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事业单位考试大纲_山东枣庄高一期末考试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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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枣庄事业单位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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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8月23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根据专业、学历、职位等不同分为A(综合)、B(卫生专业技术人员)、C(教师)三大类。笔试科目A、B、C各类岗位均考一科,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同上)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同上)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加考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分类确定。

笔试成绩,在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 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岗位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规定程序统一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本人。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

70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A、B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C类岗位采取面试与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C类岗位中加试技能测试的,面试说课成绩占 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A、B、C类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

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A、B、C三类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A、B、C类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规定程序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7月23日至1996年7月23日期间出生)之间;

(五)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不限户籍;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不限户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具有枣庄市户口(须在2014年7月23日前办理完毕落户手续)或是枣庄市生源(岗位对户口或生源地另有要求的除外);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七)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7月23日前取得。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由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教师岗位的各种证明需在备注栏注明,并在网上资格审查前将信函或证明交枣庄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7月23日为截止日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枣庄市生源或在枣庄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按照鲁政发[2014]10号文件规定,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一起进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随军家属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定向招聘计划取消,并调整到相应学科非定向岗位。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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