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_技能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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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人事处
河南理工大学
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3年职称评审政策的几点说明
1、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控制标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别按每年2%、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核申报职数。
2、从2013年起组建安全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承担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任务,具体业务工作委托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同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增设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安全工程专业。
3、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6号)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政策规定精神,从2013年起,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因特殊原因未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单位,由单位写出情况说明,经省直主管部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省职改办批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可暂不作要求。
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要求,从2014年起,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外,不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5、在豫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人选不受资历、任职年限和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可通过考核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海外留学回国来豫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通过省人社厅建立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4号,可到河南职称网“综合政策”栏查阅)。绿色通道考核认定的组织时间由省人社厅另行通知,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人员提前与校职改办联系。
7、省外来校工作人员,在来豫前取得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须经确认取得我省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按有关规定评聘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具体情况参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豫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3号,可到河南职称网“综合政策”栏查阅)。每年资格确认的时间一般在上半年,请需要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前与校职改办联系。
8、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8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二、“基层推评组”有关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河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办法(试行)‣(校人【2013】35号)有关规定迅速组建本单位的“基层推评组”,并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担任职称工作联络员,负责事务性工作。各“基层推评组”在接收评审材料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接收材料的清点、分类、整理工作。要完备报送、交接手续,防止遗漏、丢失、掺假等现象。非教学单位人员申报教师系列职务,先按学科到归口学院参加基层推荐,计入该学院人员基数。
教学单位人员申报非教师系列职务在本单位参加基层推荐,占用本单位推荐指标。
各学院“基层推评组”有关工作安排要在学院合适位置张贴并在本学院网站发布。
非教师系列的“基层推评组”由学校组织成立,具体工作统一安排,请有关人员密切关注学校网站的“最新公告”栏。
三、各系列、各级别评审工作安排情况
(一)9月10日~11日,各学院安排本单位基层推荐工作。
(二)9月12日~17日,各学院接收申报材料,开展推荐评议工作。推荐工作结束后请以会议纪要形式(包括开会时间、推评组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等)于9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校职改办(力行楼305),同时做好推荐未通过人员的解释工作和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三)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工作1、9月22日~23日,校职改办接收教师系列高级职务各“基层推评组”推荐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请在规定时间(教师系列接收职称评审材料日程安排见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
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校职改办接收材料的时间,其后取得的业绩材料不得作为当年职称评审、申报的业绩条件。(下同)
2、9月30日组织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人员论文外审。
3、9月27日~10月11日组织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德能勤绩”量化及材料审核工作和学科组评议工作,同时组织答辩工作和申报材料公示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10月中旬,召开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议会。
5、10月下旬,召开校内10个学科教授和17个学科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会。
(四)非教师系列职务评审工作1、9月13日全天,校职改办接收非教师系列各级别职称评审材料,地点在力行楼305。(教学单位申报非教师系列职务的通过学院基层推荐后,于9月18日报校职改办)
2、9月22日~24日学校人事、教务、科研、社科等部门审核非教师系列有关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同时,组织非教师系列申报人员评审材料进行为期3天的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监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9月25日,组织非教师系列基层推荐会。
4、9月27日前后,召开学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议会。
(五)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工作
1.11月4日-5日,校职改办接收教师系列中级职务各“基层推评组”推荐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请在规定时间(教师系列接收职称评审材料日程安排见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
2.11月6日-11日组织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人员“德能勤绩”量化及材料审核工作和学科组评议工作,同时组织申报材料公示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11月中旬,召开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
四、需报送校职改办的有关材料
(一)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3)一式1份。没有提交•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二)•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2份。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报送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录入的与纸质•评审简表‣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电子文本请用本人姓名命名)。(因为•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有更新,请务必将原程序卸载,然后到河南职称网或者本通知附带的压缩文件包里面重新下载安装)
“职称评审业绩材料详单”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电子文本请用本人姓名命名),“详单”分为“综合”、“教学”、“科研”三部分,三部分请分开装订,表格不够可加页,相应内容必须与•评审简表‣一致。
(三)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人员范围为:申报教师系列正、副高级职务的所有人员)
(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五)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六)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人事处统一复印)
(七)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八)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九)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论文被SCI、EI、ISTP等检索的,要提供正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加盖教育部科技查新专用章)。
(十)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一)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
2、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和教学录像以及文件规定的其它材料。
3、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名以上校外本专业教授的审核推荐意见。
4、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附件:1.评审表、评审简表填写说明
2.聘任申请格式及要求(仅对以考代评系列已取得相应资格申请聘任的人员)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4.教师系列接收职称评审材料日程
人事处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
附件1:
评审表、评审简表填写说明
一、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封面:
①申报专业:教师系列根据河南省高校教师系列高评会设置专业(学科)相近专业填写(见附件)。
②评审类型:正常、转评、破格。
2.P1:①相片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②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③外语水平:何时何语种何等级(A、B或C)及国家级(省级)合格或考试分数(2005年以后考试人员必须填写考试分数)或免试。
④最高学历:根据本人情况填写学历(学位):专科、本科、本科(学士)、本科(硕士)、研究生(硕士、博士)。
⑤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审批机关及证书编 号:按资格证书填写,以考代评取得的资格,需注明考试。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聘任时间以取得资格后正式聘任时间为准。
⑦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人事处电话为:0391-3987134,同时填写个人联系电话。
3.P2工作经历:从第一学历填起,写清毕业学校、专业,职务为学生,工作后分初、中、高级职务分阶段详细填写。
4.P3学习培训经历:指参加专业学习,国内外进修学习等继续教育学习。任现职以来奖惩情况:任现职以来指取得现资格并聘任以来(以下同),指任现职以来获得的行政奖惩。
5.P5-P6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依次填写科研获奖[写清项目名称、项目奖励部门和级别,本人所起作用(主持或参加第几名)]。
科研鉴定,写清项目名称、本人所起作用(主持或参加第几名),项目鉴定部门。
6.P7-P8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依次填写著作(写清出版社及书号、名次及字数)、论文(论文写清何时何刊物、何期卷、刊号、名次、字数)。(其中EI收录的期刊论文请在相应位置特别注明“EI期刊”)
成果奖励、项目、著作、论文不重复填写,未出版、未鉴定的不再填写。
7.P9-P11个人业务自传: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先填写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然后写个人业务自传。
8.P12申报个人有说明写说明,无说明填无。写出责任保证和签名(签名必须手写,下同)。
9.P13由各单位按人事、科研、教务(申报非高校教师职务者,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财务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并由各学院院长(系主任)或专业技术代表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对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和民主测评结果的评价意见”签署“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和民主测评结果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10.P14单位如实填写申报人近5年考核情况,单位对任期做总体考核。对申报人政治、工作等写出鉴定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1.P15、16、17所在院(系)均不填写。
注:评审表要求使用A3纸格式正反两面打(复)印并中间折叠装订成A4幅面。
二、评审简表
1.进入校园网最新公告栏点击下载“河南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个人申报版升级版”、“更新代码”和“个人申报模块操作手册”文件。解压、安装“河南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安装升级程序,启动程序并接收更新代码,阅读“个人申报模块操作手册”,按照手册说明逐步操作。
2.启动个人申报版程序,选择申报系列、级别、属地(河南理工大学为省直单位)、拟报评委会(教师系列需报省高评会选河南省高校教师高评会,其他选河南理工大学教师高评会,非教师系列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评委会)。
3.进入个人简表中有下拉框按下拉框选择输入。
4.主管单位:输入河南省教育厅,主管单位代码:19018;工作单位:河南理工大学,工作单位代码:19018032。
5.学历:“详情栏”,填何校、何专业、学制和学位情况,以逗号分开。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①系列,按从事专业属系列选; ②取得时间,按资格证书填写; ③聘任时间,按聘书聘任时间。7.鉴定论文,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和破格申报人员填2篇,其他人员填1篇。论文中被EI收录的期刊论文请在相应位置特别注明“EI期刊”。
8.填表人签名、教学效果评估情况、论文外审意见栏均不填。9.系(部)审核推荐意见,由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此填写说明是以高校教师系列为例,其它系列可参照此说明进入相应系列简表填写。
附件2
聘任申请格式及要求
一、报告语言要简洁,用A4纸打印。
二、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20份。
三、页边距上、下、左、右均设为2.5厘米;行距设为1.5倍行距。
四、报告的组成部分及打印式样如下:
×××同志的聘任申请
(2号华文中宋加粗)
一、学习、工作经历(小3号黑体)……正文内容用4号仿宋。
二、工作业绩(小3号黑体)
(一)工作能力及表现(二级标题用小3号楷体加黑)……正文内容用4号仿宋。
(二)专业技术业绩与成果(二级标题用小3号楷体加黑)……正文内容用4号仿宋。
三、单位聘任意见(小3号黑体)
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聘任×××同志为×××职务。(意见需单位领导对内容真实性审核后手签)
单位领导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 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省辖市(省直)
主管单位
工作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教师系列接收申报材料日程
一、教师系列高级职务
9月17日上午:安全学院、外语学院、计算机学院、土木学院、9月17日下午:材料学院、文法学院、能源学院、电气学院、测绘学院
9月18日上午:经管学院、数信学院、体育学院、理化学院、建艺学院
9月18日下午:资环学院、万方学院、音乐学院、机械学院、应急学院
二、教师系列中级职务
11月11日上午:安全学院、外语学院、计算机学院、土木学院、11月11日下午:材料学院、文法学院、能源学院、电气学院、测绘学院
11月12日上午:经管学院、数信学院、体育学院、理化学院、建艺学院
11月12日下午:资环学院、万方学院、音乐学院、机械学院、应急学院
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日程要求报送有关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