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项大政方针_国家17项大政方针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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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项大政方针

第一节 推动新农村建设

十七大报告要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降到了具体落实要求: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要千方百计争取农业有个好收成,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抓好三件事:一是大力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供给。粮食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丝毫不能放松粮食生产。要切实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扶持力度,实施粮食战略工程,加快建立粮食核心产区,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供给保障能力。农业生产既要增加总量,又要优化品种结构,促进各类重要农产品稳定增长。认真落实支持生猪、奶业、油料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畜牧水产业,扶持和促进规模化健康养殖。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成大种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搞好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加强农村饮水、道路、电网、通信、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今年要再解决3200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增加500万农村沼气用户支持建设一批大中型沼气项目。三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强农村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壮大和提升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镇企业,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减少贫困人口。

主要措施是:一要大力增加投入。今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强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调整耕地占用税的使用方向,改革城市建设维护税使用办法,增加农村建设。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三农”支出562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7亿元。二要强化和完善农业支持政策。增加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扩大良种补贴规模和范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从今年起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县。根据情况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三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调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和个人建设用地,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林地的行为。四要完善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强化以公益性为主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良种、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搞好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防控。加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五要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步伐。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化解乡村债务及中央和地方将增加财政投入,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保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十七届三中全会,就农村问题作为重要议题,明确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应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农村发展难题,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必须抓住农村稳定这个大局,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农民安居乐业,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我们要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抓住时机、乘势而上,努力开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广阔道路,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

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明确目标、制定规划、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办好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大事。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全程监控,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社会管理。

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要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健全党组织为保证、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提高他们的素质,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意识,建设高素质农村党员队伍。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弘扬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一、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改革开放近30 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逐步发展,全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在此背景下,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需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长期以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失衡的根本原因,在于城乡分割体制强化了二元结构,并由此造成城乡居民基本权利和发展机会的不平等,使城乡差别制度化。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关键在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需要全面推进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的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目前,全国范围内已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迈出了重要一步。以此为起点,还需要进一步对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贴标准,扩大覆盖面,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经费补足标准,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选派和组织城市教师到农村交流任教,鼓励和组织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需要增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国家补助标准,适当增加农民个人缴费,规范基金管理,完善补偿机制,扩大农民受益面。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药品监督,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优先在农村落实扩大免费预防接种范围的政策。

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需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会保障方面,针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刚建立、标准较低的实际情况,国家将着力建设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力度,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还需要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书屋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适当提高农村扶贫标准,集中力量解决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特殊类型地区贫困问题。此外,还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进度,增加农村沼气投入,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切实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需要以乡镇政府改革为重点,优化基层公共资源配置。长期以来,支撑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不是公共财政,而是农民自己。这就需要以保障基层财政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强化基层政府供给基本公共服务的体制保障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以乡镇政府改革为重点,优化基层公共资源配置,使乡镇政府把为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能,整合农村各种资源,以较低的行政成本为农民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服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同时,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同样需要统筹解决。

缩小城乡之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是扭转城乡发展差距扩大趋势的基础。特别是针对农村社会事业欠账较多、公共服务匮乏的贫困地区,制定更加有力的支持政策尤显紧迫。要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着眼于解决农村民生问题,切实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中全会指出,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关系广大农民幸福安康,必须尽快惠及全体农民。文件提出,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关系广大农民幸福安康,必须尽快惠及全体农民。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文件提出,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坚持政府主导,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该文件提出,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向免费培养培训农村卫生人才,妥善解决乡村医生补贴,完善城市医师支持农村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加强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视健康教育。加强农村妇幼保健,逐步推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文件提出,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农村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特别是女童平等就学、完成学业,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文件提出,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文件提出,大力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农村教育。增强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办好涉农学科专业,鼓励人才到农村第一线工作,对到农村履行服务期的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在研究生招录和教师选聘时优先。

该文件还提出,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健全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提高教师素质。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继续选派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加强远程教育,及时把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农村。

二、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问题

造成农村义务教育财政困难的原因是多重的。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尤其是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穷国办大教育”是一个基本的现实,这不能不从根本上制约着我国农村教育的投入水平。不过,从现有的条件和能力来看,我们发现,有三个方面的原因最为重要:一是财政上,财政上的中央集中与教育投入过分地方化的矛盾;二是经济上,城乡与地区之间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的表现;三是政治上,国家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关系不顺。

首先,我国农村县市尤其是中西部县市政府财政困难,无力确保对农村教育的财政投入。从乡村来看,中西部乡村事实上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和债务危机之中。乡村债务不仅面广,而且量大。全国乡村究竟有多少债务,说法不一。农业部1999年全国清查的结果是乡村两级负债3259亿元。

教育系统自身债务沉重,税费改革减少了经费来源,政府和学校收支矛盾恶化,债务偿还困难。在现存的县市乡村财政供养人员中,教育系统负担的财政供养人员较多,通常占到一半以上,所占县乡财政开支的份额较大。在一些地方,县乡财政困难在相当程度上是乡村教育财政困难。除政府本身的债务之外,不少学校在“普九”及各种教育达标升级活动形成了相当数量的债务。如安徽省肥西县90年代以后,为了“两基”达标,各个学校纷纷举债或集资达标,向私人借款,银行信用社借款,及向职工集资建校、盖房,形成债务。由于相当部分债务是向私人借款,利息高于同期银行利息,沉重的债务越滚越大。从2002年“一费制”实行后,学校再也无力偿还债务了。为了缓解收支矛盾,维持学校的运转,解决教师的待遇,有的学校重新把手伸向学生和农民,乱收费;有的地方和基层政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暗示或公然支持学校多收费、乱收费,要学校按规定的比例上缴乡镇,把义务教育当作一种产业来做。从而助长了教育的乱收费现象。农民的教育负担在一些地方再次出现反弹。

三、重视村民自治问题

第一,对于村委会选举是否关心问题,调查显示,村民对村委会选举关心程度不高。合计共有51.4%的村民表示非常关心和比较关心,但还有48.6%的村民对此表示很少关心和无所谓的态度。

第二,对于参加上届村委会选举投票的原因,60.9%的人是因为村里要求和随大流,另外还有6.8%的人是因为担心不参加选举得罪人,只有20.9%的人认为参加选举对自己后好处。可见,大多数村民参加选举是消极被动的。第三,对于没有参加上次选举的原因,29.5%表示不在家,22.7%认为选不选对选举结果影响不大,14.5%对选举不感兴趣,12.9%对候选人不满意,12.4%对程序不满意,8.0%属于其他原因。由此看来,影响参选率的主要原因还是村民对选举缺乏积极性。

第四,对于选举的真实性问题,绝大多数村民持怀疑态度。认为选举是完全走过场的占11.4%,基本上走过场的占43.5%,说不清的占28.0%,而认为选举不是走过场的只占对象总数的17.1%。

第五,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也缺乏积极性。对于村务公开问题,据调查统计,多数村民认为村里有时公开或很少公开村务,并对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有67.0%的村民认为有时公开或很少公开,18.7%认为从不公开,只有14.2%认为所在村庄能够做到一贯按时公开。可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状况也并不理想。

第六,相当一部分村庄很少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只有28.3%的人表示所在村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13.1%说以前开过,而36.2%表示很少召开,另外还有22.3%的人表示不清楚此事。

第七,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满意度不高,认为村委会不能帮助农民解决什么问题,起不了什么作用。只有29.0%的调查对象对目前村委会工作十分满意和比较满意,而52.9%选择了“一般”即谈不上满意,也谈不上不满意,还有18.0%则表示不满意。可以判断村民对村委会工作满意度不高。

第八,对于取消农业税之后的干群关系,76.2%认为比较好和很好,23.8%认为比较紧张和紧张。可以看出,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村的干群关系已经有了较大改善。第九,关于目前的农民负担问题,71.4%认为负担基本合理和比较合理,5.9%认为没什么负担,22.7%认为负担仍然很重。看来当前农民负担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第十,对于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效果问题,有52.8%的人认为是表面文章,而认为效果很好和比较明显的有40.1%。结合我们曾去一些村庄进行实地考察情况来看,许多农民认为新农村建设实际上是地方官员搞的形象工程,大多数农民并未从中得到什么真正的实惠。

四、解决农民工在城市的处境,维护农民权益

1.社会地位评价低。“农民工”的社会称谓,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分隔的产物,容易把进城务工人员看成城镇职工的“另类”,延续着不合理的劳动用工制度造成的“既成事实”,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不相吻合。据全总2002年第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无论社会地位、经济状况,还是社会职业评价,进城务工人员都排在25种社会职业群体的最后一位。

2.存在企业劳动岗位歧视。进城务工人员所从事的大多是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差、工资水平低的工种,是城镇职工不愿涉足的“苦脏累险”岗位,他们工作勤奋、生活艰辛,却无法享受正常的劳动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3.社会公共服务不足。一是子女入学困难。在教育资源短缺、办学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农民工子女异地入学困难以及收取借读费的现象广泛存在,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各地政府制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财政预算,通常是按照城镇常住人口制定和规划的,即使有的地方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因素加以考虑,但在基层也往往无法得到有效的落实。一些公办学校通过不合理的收费,设置较高的门槛,阻挡进城务工人员就近方便入学,形成了对他们教育权利的歧视。二是基本生活条件较差,社会救助缺失。农民工不能享受经济适用房和廉价租房待遇,多数非公小企业不提供职工宿舍,农民工只能租住民房,费用高、生活设施差,安全缺乏保障。由于社会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城市、农村都没有把异地打工的农民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使得他们无法享受当地政府公共财政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援助等服务。

4.短期内难以融入城市现代文明。由于城乡利益分配机制和管理机制的差别,农村基础教育资源的缺乏,导致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社会秩序的观念淡薄,加上城市客观存在的社会歧视,他们对城市社会和市民阶层的归属感和认同程度较低;他们中多数没有经过系统的技能岗位培训,劳动技能与城镇就业需求不匹配,难以有效参与国内外市场人力资源的竞争;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低下,不利于自身发展潜能和创业能力的培养,难以改变生活的轨迹和窘迫的命运,共享社会文明进步和精神文化发展的积极成果,短期内难以有效融入城市现代文明。

5.人格得不到应有尊重。尽管社会呼吁农民工与城市本地人应当一视同仁,但歧视现象仍然存在。本地人认为他们脏、土气、小气、斤斤计较,埋怨农民工的大量涌入导致了城市交通拥挤和社会治安混乱。本地人的优越感使其不屑于与农民工来往,调查中有农民工代表说本地人宁可上网聊天也不愿意与他们交流。绝大多数进城的农民工的交往范围只局限于同乡或工友范围内,除了工作与无法避免的情况外,他们很难与城市人交往,更无法真正走进城市,成为游离在城市边缘的弱势群体。

6.政治权益难以实现。由于远离家乡,农民工的政治权利很难实现。如村委会的选举权是农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但远在外地的农民工自然无法行使。在城市里,农民工由于没有本地户口,当地居民的政治权益同样无法得到享受。在用工单位,农民工所处的单位大多是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民主意识差、民主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农民工根本无法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更谈不上运用民主管理手段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农民工成了在经济上无保障,政治上无手段的特殊的群体。

7.在城市办事难。(1)由于户籍的限制,农民工办驾照、办出国护照、准生证等手续都要回老家办,十分不方便。(2)虽然政府规定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市居民一视同仁,但具体办理入学手续需要很多证件证明,农民工由于异地打工,办齐手续费时费力。(3)农民工返乡难,企业管理人员普遍反映,每年春节及“五一”、“十一”黄金周前,农民工为了买票经常请假,无心工作,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很多农民工买不到票,为了回家只好买高价票,加重了农民工的经济负担。

8.精神文化生活枯燥。农民工生活在相对封闭的社会空间里,精神文化生活十分贫乏。由于业余时间少、文化消费水平高,多数农民工只能以打扑克、逛街、看电视、翻杂志、聊天等打发闲暇时间。68%的农民工年龄在35岁以下,其中相当数量是18-25岁、离开学校直接进城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对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求处于一种饥渴和期待中,在调查回答“你最期盼的是什么”问题时,很大一部分青年农民工希望得到培训教育和丰富文化生活。而现有公共文化设施不能满足农民工的需求,只有少量规模企业在内部有职工文化娱乐场所,很多农民工处于“工作时间机器人、工作之余木头人”的状况。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文件还提到,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文件提出,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文件中提出,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文件提出,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

文件提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文件也提出,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

五、推动农村文化建设

1、以培育新型农民为主线和根本

建设新农村的主体首先是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新农村建设就是要以农民为本,要把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现实需要当作农村发展、农业进步的根本目的。新农村建设的过程,就是我国九亿农民生产增长、生活富裕、地位提高、农民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的过程。只有把农民培养成掌握和运用现代科技的新型农民,才能使农业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把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形成持续推动建设新农村的力量源泉,才能让农民共享和使用农业科技成果,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才能提高农民务农和转移就业的能力,形成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才能使农民崇尚科学、崇尚文明,形成农村良好的社会风气。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现代农业为基础的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普遍发展的综合概念,是建立在现代农民科技知识和文化知识普遍增长的基础上的。目前我国农村有文化的青壮年男女劳动力严重不足,受过初、高中以上教育的青年劳动力基本上都离开了农村,经过农业专业技能培训教育的人更少,目前留守农村的大多是老、弱、病、残等。只有开展有计划的农业专业技能培训教育,才能留住农村劳动力,才能留住人才。

培养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统筹、协调、组织和服务的功能,搭建好工作平台;要充分利用教育、科技、文化等各行业、各部门的现有资源,形成农民教育培训合力;要把培训内容农民是否需要、培训方式农民是否接受、培训结果农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农民教育培训效果的标准,大力开展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建立起一支农业产业职工队伍,并把这种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按照“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远程教育培训手段的优势,以培养新型农民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和科技文化水平;以培养适应城镇化、工业化需要的产业工人为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以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积极参与“百万中专生计划”,培养具有中专学历的实用人才,提高他们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能力。

2、以加强农村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 农村先进文化的传播和文化建设需要有载体,无论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话、网络,还是文化馆、图书室、电影院、演出团体等都是传播文化必不可少的物质载体。与它们相关的组织结构、组织形式、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以及投资体制、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等构成农村文化体系问题。一个时期以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主要通过三个层面来体现:一是国办文化机构的推广,主要由遍及城乡的文化馆、文化站来承担日常的农村文化建设,如培训、指导、举办活动等;二是各级各部门每年多次的“送文化下乡”服务;三是农民自办文化活动。由于长期的“一手硬、一手软”、“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发展”、“重城市发展,轻农村建设”,实际上形成了经济社会扭曲发展的局面。即使在农村也出现了农民生活发展了,而文化则相对滞后,甚至有所倒退的现象。文化资源日益向城市集中,高质量的文化精品节目很难同步和平价地与广大农民文化消费者见面。而在“国办文化”机构延伸的县乡层面,因文化体制老化、设施不全、经费短缺、编制减少、人才流失、场地被挤占、活动日渐稀疏,使主流文化、公益性文化的覆盖、发送、传输、接收产生严重问题,使渠道不畅、接收平台受损,传播落空,主导作用丧失。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渐萎缩,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精神文化的需求。

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有效的主流文化接收平台。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县文化馆要具备综合性功能,图书馆要加强数字化建设,乡镇要组建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村级要建立文化活动基地。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在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方面的作用,把中小学建成宣传、文化、信息中心。在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给乡镇文化站配备多功能流动文化车,以便开展灵活、多样、方便的文化服务。

3、以发展有农村特色的先进文化为内容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引领农村进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保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的精神支撑和动力支持。当前我们要坚持用科学的理论引领新农村建设,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贯穿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要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支持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大对“三农”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动员和激励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参与和服务新农村建设。要深化精神文明创建促进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提升农村的文明程度和农民的文明素养。

近年来,湖北(改为“各”)省实施“村村通”工程,使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农户安装上了电视,有的村民还安装了电话,买了手机,应该说硬件方面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农村文化在软件方面,却远远跟不上农民日益发展的需求。绝大多数农村地区没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农民看不到新报纸、新杂志、新电影,文化活动方式单调、内容贫乏甚至低俗。不少家里的VCD 中播放的多是好莱坞的大片、香港的武打片和粗制滥造的低俗的影碟、光碟;有些地方赌博盛行,封建迷信活动猖獗,落后腐朽思想沉渣泛起,宗派势力、地方黑势力横行乡里。

民族民间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增长点。近年来受到西方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冲击,民族民间文化出现断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如邻里之间互相帮助、礼尚往来、群体观念、大局意识等优秀文化以及乡村淳朴民风都受到严重破坏,有的地区几乎不复存在,替代为自私自利、金钱至上、损人利己、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和落后的思想观念,造成人人自危、家家不安,失去诚信、友谊和互助。新农村文化建设中,要积极挖掘民间艺术和民族文化传统的精华,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表彰传承民族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结合生态农业的建立,保护好比较完整并具有特殊文化价值的村落和特定地区,建立“民俗村”,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逐步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要利用地区的民族传统与现代文明相结合,进行以传统美德为核心的乡村文化建设,教育农民,激发民族感情,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和谐的社会氛围,找回失落的文明,塑造新型民居环境,提升农民的主体意识和现代生活观念。启发、唤醒和发挥农民自身的智慧、合作精神、自主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

科技文化短缺,农民在日益边缘化的社会中失去了话语权。问卷调查显示农民最缺乏的农村实用科技,农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仅为城市居民的1/6,农民享受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公共服务的机会远低于城市居民。虽然我省(删去)相关单位年年要组织科技下乡,送科技到田间地头,但由于缺乏适时的培训和辅导,农民的科技素质还是很低,制约了农业的发展。科技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在动力。要加大科技教育投入,要推动我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最重要的就是要使农民掌握能够参与并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大量的农业科学专业技术,培养出一批农业现代化的能人,优化整合农业科技队伍,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4、开展服务农村的形式多样文化活动为纽带

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具有娱乐身心、移风易俗、沟通人际关系、提高人的文明素养的特殊功能,也是人们的基本活动与基本需求的重要方面。我省(删去)各地农村曾开展过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如“十星级文明农户”评比活动、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活动,重塑尊老爱幼、知书识理、热爱自然等传统道德文化,使村民正确应对当前改革开放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送文化下乡”活动自90 年代以来,成为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最好支持的典型形式,这项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的文化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繁荣了农村文化市场。然而,这种自上而下的“送文化下乡”只是一种国家政府行为,不属于市场行为,也不可能按照市场运行规则来运作,更不可能对农民消费者作出任何承诺,只是基于道义与政治的愿望和目的。因此要满足广大农民的文化需求,一方面要遵循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规律,另一方面,政府在公益事业的发展中,可以选择采取多样的文化运作形式,将它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质量、增加密度、扩大范围,降低成本。

农民自办文化活动,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生现象,在一些地方蓬勃开展,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有力补充。农村文化的繁荣发展最终还是靠农民。民间文艺表演团体来自民间,成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是基层演出市场的主力军,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是农民这一社会的弱势群体,特别是在文化创造和消费方面,由于素质、资金等原因,使农民自办文化活动困难重重,人才短缺、资金短缺、品位不高,急需政府和全社会的指导、引导和支持。政府要鼓励创造、提高品位,引导农民探索创新新的民间文化形式,支持乡村自办文化的健康发展。

5、以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新体制、新机制为动力按照中央要求

基层农村文化建设,在体制和机制上主要任务是:加快公益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都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改革中主要是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不得企业化,也不能变相地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挪作他用。县、乡文化机构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逐步推动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如基层国有艺术团体、电影公司、电影院、新华书店等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可以先搞试点转企改制,稳步推进,财政税收、社会保障和劳动人事等方面上给予优惠。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股份制改造,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馆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集(个)体放映队,大力扶持民间剧团的发展。重视培育农村文化的内生机制,让农村土生土长的、“不走”的先进文化发展壮大起来。加强对拓宽农村文化市场的政策调节。探索农村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新机制新办法。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加强和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决打击传播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6、以加大政府投入和组织领导为保证

要繁荣发展先进文化推动新农村建设,需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在农村乡镇配套改革的基础上,乡镇财政由县直管的前提下,农村文化教育的投资会得到有效保证,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必将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要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把多姿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送到农村,把欢乐送给农民。各级政府要增强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意识,把促进新农村建设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使命和基本职责。要增进对农民群众的感情,满腔热情地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始终与农民群众心连心。要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本领,多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六、解决农民最关注的问题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这也是广大农民所期盼解决的。

(一)发展为先,坚持把生产发展、农民增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点来抓。

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农民增收是关键。这事关新农村建设全局,没有生产发展,就不可能有“生活富裕”、“村容整洁”。离开了生产发展,新农村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生产发展、农民增收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贯穿始终的主题。村组干部和群众都能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所调查的几个村,凡是生产发展、农民收入较高的村,新农村建设就推进顺利,反之则差些。只有千方百计把生产发展、农民增收抓上去,才能为农村全面繁荣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删去)一是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强化产业支撑。要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与本地资源可能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开发品质优良、特色鲜明、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多,人多我优,人优我转”,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一村一品”发展,开发特色主导产业,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删去)。二是转移农村劳动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近几年我市农民增收,除了惠农政策外,也主要靠劳务经济支撑。目前,我市发展劳务经济的潜力巨大。一方面,剩余劳动力数量仍多,有30多万劳力有待转移;另一方面,已转移的劳动力素质低,多从事重体力、低收入工作,提高素质的潜力很大。(删去)要坚持把小城镇建设、乡镇企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扭在一起抓,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开辟增收门路。三是稳定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坚持稳定农村以家庭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折不扣地落实“三补”政策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让农民得到实惠。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以民为本,坚持把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最直接、最关键的困难和问题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点来抓。

新农村建设,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当务之急是解决好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最直接、最关键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着力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我们所调查的几个村,绝大部分村的通村公路已经建成,通行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是村组之间、组组之间的道路以及入户的道路仍然很差,农民迫切希望得到改善。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村组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建好路基,一方面各级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制订以奖代补政策,搞好路面硬化。二是着力解决农田灌溉难问题。重点是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既要多方筹措资金,改造老化失修的泵站、涵闸等水利设施,又要搞好末级渠系清淤、硬化,提高用水系数。要整合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血防灭螺等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同时,要完善水利灌溉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两部制”水价,丰水年景保证水管单位正常运行,干旱年景保证农田灌溉用水不受影响,互惠互利,相得益彰。大力发展以村、组为单位的农民用水者协会,或者打破行政区域界线,按照水系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让农民自己组织、自己管理、自己受益。(删去)三是着力解决农民饮水难问题。既要解决部分地区水源缺乏问题,又要解决好部分地区水源污染问题。要摸清底数,做好规划,抓紧实施,争取“十一五”时期有大的突破。对于城镇附近的村和居住比较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可延伸城镇自来水管网,让农民吃上干净的自来水;对于山区、丘陵缺水源且居住分散的地方,采取建水窖、打水井、挖塘堰等办法,储备水源;对于水源污染严重的地方,要加大治污力度,水库禁止投肥养殖;对于血吸虫疫区,要在加大灭螺力度同时,寻找清洁水源(删去)。四是着力解决农民看病贵问题。加快村级卫生室建设步伐,鼓励城镇医院到农村设立医疗网点,改善医疗条件,方便农民就医。尽早将东宝、掇刀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让合作医疗的阳光普照全市农民。五是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积极推进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把“第一车间”组织好、建设好,与“第二车间”或流通环节实现良性“对接”。同时,要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作用,特别要健全二者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创新多样化形式,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立足自身优势,积极兴办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合作经济组织。要不断探索更加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多形式、多层次、多环节地使农民得到实惠。要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资本化发展之路,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探索,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利益联结,建立带动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三)自力为主,坚持把花钱少、见效快的事情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来抓。

各地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从一些花钱少或不花钱就能办,并且见效快的事情入手,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搞好村庄治理,建生态农居。加快以“一建三改”为重点的农村生态家园建设步伐,建沼气池,改厕、改厨、改圈,搞好庭院绿化,改变污水乱泼、柴草乱堆、牲畜乱放的陋习,改善生活环境。二是抓好“平安村”创建,建和谐新村。引导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组成民事纠纷调解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及时排查调处农村的各种矛盾纠纷。加强农村治安管理,依法打击偷盗、赌博等刑事犯罪和流氓地痞黑恶势力,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抓好文明创建,建文明新村。广泛开展“文明村(湾)”、“文明家庭”、“文明农民”创建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引导农民树立科学的思想观念。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四)统筹为要,坚持把农村打基础、管长远的事情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来抓。

1、尊重群众意愿,科学制定规划。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涵盖城乡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而规划是这项工程的龙头和先导,也是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在新农村建设上,要按照“二十字”的总体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搞好整体规划,扎实稳步推进。在规划的制定中,一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二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推进新农村建设。制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切合实际,切实可行,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强行摊派,不搞“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三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谋划,科学规划,到村到户,分类指导。按照客观规律,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在村镇规划上,要根据当地客观条件,与村镇土地用地规划衔接起来,科学编制规划,宜散则散,宜聚则聚;在新农村建设模式上,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四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既要突出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环境打造,又要兼顾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及文化卫生建设。切不可只及一点,不及其余;只讲形象,不求内容和实质。新农村规划制定后,只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定能取得实效。

2、提高农民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干事创业,关键在人。建设新农村,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根本的问题还是提高农民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一是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要整合农业、教育、劳动等培训资源,捆绑培训资金,广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联合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培育特色劳务品牌,增强农民就业创业技能。二是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重点提高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的年限。三是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接受高等教育的农村学生,大都不会回到农村,只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学生,才是新农村建设栋梁之材。要制订激励政策,让每个中考、高考落榜学生免试进入中职学校学习,使他们成为今后农村技能型、创业型农民。四是加强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广泛开展党的政策、先进文化、致富信息、科普知识、法律法规“五进农家”活动,多形式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3、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村级组织是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和前提,是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一要配强配好村“两委”班子,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同时,切实加强村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激励、保廉监督等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事业心强、能干事、公道正派的农村带头人。加大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力度,解决好村级班青黄不接的问题。二要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坚持以“二公开、四民主”为核心,以村民自治和民主法治示范活动为载体,推行村委会直选的民主选举制度、实施村级“一事一议”的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民主管理制度、深化村务财务公开的民主监督制度,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七、根治恶人治村的问题

近日来,基层党务工作者在搞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过程中,注意到这样一种怪现象:一些家族大、兄弟多、性情暴、心眼“鬼”的农村“恶人”,准备进入村两委领导班子。基层党务工作者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结合各地多年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经验综合分析后认为:这种默许“恶人”治村的做法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会使农村基层组织雪上加霜,陷于更加被动、尴尬、混乱无序的境地,必须坚决进行制止。否则,对党的建设极为不利。

据了解,极少数乡镇党委政府默许恶人治村,主要基于两种观点:一是纳降招安。这些恶人平时在村里兴风作浪,搅得鸡犬不宁,乡镇给恶人委以重任,想对他们加以约束,使之弃恶从善,达到化干戈为玉帛、化腐朽为神奇之目的。二是支撑门面。目前农村确实存在着村干部难选的问题,为了不使一个村瘫痪,只得起用恶人来开展工作。

任用恶人治村,虽有短暂苟安,但可危害程度却是不可估量的,无疑于引鸩止渴。一是阻碍了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恶人治村,靠的是家族势力,缺乏政策法律水平和基本的管理能力,群众指责他们是“参加会议街上逛,解决问题凭印象,推动工作靠骂娘”。这些村成了游离于法律之外的“真空”,他们独断专行,颐气指使,违法乱纪行为频频发生,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极大损害。二是助长了宗族派系势力的滋生蔓延。任用恶人治村,等于乡镇党委向农村恶性势力屈服,默认了宗族派系势力的存在。这不仅助长了他们的不良习气,而且会使台下一些家族势力或下台干部聚集起来,形成新的势力,左右和影响着一部分群众,冲击着村级政权的稳定。村级组织中出现的“交替当政、轮流坐庄”的“翻烧饼”现象就是明显的例证。三是削弱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基层班子的自身形象不好,就很难带出一支能征善战、廉洁奉公的好队伍,更不能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凝聚起来。村班子长期动荡不安,内患丛生,以致出现了“瘫痪——整顿——再瘫痪——再整顿”的怪圈,使基层组织长期混乱无序、被动落后。四是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削弱了党的领导。恶人治村,恶善不分,是非不辩,强奸民意,横征暴敛,伤害了群众的感情,败坏了党风党纪,使一些群众对党和政府产生了怀疑和不满情绪,削弱了党的领导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

根治恶人治村的最佳途径,就是要抱着对党的事业和群众的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在选人用人上狠下功夫,用正义战胜邪恶,使农村基层组织焕发出勃勃生机和活力。一是要拓宽选人视野,不拘一格选人。可采取“选、聘、兼、派”等多种途径选拔村干部。选,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民主选举的办法,把那些综合素质较高的回乡大中专高中毕业生、务工经商人员、复退军人、致富能手等选进班子;聘,即聘请离退休干部职工或本村在外地工作且有一定管理水平和帮带能力的人回村任职,以迅速改变落后面貌。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县乡都应当制定切合实际的村级干部管理办法,对村干部的管理任免、管理使用、考核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村级干部管理档案,对连续任职多年、成绩特别突出者,可定额享受特殊津贴,也可以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等。对于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群众怨恨较大的村干部,要果断进行调整。三是要认真加强对村干部的培养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要切实发挥县乡(镇)党校、成人学校的培训阵地作用,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培训相结合,有计划、分层次地对他们进行党的知识、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管理知识、致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其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和驾驭农村工作的能力。四要切实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解决村干部断层的问题。

八、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从总量上看,农业和农村投入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但在投入总量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因税费改革政策调整,农业和农村自身原有的一些投入特别是生产性投入却大幅度下降,不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以一种“下沉”形式,主要在最基层尤其是在乡、村两级暴露出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一些新的不和谐因素。

1、农田水利投入锐减。税费改革尤其是取消“两工”后,直接影响到用于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工及资金投入,农村水利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农村的沟渠涵闸及排灌等设施普遍年久失修,老化、退化严重,直接威胁到粮食安全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2、农村卫生投入面临新困难。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原有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资金失去了基础,而上级财政资助资金只是杯水车薪,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失去了稳定的资金保障。税费改革还导致农村原有防保经费大幅度减少,已给农村卫生网络的网底造成了一定影响,许多防保工作得不到落实,重治不防的现象有很大抬头,部分地区螺情上升,结核和血吸虫病有死灰复燃的危险。此外,免征农业税后将对乡级血防经费投入、村委会的血防义务工、乡镇卫生院及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投入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乡村债务继续增加。多年来,因种种原因,农村形成了数额可观的负债。近两年来,因税费改革后乡村收入减少,一方面债务化解更加困难,另一方面各项公益事业投入几乎完全靠举债进行,不少地方新的负债还在大量形成,债务总额继续增加。

4、乡、村组织正常运转难度加大。税费改革后,大多数乡、村集体可开发利用和盘活的资源、资产不多,创收渠道狭窄,收支难平衡,乡、村组织正常运转十分困难。

5、财权与事权失衡加剧。从乡村财政来看,免征农业税后,一方面乡村失去了主要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许多刚性支出有增无减。江苏(删去)各县(市、区)在实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县级管理后,大多数仅保证教师工资国标部分由县级专户统一发放,而占教师工资总额38%左右的省、市津贴、补贴,由各乡镇自筹。同时,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的经费落实面临困难,因税费改革而进行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经费也没有着落。最基层的村级也承担了相当一部分本应由上级财政承担的征兵、计划生育、培训等费用开支,而村级根本没有这方面的经费开支渠道,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的程度加剧,给乱收费和形成新的农民负担留下了隐患。

6、农村资金外流严重。近年来,不仅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流向城市,农村信用社实际上也通过存款准备金、转存银行款、购买国债和金融债等形式成为农村资金净流出的渠道。

要解决以上农业和农村投入出现的新问题,仅靠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是不够的,必须针对取消农业税后农业和农村投入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构建后税费时代农业和农村稳定的投入机制。

1、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结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目前现实可行的途径是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计划生育、民兵训练系国家大政方针方面的支出,应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也应逐步过渡到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应由国家、省、县级财政共同承担。同时,根据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的实际情况,加快调整和改革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增加县、乡级留成比例,增加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规模,缓解县乡财政压力。

2、建立小型农田水利投入机制。在取消农业税以后,要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防止重新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要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

3、遏制农村新增债务的发生。在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乡村原有债务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新增债务的产生。应根据各级财力的许可情况,量力而行发展农村公益事业。规范上级财政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减少配套性的专项补助,增加标准化的一般转移支付,杜绝新增债务的发生,维护基层财政的正常运转。

4、建立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如果农村资金净流出的局面不从根本上加以扭转,农村资金“失血”将不断加剧,国家财政支农的政策效应将大打折扣。必须以建立和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规定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投入“三农”资金的一定比例,限制过高的系统内上存资金比例,鼓励商业银行将盈余资金调剂到农村金融机构,鼓励购买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县以下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应通过人民银行全额用于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再贷款。除了重视正规金融外,还要从农村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农村民间金融、合作金融等非正规金融的发展。

5、创新农业和农村投入机制。逐步建立以财政性投资为主导,以民间投资为主体,信贷、外资等各类资金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和农村投入格局。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及项目运作机制,减少政府直接办项目,改变单一的、直接的、无偿的政府农业投资方式。根据项目性质,采用政府财政补助、财政贴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并在税收、土地、信贷等方面对农业投资给予优惠等办法,引导各种经济成份、社会各种资金投资农业,形成农业和农村投入的良性机制。

6、改革乡村治理组织形式。税费改革后,乡村形成的财力缺口完全由上级财政补足是不可能的,也不是改革的初衷。应深化撤乡并镇、村组合并及乡镇机构改革,最大限度地精简乡村财政供养人员,并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和乡村干部工作作风。从长远看,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作为一级财政应该具备的条件和应该拥有的职能总体而言不复存在,作为一级财政的作用,基本上已名存实亡。因此,顺应农村税费改革后新的形势,让农民自己组织起来,实现乡、村社区自治,建立与农村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低成本的农村治理组织形式,并在这些社区性自治组织之外,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民协会等经济、政治性的农民组织体系,以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是解决农业和农村投入难题,缓解城乡矛盾和增进城乡和谐的治本之策。

九、处理农村垃圾问题

1、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各种动员会议、座谈会,结合开展创建文明、卫生村镇活动,编写宣传材料、刷写固定标语等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采用广播、墙报、电视、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教育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遵守卫生管理、门前三包、自觉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清洁和绿化美化建设,形成“人人受卫生、爱家园”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对垃圾中可利用的资源进行回收,积极使用农家肥。要大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及时宣传、推广一批好的典型,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曝光批评。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加强领导,实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整洁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垃圾整治工作,按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总收集点)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制度,负责全镇垃圾中转站(总收集点)的垃圾收集清运及集镇保洁、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村委会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组织村民进行村庄垃圾整治,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制度,制定实施村庄垃圾整治的村规民约,设置垃圾收集点,负责专业保洁员队伍的建立,负责本村范围内农户、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清运和公共区域保洁。

3、制定收费方法和政策,多方进行扶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在农村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出台前,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或协调村老协会,按照本村垃圾收集运输等实际开支情况,酌情征收卫生费,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4、强化考评督查,确保整治实效

农村垃圾整治必须实行目标责任制,要层层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督促、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整治成效的考评要纳入年终统一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奖励的依据。要求各乡镇每月定时或不定时自查,建立月报季度。县建立抽查及定时检查办法,并建立动态管理制度。考评好的给予表扬奖励,达到“垃圾整治示范村”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并予以表彰。对垃圾整治不力的村镇将予通报批评并不得参加“文明村镇”、“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镇”的评选,并对主要责任者进行效能警告。

5、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农村垃圾整治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合力量,集中扶持。县建设局负责研究制定、收集垃圾处理费征收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协调加快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认真落实首期75个村庄垃圾的整治工作,并抓好工作督查;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日常执法监督,严厉打击乱倒乱烧工业边角料行为;县爱卫生负责治理农村卫生脏、乱、差问题,制定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县水利局牵头开展境内水域的综合整治;县委文明办负责“三讲一树”活动和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并组织对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评比等工作。各级各部门把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当作第三批先进性教育中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把农村垃圾整治工作与农村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造福工程、旧村整治、村镇住宅小区建设、创建文明村镇、生态村镇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十、破解农村犯罪难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村犯罪也呈增长趋势。我国是一个有9亿多农民的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80%,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村犯罪涉及的地域广、人口多,治理农村的犯罪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没有农村的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因此,农村犯罪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分析新形势下农村犯罪的特点,寻求治理对策,对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当前农村犯罪特点:侵犯财产型犯罪多,呈类型多样化发展趋势。盗窃仍然是主要的犯罪形式和手段,约占刑事案件总数50%以上,作案目标主要是畜禽、农用物资、水电设施等等,进城人室偷盗财物及盗窃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也比较普遍。除了大肆盗窃之外,抢劫、绑架勒索、敲诈勒索、拐卖人口、强迫妇女卖淫,伪造贩运国家货币等案件也较过去多见。犯罪方式更加狡猾、隐蔽,手段更加凶狠残暴,暴力因素大大增加。

作案人员低龄化。受农村青少年学生流失、家长长期在外打工,基层组织疏于管理,农村青年半劳力大量过剩,不良文化大量涌进农村等因素影响,犯罪主体低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呈逐年上升趋势。青少年涉世未深,所以他们一旦犯罪几乎很少考虑后果,所犯罪行一般都很严重。

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犯罪现象有增无减。由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因,各族群众文化较为落后,法律知识也较低,群众有官司不会打、有纠纷不敢进法院,一些简单和本可避免的矛盾、积怨,因得不到及时正确的解决形成了种种复杂的纠纷,甚至激化为刑事案件。

团伙犯罪多,存在向黑社会演变的可能性。近年来,农村犯罪团伙化现象十分普遍。农村犯罪团伙种类很多,结构也有一定的复杂性,总体上看,以临时纠合和松散组合相交叉的犯罪团伙为主。但有的团伙具有相对稳定性,内部有简单分工,拥有巨额犯罪资金,甚至能同时动用汽车、船只、摩托车、对讲机等交通工具和通讯手段,进行大规模的犯罪活动。这种犯罪团伙明显地带黑社会性质,危害极大。同时一些群众处理民事或经济纠纷,不去找政法机关,而找“黑道上的人”来“摆平”,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些犯罪团伙的恶性膨胀。

利用封建迷信实施的犯罪日益增长。封建迷信在农村有着广阔的市场,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有些农民封建迷信思想严重,容易上当受骗,以封建迷信为手段实施犯罪行为,如诈骗、强奸、杀人、拐卖妇女儿童等。巫婆神汉趁机骗取群众的钱财,修祖坟、续族谱、盖祠堂、立牌坊等迷信、封建复辟活动在有些地方也愈演愈烈,一些宗教信徒或会道门分子趁机打着宗教信仰的治病祛邪的幌子发展教徒,进行非法活动。

农村干部违法犯罪增加。改革开放,农村干部本该带领广大农民科学种田,多种经营,勤劳致富,却有一些农村干部经不起腐朽思想的侵蚀,忘记了自己肩上的重任,丧失了良知和党性原则,干了一些违法犯罪的勾当,如挪用公款、瓜分集体财产,借摊派和开展计划生育之机,向农民勒索财物,私闯民宅,非法拘禁,甚至强奸、伤害、拆毁房屋,严重败坏了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

在此,还应引起注意的是,当前农村社会中的“为富不仁”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发家致富后的农民,把金钱看成是万能的上帝,因钱多了而喜新厌旧的有之,横行霸道胡作非为的有之,赌博嫖娼的有之,超计划生育的有之,等等。尽管这部分人占致富农民总量的比例不大,但其对农村社会的不良影响却不容忽视。这种扭曲的示范效应对其他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影响大,严重污染了农村社会风气。因此,我们在研究分析农村的社会治安问题时,应对此给予应有的关注。

2.农村犯罪问题的主要原因

从根本上讲.农村犯罪问题突出是由农村所处的特定环境及村民素质决定的。分析农村犯罪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劳动力过剩。农村劳动力过剩在八十年代农村改革成功后就暴露了出来。目前,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和一些贫困县,不少劳动力处于闲置状态,急欲寻求新的就业途径。一方面,受经济迅速发展的刺激,农民发财致富的愿望十分强烈,而另一方面,他们文化水平低,又缺乏技术专长,不少人走南闯北,四处碰壁,极易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外出“打工”农民犯罪增多现象便是这种矛盾的反映。此外,在一些地区,劳动力的大量过剩还产生了一部分特殊的无业游民。他们有的原有家庭经济基础较好,有的因处于城郊结合部,受城市开发建设的影响,从土地迁让中得到了实惠,这当中有少数成员好逸恶劳,不思进取,游手好闲,结帮成派,发展成为地方恶势力,无事生非,动辄打架斗殴或者敲诈勒索他人,严重影响农村社会治安。

贫富不均,心理失衡。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另一些地区、另一部分人则因此导致心理失衡。外界犯罪诱因的存在,无疑助长了他们的贪婪欲望、投机和冒险心理。这些不良心理的恶性膨胀,必然导致各类犯罪。犯罪成为一些人致富的法宝,能偷则偷,能抢则抢。

精神文明建设滞后。传统道德沦丧,不良文化泛滥。过去受交通通讯等客观条件限制,新文化、新思潮很难进入农村,传统道德文化统治着农村,农民们普遍循规蹈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物质文明迅猛发展,电话、电视的普及,乡村公路迅速发展,在向农村输送先进的文化、思想的同时,一些低级庸俗的不良的文化也随之渗入。受此影响,在农村,强奸、卖淫、等等犯罪屡屡发生。

农村基层组织管理职能弱化。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部分农村党支部等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不能有效地组织和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活动做坚决斗争。有少数干部自身不正,腐化堕落,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群众强烈不满。二是群防群治不巩固。群防群治是当前治理农村犯罪问题的主要手段,但由于落实人员难、落实经费难、落实责任难,又缺乏教育和训练,难以长期坚持和巩固。有的地方群防群治工作一滑坡,违法犯罪活动就抬头。三是农村民调组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一些民调人员责任心不强,或受业务水平的限制,对易激化矛盾缺乏预见性,应变能力差。未能及时阻止一些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犯罪。四是少数基层领导对防治农村犯罪缺乏信心。有的乡镇领导没有很好地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为当地经济不发达,集体经济薄弱,凭现有的经济条件难以根除农村犯罪问题,片面地认为先把经济搞上去再说。表现在防治农村犯罪的各项工作上,就是说得多,做得少,消极应付。

打击不力,防控犯罪的机制不健全。尽管基本上实现了“一乡一镇一所”和刑侦大队的驻镇(乡),相应加强了治安防范力度,但农村派出所一般管辖范围较广,大多数派出所、刑侦分队警力很少,根本无力承担繁重的治安管理、查处和其他任务,管理防范工作更是流于形式。特别是农村派出所装备落后,办案经费紧张,民警只能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以弥补警力不足,客观上造成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处理不及时、打击不力、不能有效地震慑犯罪。农村治保调解组织不健全,治调干部的活动经费、福利待遇得不到解决,大都处于名存实亡状态,不能有效地起到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预防调解纠纷的作用。

法制观念淡薄。许多农民受教育层次低,文化素质差,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守法,胆敢以身试法。另外许多农民不善于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遇到问题时采取过激的或犯罪行为来解决问题。3.针对农村犯罪问题的治理措施

有效地遏制农村犯罪上升势头,搞好农村社会治安,对于保障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如何有效地遏制农村犯罪?关键是要找准农村犯罪的“诱发源”,因势利导,对症下药,切实把住“预防关”。总的思路是,以抓教育、抓基层为重点,从根本上稳定农村社会治安,遏制犯罪上升势头。具体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必须进一步提高县、乡领导认识,抓紧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要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管理,要强化服务意识,变利益管理为服务型管理,“时刻为农民着想,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剩余劳动力的再就业安排问题。;

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脱贫致富,消除农村不安定因素。

加强“朴素道德”的德育观教育,推行德治。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

加大打击力度。对团伙犯罪特别是以“牢友”纠合在一起的团伙犯罪,称霸一方的流氓恶势力,流窜作案等重大团伙犯罪要严惩不贷。

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推进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着力提高农民群众遵纪宁法的自觉性。

总之,导致农村犯罪日趋严重的原因错综复杂,为此,必须抓好农村社会的综合治理工作。一方面,要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另一方面,应强化农村基层组织管理,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从而增强对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和控制力度。

十一、保护农村环境、生态

经过多方面调查研究发现,造成农村环境问题这么严重的原因很多,但总体可概括为以下几点:1.农村环保基础措施严重不足。2.农村环保监督能力严重不足。3.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严重不足。4.农村环保宣传教育严重不足。

面对这么严重的环境形势,我们又不得不深深地思考,如何解决当前农村环境问题是存在的一大难题。在着手解决时,我们必须以当前我国国情为指导思想,重观全局,抓着重点,逐步解决。

指导思想: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综合国力还不强,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必须坚持环境保护的国策。以经济建为中心,紧密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贯彻污染防止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制订切实可行的分段目标,改善生态,治理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抓住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契机,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开展农村环保工作,把控制农村污染面源,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具体农村环境保护措施落实:1.政府应重视环境问题,制定并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和规章制度。2.以农民为中心,开展环保科普教育宣传,增强农民环保意识,从人出发,杜绝破坏和污染面源。3.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多建一些污水处理厂和固体垃圾回收和处理站。4.提倡发展现代新型生态农业,保护农田,缓解环境压力。5.引进先进技术推广到农村中,减轻环境污染。例如推广沼气技术的运用,既可以减少人和畜粪便散污染,又可以起到资源再利用的效果;沼气供能,既可以减少对森林的砍伐和木柴的燃烧,防止了森林的破坏和大气的污染,又为农民节约开支;沼液和沼渣,是高效有机肥,对农作物具有抗逆性,可减少农家对化肥和农药的用量,进一步起到环保作用。

总之,当前农村环境问题不容乐观,污染区域不断扩大,污染源难以杜绝,政府重视程度低,以至农民生活质量不可确保。农民环境问题若不解决,将是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一大障碍。

十二、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管理

(一)存在的问题(1)农用地管理问题

目前,我国实行土地承包30年不变,广大农村现存的农用地管理模式,基本上是按照土地下户时农户、人口的分配土地订立承包合同,明确30年不变的。这一做法给以后的工作留下了许多弊病。一是长期的人口增减,即使是原有农产不变,各户耕地的多寡已明显凸现,二是随着移民并村,新增人口入户易,种地难;三是原有的小自然村,人口迁徙已尽,耕地悉数撂荒;四是离迁居地较近的户,一户种着多户的地,粗放经营,广种薄收;五是大村少数农户由于人减地多,或是耕种不了,或是看重眼前利益,进行私下租种,甚至转让建房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威胁了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这样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2)建设用地管理问题

建设用地问题,主要涉及到农民宅基地问题和乡镇村建设用地问题以及部分国家建设用地问题。农民宅基地问题主要表现是:一户两宅甚至一户多宅,村中旧房空占土地有增无减,村外新宅蚕食农田与日俱增;乡镇村建设占地问题,尤以公盖占地和乡村养殖园区建设占地为主,乡镇自恃政府有权,村委认为集体是主,致使乡镇村建设用地想占就占;部分国家用地更是新建设该批批、该占占,旧用地(如撤乡并镇后的原各乡政府、地税、医院、兽医站等单位)想租就租,想卖就卖。这些问题的存在和继续,一是由于少数地方干部尤其是少数乡村干部对土地法规的不学习不理解,二是由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局限,不敢自把嘴巴。由此形成了乡镇、村、户非法赢利多多,国家土地资源流失严重。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地广人稀山区农村干部乃至极少数县、乡镇干部看来没什么大文章可作,可作为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者,却不能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对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几点建议:(一)农用地管理方面

(1)摸清家底,合理利用。以现乡、村为单位,详细核准农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实际数据,依法落实承包合同,层层落实承包责任,解决实际中合同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的弄虚作假问题,对边远荒芜土地或还林还草,或栽种经济作物,如建设果园、药材基地等。

(2)责任到户,保证质量。按农产承包合同,逐户核准承包土地面积,明确土地质量。对少数种地过多、广种薄收粗放经营户给予适当调整,使农户真正明确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关系,解决少数农户合同外耕种土地和空有合同,实际无地的问题。

(3)合理规划,严格管理。要以科学合理的态度,按照土地管理要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重新对乡村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农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经过确定之后,严格按照各级签订的责任状,层层负责,年年检查,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二)建设用地方面

(1)规范建设用地审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规定做到该批的依法审批,不该批的坚决不批。最好能改现在的村、乡镇和国土资源部门三级审批为用地单位(个人)申请,村、乡出具依法用地证明,国土部门独家批准,使审批权力高度集中。

(2)规范收费标准。集体土地如本集体组织成员农户建房占用非耕地可不交费,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因失去土地造成损失,补偿必不可少,建设用地不交费显失公平。

(3)杜绝搭车收费。在规范本部门收费的基础上,要从根本上杜绝乡镇村搭车收费。

(4)盘活建设用地资源。一是要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农户住新房闲旧屋的问题,盘活空心村闲置土地。二是要处理好国家、集体单位在农村闲置的土地。三是要搞好无人村旧宅基地复垦和荒芜土地复耕、利用。

(5)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严惩越权批地现实非法占地的问题,主要是乡镇村违法行为比重较大,由于我国现行土地法规在具体操作上的局限,基层所对乡镇村干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深感力不从心。因为,村有为集体、为群众的事实掩护,乡镇有地方经济发展的权力干扰。为此,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不仅是一线执法者要提高“敢”和“勇”精神更重要的是应该在规范执法程序和提高执法的具体操作依据,提高操作手段上有一个根本的创新。

三中全会指出,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三)推动土地流转

三中全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十三、关注农村养老问题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0%以上的国家和地区称为“老年化社会”。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湖北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达到10.39%,已进入老年化社会。其中,乡村老年人口占全省老年人口的63.3%,乡村老年人口的比重高出全省0.9个百分点。养老问题,特别是农村养老问题尤为突出。我省农村老年化比重呈加快上升之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一)农村养老的现状及问题

1、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快速上升,农民养老负担日重。计划生育是我国基本国策,数十年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已深入人心,取得了重大成就。与此同时,随着出生率的逐年下降,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预期奉命也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农民养老的负担越来越重。

2、子女承担养老义务的比重下降,老人单独居住,靠自己劳动养老比率大幅上升。

3、农村集体经济脆弱,农村社会化养老举步维艰。与城镇一样,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其实是一种福利和救助制度,主要由集体经济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虽然国家在城市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也在农村推行了养老保险,但于集体经济脆弱等多种原因,农村养老保险举步维艰。

(二)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1、成因。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的原因是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引进西方先进思想和技术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进了一些腐朽的思想意识,部分农村年轻人受到这些思想意识的腐蚀,产生了贪图享受,嫌弃老人,不愿承担赡养老人义务的想法;二是农村自治组织薄弱,道德和法制教育力度不够,社会道德约束力下降。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严峻考验,不少地方农村基层处于瘫痪状态,农村集体组织对农民群众的感召力和吸引力明显下降,对村民的法制和道德教育的力度远不如过去,对农民的道德规范的约束力低下;三是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农民收入增长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收入的增长,养老对普通家庭在经济上的压力增大。特别是近五年以来,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而教育改革使农民受教育成本大幅度上升,农民在有限的经济条件下,面临赡养上一代与培育下一代的痛苦选择,水往低处流的传统思想往往使农民在选择中首先考虑孩子的教育问题;四是政府对农民关怀不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严重滞后。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一直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社会保障是通过福利制度的形式实现的,农村社会保障亦是如此。195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1962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对农村社会保障和福利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对于养老没有独立的规定,作为一种福利制度,只是规定:凡农村中没有生活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由公社完全供给。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国家对福利性的社会保障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通过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分担的原则,逐步在城市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广大农村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保障制度的除少数发达省市基本还没有起步。

2、对策建议。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农村的安定关系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农民实现小康的进程关系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大计,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十分必要。但是,在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情况下,要在广大农村按城市模式建立养老保险制度难度很大,在目前情况下也不现实。我国又是一个有几千年文明史的国家,尊老、爱老、养老是我们的光荣传统,赡养老人也是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义务。因此,我们建议现阶段农村养老政策采取政府社会保障与农民家庭养老相结的机制。

一是建立适应农村实际的养老保险制度。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绝大多数农民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目前农村养老保险之所以难以开展,主要原因是农村集体经济无力承担农民养老保险费用,政府财政支持的力度不够,政府推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实际上完全要农民个人承担。因此,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改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引进激励机制。鉴于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实际情况,农村养老保险费用应采取政府与农民分摊做法,通过政府出小头农民出大头的办法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养老保险。具体操作上可以采取,以能保证养老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框算出每人每年需要交纳的保险费用,对其实行倒“三七”的办法,政府财政出30%,农民自己承担70%。政府用于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可以通过两个渠道筹集,其一,减免农业税,其二,中央和地方每年拿出部分资金。将这些资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专项基金,由财政专户管理。

二是加强法制、道德教育,鼓励支持家庭养老。尊老、爱老、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无论从伦理道德还是从法律规定上讲,都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家庭养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因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不应排除家庭养老保障,而是要通过社会化养老保障机制来促进家庭养老。一是以政府行为推动农村家庭养老,在全社会形成养老光荣的风气。政府通过农村基层组织每年对农民家庭养老情况进行评定,对尊老、爱老,尽到赡养义务的农户予以挂牌褒奖,并在减免税费上予以扶持;二是把社会化养老制度的建立与农民家庭养老有机地结合起来,鼓励家庭养老。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家庭养老“模范户”的农户参加社保养老保险,政府采取多出5个百分点的养老保险费用予以鼓励。

三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还很不够,农民的收入水平还很低,城乡差别近些年又在进一步扩大,归根到底发展还很不够。经济发展了,农民收入提高了,有了过硬的物质基础,诸如农村养老的众多农村社会问题就有了解决的基础。因此,按党中央的部署,统筹城乡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出路。

十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问题:

(一)目前农户近半数存在缺粮现象,粮食产不足短销的状况日益突出。主要原因:一是尽管2003年下半年以来,粮食价格开始回升,但仍未走出低谷,难以有效刺激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农村近四成农民在外务工,且都是些青壮劳力,留在家里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上是些老弱病残、妇女儿童,难以提升农业生产质量。三是由于建设占用耕地较多,农业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政策,使得耕地面积逐年减少。

(二)农资价格飞涨,生活必需品涨价,农业生产成本过高,农业生产效益低,农民增收难度大。

(三)农资假冒伪劣产品多,虚假欺骗性的信息多,坑农现象时有发生。目前种植市场信息鱼龙混杂,加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完善,产、运、销环节基本脱节,农民很难得到准确的种植信息、技术信息、购销信息、价格信息,最后造成农民亏本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业基础设施严重滞后,自然条件恶化,耕地退化,粮食生产难以长治久安。

1、由于这些年来对农业的投入不足,造成农业机械陈旧落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目前全县还存在着许多病险水库,且大部分是六、七十年代修的,渠道年久失修,许多电排荒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下降。

2、多年来矿山开发在带给人们实惠的同时,也造成部分产矿区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如:甘溪坪、东山河,大面积耕地受到污染而不能耕作。

3、耕地由于长期使用化肥,很少施用农家肥,造成耕地退化,土地贫瘠,粮食生产质量难以保证。

(五)当前农民大部分不打算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贷款也是短期的,信贷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减弱。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信贷网点集中,撤消了所有行政村信贷员,农民想贷款而不知怎样贷。二是目前农村信用社实行贷款终身追偿制,造成呆 账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因此对农村小额贷款的发放非常谨慎,贷款手续繁多,发放贷款一般均要求提供抵押品或担保人,许多农民只有望“贷”止步。三是大多数农民没有产业化经营意识,生产规模不大,所需资金不多,即使缺乏资金,到亲戚朋友那调剂一下就行,根本就没考虑要贷款。

(六)临武县近四成的农户家里有人在外务工,由于大多数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自己找的,就业渠道很窄,使得纯农户所占比重太高(占40%左右),加上还有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农民增收空间相当有限。

(七)当前农民整体文化程度不高,农业技术难以推广,这对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直接影响。在调查的125户农户中,53.6%的农户家里没有孩子上学,有23.2%正在上小学,17.6%上初中,0.8%上高中,大中专及以上的只占4.8%。

(八)大多数农民只求温饱,对子女的教育不是很关心,农业生产的后备力量素质堪忧。问卷中只有44%的农户知道孩子学杂费的基本构成。农村教育搭车收费的现象不多,有89.6%的农户回答孩子上学没有其他单位搭车收费,搭车收费在50元以下的有4%,50-100元的有0.8%,说不清具体金额的占5.6%。

措施:

(一)保证增收渠道,引进增收项目;调整产业结构。

(二)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一是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物价的监督管理,对农资产品实行限价销售,出现暴利销售行为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二是工商、技术监督、农资、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化肥、农药等农资和种子的出厂和流通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查处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自然环境,提高耕地质量。一是政府积极介入,确保财政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兴修农田水利工程,加强农村水、电、路、桥、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治理环境污染,抓好退耕还林工作,提高耕地质量。二是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加大金融系统对农村的投入力度,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切实解决农民资金困难的问题。三是完善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放宽农村民间投资准入领域,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手段,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等农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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