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论》读书报告_人间草木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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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论》读书报告
打开龙勃罗梭的《犯罪人论》,我们可以看到大量的统计数字和因素,作者企图从亲身的调查研究和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统计数据中总结出导致人犯罪的原因。之前的犯罪古典学派采取的是建立在逻辑推理基础上的演绎法,而龙勃罗梭的犯罪实证学派采取的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归纳法,可以称之为犯罪学研究方法上的一次创新。
一、作者简介
龙勃罗梭(1836—1909)意大利犯罪学家、精神病学家,刑事人类学派的创始人。他出生于维罗纳犹太族家庭,在意大利帕维亚大学攻读医学。曾任军医、精神病院院长、都灵大学的教授。重视对犯罪人的病理解剖的研究,比较研究精神病人和犯罪人的关系,运用人类学的测定法作为研究精神病犯罪人的其他犯罪人的方法。
二、时代背景
龙勃罗梭生长在一个*的年代。根据1814年维也纳会议的决议,意大利被肢解为八个邦国,当时的奥地利首相梅特涅得意洋洋地说:“现在的意大利只是一个地理概念而已。”意大利内乱反动势力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白色恐怖笼罩各邦。意大利民族灾难深重,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恩格斯在《1847年的运动》一文中,曾经生动地指出:“意大利在梅特涅的压迫下辗转呻吟”。这个时代造就了龙勃罗梭,也造就了他的实证派犯罪学。
三、理论背景
1、产生因素
19世纪下半叶,以宪法为保障的政治平等制度普遍建立起来,同时经济上的稳定使先前的思想对立(激进与传统、理性与信念)暂时地失去了对人们的吸引力。人们的兴趣一方面转向了与工业发展和经济繁荣有直接联系的物理学和生物学,另一方面则转向了经验主义的政治社会科学,这就导致了哲学被埋没了长达50年之久。刑事古典学派以前的刑法主张都是在法律概念领域认识犯罪现象,犯罪与其说只是一个法律概念或哲学范畴,菲利(1856-1929)认为,刑事古典学派的方法论是把犯罪作为法律规定的一个抽象实体进行研究。这也暗示着该学派所主张的意志自由论并非绝对为真的命题,它是一种思辨方法,其方法论意蕴是要借助它所推导出来的结论反对中世纪刑罚的专断与严厉。从社会整体(哲学本体论)来考察,自由意志论有虚假的成分,人是受到个人和社会等方面客观条件限制的;历史的发展已到了研究这些社会现象的时候,19世纪后半叶的实验哲学与人类生物学和心理学以及对人类社会的自然研究相结合,已经创造了一种特别适合对个人及社会犯罪现象进行实际调查的学术气氛。
19世纪末西方社会出现的犯罪浪潮高涨及因此而来的刑法危机是将刑事实证学派推到前台的另一重要因素。在犯罪不断增长的现实面前,刑事古典学派的理论显得苍白无力,刑法阻止不住犯罪浪潮的波动。正因为如此,实证犯罪学派便与其他学科一样,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它建立在我们日常生活状况的基础之上。犯罪的增长说明了刑
事古典学派关于刑罚心理强制学说的虚幻与失败,以往刑法制度在治理犯罪方面的无所作为便成为新学派产生的有利突破口。
2、推动因素
2.1达尔文进化论对龙勃罗梭观点的推动
达尔文用大量事实说明人起源于动物,人类共同祖先是猿,从根本上动摇了上帝创造人的宗教观念,使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有了正确地认识,在这种氛围下,龙勃罗梭将犯罪归因于遗传的天生犯罪人的观点才得以出现。在内容上主要表现为遗传和变异。遗传的核心是双亲把自己的生物特征通过基因转移给下一代,由此形成物种之间的连续性。龙勃罗梭在其早期的著作中主要是接受了这个观点,认为犯罪也是可以通过基因转移给下一代,因此存在天生犯罪人。变异强调物种间的非连续性,是指形形色色的物种通过共同起源和分歧发展,各自适应于一定生活条件,呈现各种适应现象。天生犯罪人一开始就遭到许多犯罪学家的抨击,在其弟子菲力等人的影响下,龙勃罗梭在其晚期著作中降低了天生犯罪人在总的犯罪中的比例,强调堕落对犯罪产生的影响。人之所以会犯罪不是由于基因而是由于堕落,这也是一种变异。
在达尔文进化论影响下,科学的人类学开始形成,这门学科根据人类的生物特征和文化特征,综合地研究人类,并强调人类的差异性以及种族和文化的概念。龙勃罗梭将人类学的研究成果直接运用于犯罪学的研究,因此龙勃罗梭的理论又被称为刑事人类学。
2.2实证主义哲学对龙勃罗梭观点的推动
实证主义哲学是法国哲学家孔德所创。1822年,孔德提出了“观察优于想象”,他认为一切科学都必然是在被观察到的事实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因此,不仅自然科学的一切部门都应从属于观察,而且一切社会科学,以至于政治学都应从属于观察。龙勃罗梭将实证方法引入犯罪学,后由其得意弟子菲利将其称为实证主义犯罪学。龙勃罗梭的《犯罪人论》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实证派犯罪学的诞生。
四、作者观点
1、基因的奴隶
龙勃罗梭通过对成千上万的罪犯进行观察得出天生犯罪人的理论,称其为“基因的奴隶”。所谓基因是指导致行为人实施犯罪的生物学的遗传基因。龙勃罗梭认为,应该让基因来说话。他认为,有些基因即使在当时看起来是无足轻重的,而以后也可能发展成为一个普遍适用的理论。他从种族遗传、文明教育、精神病等与犯罪人来论述:无论从统计学的角度看,还是从人类学的角度看,犯罪都是一种自然的现象;用哲学家的话说,同出生、死亡、妊娠一样,是一种必然的现象。
2、社会责任论
古典学派把刑事责任建立在犯罪人的意志自由的基础之上,主张道义责任论。即具有这种自由意志的人,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所实行的行为及其结果,应该归属于行为人,行为人对其行为和结果,应受道义上的责难。龙勃罗梭作为行为决定论者,推翻了意志自由的神话,认为按照古典学派的观点来制止犯罪已经失效了。在他看来,报应和
威慑都是一句空话,刑罚存在的唯一根据是防卫社会。据此,龙勃罗梭提出了社会责任论。即刑罚不再是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而是应与犯罪的危险状态相适应。龙勃罗梭否定了古典学派提出的刑罚和已然的犯罪相适应的传统观点,而代之以刑罚与个别预防的需要相适应的观点。
五、现实意义
任何一种学说,都不可避免地会带有它时代背景的烙印,即历史的局限性。对一种学说不能全盘地套用,也不能全盘地否定。虽然龙勃罗梭关于遗传决定犯罪的理论是原始的,但他能抽象的思考人类,对过去一直以理性可以自由支配意志为基础的人类观和刑法理论给予冲击性影响,我们不得不佩服他丰富的想象力。当天生犯罪人论受到批判时,能够对自己的理论进行修正,形成犯罪原因综合论,从这点上说龙勃罗梭不愧为一个严肃的科学家。尽管随着研究的深入,龙勃罗梭的观点受到彻底批判,但是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犯罪原因的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恩格斯所说“只要自然科学在思维着,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设。某一个新的事实被观察到了,这就使得过去用来说明和它同类事实的方法成为不适用的了。从这一瞬间起就需要新的说明方法,这种方法最初仅仅依靠有限数量的事实和观察,更进一步的实验材料便会清洗这些假设,取消一些,修正一些,直到最后确立一个纯粹的定律。如果说我们想一直等待定律的材料纯粹的准备好,那就等于说在此以前要停止思想的研究工作,就因为这一点,我们就会永远找不到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