故;经公安机关确认属人为破坏原因造成的,定发生单位非责任事故。
第五十七条 机车车辆断轴造成事故,由于探测、监测工作人员违章违纪或设备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漏报、误报或预报后未及时拦停列车的,定相关单位责任。由于货物超载、偏载造成车辆断轴事故,定装车站或作业站责任。
第六十三条 自轮运转设备编入列车因质量不良发生事故时,定设备配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