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电子商务企业监管模式探讨_企业电商模式分析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银行电子商务企业监管模式探讨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企业电商模式分析”。

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进行业务合作过程中,具体应当通过哪些手段、方式来实现资金监管职能,又或者说通过哪些具体的措施、标准来判断银行是否具有监管能力、是否可以有效的起到监管的作用。我考虑了一段时间,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判断或者实施:

一、系统功能应用

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系统对接时,最起码应当使用银行系统的以下功能:

(一)会员单位虚拟账户体系功能。在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中,会员单位的资金都是集中存放在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在银行开立的大账户当中的,为了使银行能够监控、理清、查询会员单位资金的交易记录,应当确保会员单位都能在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银行大账户中开立虚拟账户,与其在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会员账户或交易账户一一对应。该模式类似证券公司第三方存管业务中,为证券投资人开立虚拟账户、以便银行监管证券公司大账户资金流向合规性的做法。

(二)为会员单位开立支付网关、证书认证功能。在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中,会员单位首先是在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商品认购、协议签订等步骤,然后进行实际的资金支付。如果不使用银行提供的支付网关并经过银行加密证书的身份验证,那么银行就不知道这笔支付交易是否是真的是会员单位提交,银行就无法发挥监控资金流向、保护会员单位资金不被挪用的作用。由于银行在为会员单位提供支付网关、加密证书服务时,会员单位需要签订协议、提交申请表格、企业材料、授权书、身份证件、加盖印章等一系列申报与授权手续,银行业务人员也要进行严格的核验,所以通过支付网关、加密证书服务来确保交易出于会员单位真实意愿。

(三)为会员单位的虚拟账户绑定出入金账户。会员单位完成电子商务交易后,必然要将资金从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大账户转移到自己的实体银行账户,好比证券交易中的银转证、证转银步骤一般。这时如果出入金账户由银行为客户绑定,那就可以确保会员单位的资金只能流向会员单位实现认定的实体银行账户,即使被挪用也有迹可循。

二、签订协议

(一)银行与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除了签订大的合作框架协议外,应当签订明确描述电子商务合作项目具体交易模式、操作步骤、双方监管权利义务、银行免责条款、违规处置条款等细节的补充协议,确保从法律上明确银行针对每一个个性化电子商务项目的监管权力与免责条款。如果银行没有起到监管职能,那就必须要在协议上明确写明银行只承担清算支付职能、并未承担资金监管职能。

(二)银行、电子商务平台(或第三方支付平台)、会员单位的三方协议:明确三方在电子商务项目中的权力义务,起码要让会员单位知道银行也参与了这个项目,银行的职责、义务是哪些,出了事情的话冤有头债有主,遇到不该银行背的黑锅,请别找银行的麻烦。

三、对账

银行应当与电子商务平台(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严格的对账,如果发现挪用资金或者账务错误,应当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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