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工学矛盾,保证教育实践质量_教育培训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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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工学矛盾,保证教育实践质量
工学矛盾是各级组织培训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难题。分析起来,主要是指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既要完成各项任务,又要开展培训、学习,由于时间、精力等因素的制约,两者之间难免出现协调不好、兼顾不到的状况。究其原因,首先是传统观念的使然。我们习惯于整天与硬邦邦的工作任务打交道,忽视了培训、学习对提升技能、提高素质、促进任务完成的作用。其次是缺乏足够的学习动力。由于我们都是在基层从事具体的操作性工作,工作忙、任务重。连队的安全问题带来的压力占据了内心的主导地位,结果必然是,每当工作和培训、学习相遇时,培训、学习总是处于次要方面,让路于工作。
一.明确学习目的,增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首先要明确自己为什么学习,学习有什么用处。学习的目的在于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而不是为了“坐着休息”,“闲着聊天”“走马观花”,真正把学习作为丰富自己的知识内涵,提高自身的社会阅历,增强自身工作技能和解决各种矛盾的能力。只要抱着这样的目的,学习才会有积极性、主动性,学习才会有所收获。
二.工学安排要合理,有针对性地提高学习效果
我们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下,但每个人的工作岗位、学习方法既有很大差异,又有适合自身特有的固定规律。既不能因为工作原因就不学习,也不能因为学习而影响了正常的工作。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怎样做到“鱼与熊掌兼得”,让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这就要求我们分清工学之间的轻重缓急,有些内容是现学现卖,有些内容是缺什么补什么,干学结合、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工学关系,实现工作与学习的双赢、共赢。
我们常常把“工作”与“学习”对立起来。为此,我们必须进行具体分析。一般而言,“工作”与“学习”确有“冲突”的一面,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二者又是可以相融、互促的。例如,当“工作”与“学习”的内容趋于一致或接近,二者就能和谐统一,实现同频共振、相得益彰。以教育实践活动而论,我们学习的是如何走群众路线,实践的也是走群众路线,是一个问题的两种落实方式,处理得好,就可以从“对立”走向“统一”。因此,我们要消除对于“工”与“学”的对立情绪,从哲学的角度处理好二者关系,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解决工学矛盾的几点思考
要标本兼治,我们必须真正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从根本上为处理好“工学关系”创造条件。
(一)要更新培训理念。“培训是一把手工程,培训是第一道工序,培训是对官兵的最好奖励”。这些理念,必须要让每名官兵深入其中,亲身体会培训是“一把手”工程,必须从“一把手”自身抓起。
(二)培训工作有一个科学的,务实的定位。我们经常会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把必要的环节繁琐化,唯恐内容少、时间短、难达效,为基层设置过繁的环节、过多的检查、过重的“作业”,让基层难承重负。俗话说“欲速则不达”,“速度”要以质量为前提,这才是有效的“速度”。凡是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凡是可进行可不进行的检查坚决不检查,凡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绣腿”坚决摈弃,让培训内容多一些“去伪存真”。
(三)为受训学员解决后顾之忧。为了能让受训的干部能够安心培训,我认为应该最大程度减少或暂停在培训学习期间的工作任务,让培训的干部安心学习解除为顾之忧,同时,在家主持工作的干部应该军、政一肩挑,给培训的干部能够顺利完成培训任务提供有力的措施保障。
总之,“工学矛盾”由来已久,但越是工作学习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越要精心安排、精打细算。这就要求我们,既保质保量,又不搞“疲劳战术”,努力做到把学习激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现实的能力素质提升,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