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安置住院须知_异地住院就医须知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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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住院须知:

住院前申报:住院3天内电话通知闻喜县医保中心。

电话:0359-7021915 出院需带资料:出入院证、诊断证明书、结算单、费用总清单、病历及此表复印件。

注意事项:

1、退休人员长期在闻喜以外稳定居住一年以上的方可办理异地安置。

2、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必须在选定的定点医院住院,在非选定的医院住院按转院就医程序办理。

3、办理异地安置后参保人员在闻喜所辖的定点医院机构只享受门诊刷卡。

4、异地安置人员因急、危重病者等特殊情况需要转诊转院治疗的,须电话通知闻喜县医保中心,并提供转出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

5、异地安置人员新增、减少、变更信息等每年1月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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