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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和市本级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 期:2005/12/29
——2004年3月24日在广州市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州市财政局局长 郭锡龄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广州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3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严格依法理财,努力增收节支,积极化解非典疫情的负面影响,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经秩序继续好转,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74.77亿元,为市代编预算259.88亿元的105.7%,超收14.89亿元,比2002年决算数237.95亿元(按2003年所得税分享改革后的收入口径计算,下同)增收36.82亿元,增长15.5%。其中,市本级收入完成133.63亿元,为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预算131.15亿元的101.9%,超收2.48亿元,比2002年决算数122.07亿元增收11.56亿元,增长9.5%;区、县级市收入完成141.14亿元,为代编预算128.73亿元的109.6%,超收12.41亿元,比2002年决算数115.88亿元增收25.26亿元,增长21.8%。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70.09亿元,为调整预算406.67亿元的91%,比2002年决算数326.67亿元增支43.42亿元,增长13.3%。其中,市本级支出完成153.31亿元,为调整预算184.51亿元的83.1%,比2002年决算数141.62亿元增支11.69亿元,增长8.3%;区、县级市支出完成216.78亿元,为调整预算222.16亿元的97.58%,比2002年决算数185.05亿元增支31.73亿元,增长17.1%。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2003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的税收返还67.01亿元,各项补助31.25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含上年结余)0.65亿元,调入资金及上年结余收入(含结转使用支出)38.4亿元,全市财政总收入412.08亿元;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加上上缴中央、省支出1.49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1.27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安排支出(含结转下年支出)0.65亿元,调出资金2亿元,全市财政总支出375.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6.58亿元,减除其中结转下年度使用支出32.04亿元及待结算资金2.2亿元,净结余2.34亿元。
2003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的税收返还67.01亿元,各项补助31.25亿元,区、县级市上缴收入5.88亿元,国债转贷收入0.25亿元,调入资金及上年结余收入(含结转使用支出)28.9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收入266.92亿元;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加上上缴中央、省支出1.49亿元,对区、县级市转移支付支出和专项支出77.74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1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安排支出(含结转下年支出)0.25亿元,调出资金1.93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支出235.7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1.2亿元,减除其中结转下年度使用支出27.45亿元及待结算资金2.2亿元,净结余1.55亿元。
2003年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18.47亿元,为年初预算12.83亿元(已剔除调入资金1.97亿元)的144%,超收5.65亿元,比2002年决算数16.86亿元增收1.61亿元,增长9.6%;市本级基金支出完成13.34亿元,为年初预算13.37亿元(已剔除对区、县级市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43亿元)的99.79%,比2002年决算数11.42亿元增支1.92亿元,增长16.8%。
2003年市本级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3.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62亿元和调入资金1.93亿元,市本级基金总收入39.92亿元;市本级基金支出加上对区、县级市转移支付支出5.17亿元,市本级基金总支出18.5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41亿元,如数结转下年度使用。
(详见附件1表一至表六,附件2表一至表二。全市财政决算尚在汇编中,上述数字以决算汇编并经省财政厅批复为准,届时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03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全市财政收入增长略高于GDP增长,但增幅趋平;二是各级财政收入不均衡,各区、县级市间收入增幅悬殊;三是上缴中央、省的共享税收入继续增长,全市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同步增长;四是农口、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支出符合有关法定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我市近年来注意加大财政支出管理力度,强调财政资金使用的约束和分配秩序,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益,大大减少了部门资金的沉淀。但在财政拨款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程序更为规范的同时,也使得年度专项拨款进度总体上显示缓慢,需要在今后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为确保预算任务的完成,我们去年着重抓了如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增收节支措施,全力抗击非典疫情
2003年,我市财政收支面临相当严峻的形势,财政收入在维持多年高速增长后增收难度不断加大,加上所得税分享改革、非典疫情等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增幅从5月开始持续下降。
为扭转收入增幅下降的不利局面,我们振作精神,加大了税收征管力度,特别是促进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受非典疫情影响较小的税收尽可能增长,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使增值税在起征点提高等不利因素影响下仍比上年增长10.6%,个人所得税增长19.8%。同时,通过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大国有资产收益征缴力度,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格对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收入的监管,有效促进了财政收入增长。
另一方面,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年初预算除科技、教育、农业等法定支出以及人员工资、重点项目建设、帮助解决困难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问题等支出外,对一般性支出全面压减5%。8月,根据形势变化再度压减政府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后4个月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支出额5%(平均计算),压减一般预算支出1.08亿元。此外,还通过调整特供煤、限价肉补贴方式,减少支出3500万元。对储备粮管理继续引入竞争机制,比原承储方式节省财政补贴近3000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从工程概、预、结算扩展到土地开发成本、危房改造等领域,全年核减开支4.39亿元,平均核减率10.5%。针对财政专项拨款总体进度偏慢、增支因素较多的状况,及时采取了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措施。
支出结构的调整,充分保障了抗击非典疫情等重点支出需要。全市安排非典专项资金2.56亿元,实际拨付1.99亿元,其中市本级分别为1.8亿元、1.41亿元,为防治非典、加强公共卫生及防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我市还根据中央、省出台的抗非典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了一系列税费优惠办法,对受影响较大的行业给予税费减免,帮助其渡过难关,由此全市减少税收12.29亿元;同时,对受非典疫情影响严重的旅游企业安排900万元特定贷款财政贴息,缓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重点项目保障力度。市本级财政全年投入地铁建设及还本付息资金60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国际会展中心3.16亿元,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工程6.85亿元(含预算外资金),促进了城市建设和环境治理;拨付大学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建设资金45.51亿元,满足了建设所需资金;对“青山绿地”和“蓝天碧水”工程等项目予以充分保障,拨付7486万元用于危房改造,保证了“民心工程”的实施;争取到世界银行贷款2.37亿美元用于整治珠江流域环境污染和建设广佛路放射线。
加大社会保障事业投入。为了落实中央支持再就业工作的部署,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1.14亿元,比上年增加5305万元;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安排3000多万元用于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制订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办法,安排资金5000万元,健全了再就业资金管理制度;将自收自支和部分财政核补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纳入到医疗保障范围;完善了低保救济对象基本医疗和重大疾病救治办法,安排基本医疗和重大疾病救治资金1535万元,对企业伤残军人、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提出了财政保障措施,提高了优抚对象生活标准,建立了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安排1350万元建立了农村卫生专项经费,对困难地区公共卫生项目和农村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给予了适当补助。
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投入。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市本级教育支出8.11亿元,比上年增长5.1%,市本级安排“麻雀学校”改造和示范性高中建设专项资金4.82亿元(实际拨付1.2亿元);市本级拨付科技三项费用3.49亿元,立项支持了535个项目,用于科普、科研实验室设备更新改造、技术创新和社科研究的支出有新的增长;对群众文化、艺术团体、文物维护等投入不断增加,市本级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3.93亿元,比上年增长2.7%,有效改善了文化事业发展的条件;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设施项目建设,对举办亚洲体操锦标赛及参加第五届城运会等经费给予重点保障,促进了体育事业发展。教育、科技、文化支出全部符合法定要求。
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通过对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行调研,提出了改革方案;推进了企业授权经营、资产重组、清产核资工作,企业改组上市,规范了国有产权转让;制定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开展了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和从公务员中选派财务总监工作;制订实施了《广州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全年完成企业产权(资产)交易项目116宗,涉及资产总额近60亿元;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的60多家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
促进各类企业发展。筹措企业国债配套资金1748万元,争取上级财政安排国债专项资金3496万元,拉动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约3亿元;豁免、核销国有企业用于安置职工等方面的财政周转金和财政专项资金借款3.28亿元;制定《广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试行方案》,市本级拨付企业挖潜改造资金9065万元(含技改贷款贴息资金4123万元),其中用于民营企业1639万元,争取上级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180万元、挖潜改造资金4349万元,推动了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出口商品结构、市场结构、贸易方式的调整,促进了外贸出口有效增长。
推动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市本级用于农口的一般预算支出6.1亿元,其中转移至区、县级市的支出达2.9亿元。安排5000万元用于首批5个中心镇镇域、镇区和中心村总体规划的制订,以及基础设施、功能区等硬件建设;安排9455万元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投入4366万元用于农村实施“五通”工程,投入6422万元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改善了生活和生产条件。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税税率由上年下降为7%进一步再下降到6%,取消农业税附加,农民负担在上年基础上再减轻25%;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650万元,保障了镇级机构、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需要。
(三)稳步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管理体制创新
部门预算改革有新进展。2003年市本级137个一级预算单位及677个基层预算单位继续全面编制部门预算,其中上报市人大审议部门预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增加到15个,基层预算单位增加到191个,编制质量逐步提高;印发了《部门预算编制规范文本》,确定了公用经费和车辆经费定额标准,预算进一步细化;强化部门预算刚性,规定部门预算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单位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对未列入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财政一般不支付资金,对违规发放补贴的单位相应扣减下一年度公用经费;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2004年部门预算提前到2003年7月起部署,上报市人大审议的一级预算单位增加到30个,基层预算单位增加到318个。部门预算改革增强了政府预算的统一性、严肃性、科学性,为完善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创造了条件。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市本级在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及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对15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191个基层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从制度上规范了资金拨付程序;坚持按工程和采购进度拨付资金,对未实现支出的资金由原保留在相应预算单位账户改为全部保留在财政国库或专户上;为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工作顺利开展,举办了试点单位业务培训班,对试点单位资金账户进行清理,统一开设了授权支付的零余额账户。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大大消除了财政资金层层转拨的弊端,提高了资金运转的透明度,强化了对资金的调控和监管。市本级全年完成财政直接支付额145.46亿元,授权支付额25.46亿元,占市本级预算内、外财政支出总额的46.68%,财政资金运行趋于优化。
政府采购工作稳步推进。以《政府采购法》为依据,制定了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加大政府采购制度宣传,组织局级领导干部、政府采购单位负责人约3000人进行轮训;制订新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范了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集中采购范围从上年的55项增加到80项;依法理顺管理体制,完成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市财政局分离工作,增列市信息招投标中心为集中采购机构,促进了区、县级市采购中心职能转变;制定标书范本,开发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对采购活动各环节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全年全市政府采购额(未含财政性基建项目)25.12亿元,同比增长50%,节约率达10.8%。
收支两条线改革不断深化。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收(罚)缴分离,全年委托银行代收款近100亿元;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对土地出让金、非经营性路桥车辆收费、住房资金和公积金、彩票公益金、学校收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及时做好新版财政票据换版工作,严格按票据使用范围进行监管;社保基金收入(不含番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全部划入市级财政专户,2003年征收率97.14%,比上年提高3.14个百分点,社保基金收入101.23亿元,支出71.89亿元,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但由于财政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服务对象既涉及数百个预算单位也涉及大量工程施工单位、设备及劳务供应商,资金性质既包括预算内资金也包括预算外资金,资金拨付区域既有本市也有省外,因此改革要取得成功,还需要各单位及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配合,以共同推动改革,规范管理。
(四)突出财政监督重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全年安排专项资金检查32项,涉及外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城建维护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教育配套资金、水库移民粮差补助资金、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内容;共查出违规金额1.67亿元,其中应收缴财政资金7864万元,追回已发放给个人的违规资金256万元;对部分单位挪用挤占专项资金、设置“账外账”、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作出了纠正,并依法依规对违规问题严重的单位及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针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对薄弱的状况,集中对市本级财政核拨、核补经费和实行收支两条线返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在普遍自查基础上对其中财政拨款数额较大的58家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这是我市多年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针对性最强、抽查面最广、参检人员最多的一次,既在强化财政监督方面收到了实效,又为全面规范事业单位管理提供了依据。
为增加财政管理工作透明度,除年度预算报市人大审议外,还向市人大常委会上报了预算外资金执行情况及计划安排,对预算重要调整事项也严格按程序报批;推行政务公开,开通和完善了广州财政网和各专业网,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按规定公开财政预算及执行、重要专项经费使用、重要项目招投标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还注重财政内部监管,组织清理了财政资金暂存和暂付款;探索财政内部网上监督新模式,为加强财政资金的事前、事中监督创造了条件。
为确保统发津贴制度不走样,协同市纪委对51个市直单位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查处违规资金1403万元,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理,维护了统发纪律的严肃性。
二、2004年预算草案
(一)全市一般预算草案
2004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部署,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征收管理,努力增加收入;贯彻落实中央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外贸出口增长;调整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维护社会稳定;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逐步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透明,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并考虑出口退税机制等各项改革和政策调整因素的影响,2004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为276.5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收29.63亿元,增长12%。其中市本级收入计划138.6亿元,增收14.9亿元,增长12%;代编区、县级市收入计划137.9亿元,增收14.73亿元,增长12%。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76.5亿元,加上中央、省税收返还83.5亿元(其中出口退税返还基数待省核定)、专项补助9.01亿元和调入资金1.59亿元,减除专项上解省3.75亿元和调出资金2.02亿元后,全市可支配财力预计为364.83亿元。其中市本级166.17亿元,区、县级市198.66亿元。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理财原则,2004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计划364.83亿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增支17.95亿元,增长5.2%。其中市本级支出计划166.17亿元,增支9.63亿元,增长6.1%;代编区、县级市支出计划198.66亿元,增支8.32亿元,增长2.5%。
(详见附件1表七至表八)
(二)市本级一般预算草案
1.2004年预算安排原则
(1)财政收入计划增幅不低于生产总值增幅。
(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财政支出计划按当年可支配财力安排。
(3)切实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4)按要求保证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支出需要;足额安排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津贴经费;继续按年初预算压减3.7%分别用于建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和“青山绿地”工程建设。
(5)按照中央、省要求,除按法定需要增加的重点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实行零增长,以集中财力办大事。
(6)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继续调整与贸易有关的扶助政策。
(7)确保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巩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2004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138.6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收14.9亿元,增长12%。其中国税部门组织收入计划25.52亿元,增收2.73亿元,增长12%;地税部门组织收入计划80.65亿元,增收9.13亿元,增长12.8%;财政部门组织收入计划32.43亿元,增收3.04亿元,增长10.3%。主要收入项目安排如下:
(1)增值税安排15.78亿元,增收1.75亿元,增长12.5%。
(2)营业税安排33.56亿元,增收4.64亿元,增长16%。
(3)企业所得税安排15.76亿元,增收1.85亿元,增长13.3%。
(4)个人所得税安排8.63亿元,增收1.06亿元,增长14%。
(5)房产税安排8.18亿元,增收0.84亿元,增长11.5%。
(6)城建税安排15.75亿元,增收1.12亿元,增长7.7%。
(7)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0.83亿元,减少补贴0.24亿元,下降22.7%。
(8)专项收入安排7.31亿元,增收0.5亿元,增长7.3%。其中教育费附加安排6.46亿元,增收0.47亿元,增长7.9%。
(9)国有资产经营收益4.1亿元,增收0.67亿元,增长19.8%。
(10)契税安排10.37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1)行政性收费收入安排11.48亿元,增收1.31亿元,增长12.9%。
(12)罚没收入安排5.8亿元,增收0.64亿元,增长12.5%。
3.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2004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计划166.17亿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增支9.63亿元,增长6.1%。主要支出项目安排如下:
(1)增加社会保障投入。计划安排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2.76亿元、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72亿元,分别增长10.8%和9%。其中,安排社会保险风险准备金0.5亿元,再就业专项资金1.5亿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0.2亿元。
(2)增加科教投入。计划安排科技三项费用4.05亿元,增长1%;科学支出1亿元,增长6.3%。计划安排教育支出4.22亿元,增长1%;教育费附加支出2.65亿元,增长21.1%;示范性高中建设专项资金5亿元(未含教育费附加安排0.8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3)增加卫生投入。计划安排卫生支出3.59亿元,增长6.3%。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其中,安排市属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设备和环境改造2亿元,农村卫生专项经费和农村改水经费0.2亿元,农村疾病控制网络建设专项资金0.14亿元。
(4)增加文体广播、计划生育投入。计划安排文体广播事业费2.82亿元,增长9.6%。其中,文化事业费1.02亿元,增长1%;计划生育事业费0.33亿元,增长12%。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5)增加农业投入。计划安排农口支出4.52亿元,增长12%。其中,农业支出2.86亿元(含中心镇建设0.5亿元),增长12%;林业支出0.89亿元,增长12%;水利和气象支出0.77亿元,增长12%。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6)计划安排公检法司支出9.24亿元,武装警察部队支出0.48亿元,与上年持平。
(7)计划安排行政管理费支出5.08亿元,下降1.1%。
(8)支持“到2010年一大变”工作。计划安排城市维护费5.79亿元(含中心镇建设0.5亿元),增长8.3%。
(9)计划安排基本建设支出11.06亿元,与上年持平。
(10)计划安排“青山绿地”工程专项经费0.4亿元,加上压减年初预算安排0.6亿元(按年初预算0.7%计算),共安排1亿元。
(11)计划安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8.81亿元,加上压减年初预算2.81亿元(按年初预算3%计算),共安排11.62亿元。
(12)预备费计划安排1.5亿元,与上年持平。
(详见附件1表九至表十)
(三)市本级基金预算草案
按照财政部《2004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规定,纳入2004年我市市本级基金预算编制范围的项目包括:养路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新菜地开发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政府住房基金、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据此,2004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6.55亿元,比上年调整后的执行数增收0.48亿元,增长3%;加上调入资金(城建税15%及工商两费等3%部分转作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6亿元,总收入为18.61亿元,减除对区、县级市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78亿元后,市本级基金预算可支配财力为16.83亿元;2004年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6.83亿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增支0.26亿元,增长1.6%,收支平衡。
(详见附件2表三至表四)
(四)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
200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由137个单位组成,其中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劳动社保局、市水利局、市人口计生局、市侨联、市妇联、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市政协、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办、广州留交办、市药监局、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经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统计局、市府法制办、市编志办、市旅游局、市贸促会作为向市人大上报部门预算的单位。
(详见附件3)
三、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今年是我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新形势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任务,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将认真按照中共广州市八届二次全会要求,抓住机遇和有利条件,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促进发展的理财观,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征管力度,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
我市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和“六个发展”的奋斗目标对财力增长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通过建立稳定、持续、较快增长的财政收入机制,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以壮大我市财政实力。
为此,要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同时,不断拓宽财政收入渠道。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结合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继续做好契税、耕地占用税、国有资产收益、土地出让金等各项收入征缴工作,努力清理回收财政周转金、专项资金;将凭借国有资源(资产)、政府投入、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等取得的收入逐步纳入财政专户,做好市直单位有关物业出租等收入的管理;规范财政票据监管,健全财政收入管理系统,做好全市收费收缴管理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同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财税的经济杠杆作用,落实国家有关税、费、基金的减免和扶持政策,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保证出口退税及时足额到位,为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环境,注重促进对地方收入贡献大的产业、行业优先发展,培育新的税源,为财政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奠定基础。按照规范、统一的原则,理顺市以下财政分配关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按照中央税制改革精神,及时做好调查研究和测算工作,争取工作主动。
(二)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强化预算约束。在安排年度预算支出时,将预算资金全部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预算批复后的调整或零星追加一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按用款进度年末尚未拨付的余额允许结转下年使用,余额过大的按一定比例收回并纳入预算重新统筹安排;对因项目计划尚未下达而影响正常拨付的专项经费,由财政根据支出进度实施综合平衡;认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预警建议;完善预、决算报告制度。
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积极探索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有选择地进行试点;按照“谁用钱、谁负责”的要求,明确用款单位责任,对财政资金使用结果进行监督评价;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健全评审程序和操作规范,提高评审效率和质量;综合考虑财政支出产生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提出财政支出的支持方向和途径;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扩大评价结果影响,做好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
(三)继续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工作需要
压减一般性支出。除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外,其他各项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逐步调整提高建设性支出,使建设性支出与经常性支出的比重更为趋于合理;严格执行工资津贴统发政策,杜绝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行为;继续压缩招待费,控制会议、庆典等方面的支出,大力压减公务用车开支。
保障重点支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和正常运作需要;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积极促进再就业工程;相对集中财力保证法定支出增长,推进文化强市、教育强市各项工作,以广州申办亚运会为契机,积极发展体育事业;结合市重点项目、“民心工程”建设,设法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街道建设、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入,推进“青山绿地”、“蓝天碧水”和城乡“防灾减灾”等工程实施;通过增加公共投资带动社会投资,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和公共卫生投入。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增加再就业专项资金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保障工作,落实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必需资金,加快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财政保障机制,构筑坚实的防疫屏障;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公务员医疗保险改革,帮助市属国有困难企业筹集退休职工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所需资金,解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按照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把农民增收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经费增加部分重点向农村倾斜;集中资金支持农业发展,积极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大力推进中心镇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市化进程;落实完成农村“五通”工程的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增加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四)加强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
建立健全新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严把国有资产管理关,进一步理顺国有产权关系;深入研究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其形成、使用、处置方式,扩大公共财政理财范围;以资本管理为重点,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好转制企业资产评估、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债务清理等工作;认真组织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清产核资,落实国有资本经营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管理,推动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工作开展;继续组织企业开展效绩评价工作,将已授权并签订经营责任书的授权投资主体纳入效绩评价范围。
推进《企业会计制度》全面实施。完善面向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汇审,扩大编报工作检查面,提高编报质量;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建立会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数据库,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管理的作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发挥财政职能,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体制、科技和管理创新,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工作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合理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及风险补偿金;做好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清理整顿以及资产保全、追收、盘活和变现工作;调整扶持贸易政策,积极落实CEPA措施,促进出口有效增长和招商引资工作。
(五)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我市财政改革将认真贯彻这一精神,注重总结经验,创新制度,尽快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要不断扩大各项改革实施范围。继续全面编制部门预算,精心编制和执行好报市人大审议的30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基层单位的部门预算,为全面向市人大报送部门预算做好准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试点部门由2003年的15个一级预算单位增至70个一级预算单位及361个基层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增加到86项;完善收支两条线制度,将人事、交通、卫生等部门的收费项目纳入预算管理,“收支脱钩”政策扩大到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
要加强改革基础工作。健全各项改革,提高预算编制及资金拨付的透明度;部门预算要加大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力度,建立项目库和各部门人员、资产、业务及事业发展的动态数据库,细化经费标准分类,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财政国库管理要逐步取消一切收入过渡账户,完善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简化拨款环节,彻底堵塞支出漏洞;政府采购要依法完善评标、专家管理、代理机构管理等各项制度及集中采购组织形式,健全网络管理系统,规范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收支两条线管理要严格规范财政票据使用,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凡能纳入预算的都纳入预算管理,从体制上防止截留、挤占、挪用预算外资金。
要加大改革宣传力度,争取各方面的认同、支持,保障各项制度顺利实施。同时,主动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开辟社会监督渠道,提高财政改革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制度实施的刚性。
(六)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构建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支出监督机制,并逐步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监督工作;对财政改革实施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加大对垄断行为收费、教育收费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检查;按计划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力争在五年内将检查面覆盖主要的财政专项资金;继续抓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完成事业单位检查工作;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探索网上监督新模式,加快实现对资金来源、分配、使用的全程监督。
提高监督检查质量。要依法依规进行监督,严格执行检查与审理相分离,做到取证充分、定性准确;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部门预算检查、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收支两条线检查及财务收支检查结合起来,减轻被检查单位不必要的负担,促进监督资源有效合理利用;坚持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并重,通过检查帮助被查单位改进内部管理,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监控能力;研究建立监督检查跟踪回访制度,督促落实整改,加大公告和公开曝光力度,提高监督工作的威慑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完成财政各项任务,为开创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新局面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