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 新产品申报条件_安徽省新产品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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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 认定申报
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有关部门和机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皖政[1999]48号),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徽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管理全省各地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主管机关,并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 根据世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我国的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国家科学技术部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一)电子与信息技术;(二)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三)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四)先进制造技术;(五)航空航天技术;(六)现代农业技术;(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八)环境保护新技术;(九)海洋工程技术;(十)核应用技术;
(十一)其它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国家科学技术部根据以上高新技术范围制定颁布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并根据世界高新技术的发展对高新技术范围和高新技术产品目录适时进行补充和修订。
第四条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条件:
(一)技术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产品属于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范围。(二)知识产权明晰,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三)实行单独核算。
(四)符合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没有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其企业标准须在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五)质量稳定可靠。
(六)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良好,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国家和省火炬计划项目通过验收的,其项目产品视同高新技术产品。
第五条 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产品,由研究、开发、生产该产品的单位(包括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其所在地的市(设区市,以下同)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家及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单位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并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反映该产品技术水平和知识产权的材料(产品或技术鉴定证书,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用户的评测报告等。申请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新药证书、注册商标等;技术来源于其它单位或个人的,须提供技术合同和相关材料);
4、产品标准;
5、企业上一年度和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和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须经当地主管税务局审核盖章);
6、其它有关文件、证明。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申请报告等材料一式1份。第六条市属企业、县属企业及民营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产品,由各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经市科技局审核后,报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中央驻皖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产品,由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国家及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产品,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经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后,报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将拟认定的产品名单上网公示15天,无异议的即批准认定,颁发《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并公告。有异议的,由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核查。
第七条 高新技术产品期限一般为3年,产品生命周期较长的,经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至4年。
第八条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享受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优惠待遇。《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作为研究、开发、生产该产品的单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各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市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申报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好处:
1、申报一项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目前合肥市政府有5万元的奖励政策。
(每家企业申报多项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
2、申报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体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以后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的基础。
如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时,可以作为附件材料加入,有加分作用。
3、申报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并备案,拿到“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是一项荣誉。
之后还可以申报合肥市科技进步奖及国家重点新产品。
安徽省新产品鉴定 申报条件
审批依据
(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3号)第11条第(一)款,第31条;
(二)《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27条;
(三)《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号)第4条;
(四)《安徽省企业开发新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政府第5号令)第5条;
(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科技〔2010〕48号)。
申报条件
(一)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先进适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有技术有明显改进,具有很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有应用、推广价值。
(二)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
(三)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四)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分试产(试用)和投产(使用)两类。无特殊规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投产(使用)和试产(试用)鉴定一般合并进行。
(五)新产品鉴定需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具备投产所必须工艺规程、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及工装检测和质量控制手段;符合标准化规定;产品质量合格、稳定,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用户反应良好;符合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
材料目录
(一)鉴定大纲(包括鉴定目的、鉴定依据、鉴定主持单位、鉴定内容、鉴定形式、鉴定程序和鉴定资料等);
(二)计划任务书(合同或协议书,或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三)研制工作总结;
(四)标准化审查报告;
(五)产品技术条件或新技术应用的经济、技术指标;
(六)产品技术性能检测报告;
(七)新产品新技术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的查新,或其他证明;
(八)产品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或合同约定的标准;
(九)工装及工艺文件;
(十)产品质量分析及节能降耗报告;
(十一)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十二)用户试用(使用)报告(二份以上);
(十三)产品使用说明书;
(十四)由法定或权威检测单位出具的技术性能测试报告;
(十五)特殊产品需有安全、环保、卫生等部门出具的检测证明;(十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办理程序
(一)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单位申请鉴定,应当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书面申请和送审技术资料,对具备鉴定条件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鉴定。
(二)新产品新技术鉴定一般采取会议方式。鉴定组织单位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及主要用户组成鉴定委员会,以鉴定会形式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审查、评价,并作出结论。
(三)鉴定组织单位审核结论,颁发统一制定的《安徽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见附件2)。
(四)对通过省级鉴定的新产品,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省级新产品确认申请表》(见附件3),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确认后颁发“安徽省新产品证书”。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省级新产品确认:
审批依据
(一)《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27条;
(二)《安徽省企业开发新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政府第5号令)第5条;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科技〔2010〕48号)。
申报条件
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验收的新产品
材料目录
填写《省级新产品确认申请表》
办理程序
(一)新产品开发单位向所在市经信委申请,市经信委审核后报省经信委;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确认后,下达省级新产品确认计划,并颁发“安徽省新产品证书”。
申报安徽省新产品鉴定的好处:
1、申报一项安徽省新产品鉴定,目前合肥市政府有5万元的奖励政策。
(每家企业申报一年内原则上不能超过10项)
2、申报安徽省新产品鉴定,体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以后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的基础。
如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时,可以作为附件材料加入,有加分作用。
3、申报安徽省新产品鉴定并备案,拿到“安徽省新产品证书”,是一项荣誉。
之后还可以申报合肥市科技进步奖及国家重点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