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练习_经典期末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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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小明认为“网络使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渠道更广泛”是正确的。因为公民可以通过网络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所了解到的社情民意,提出自己批评意见和建议,这就使得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渠道更广泛。
(2)小明认为“在网上,我们还可以自由发表任何言论,谁也管不着”是错误的。因为在我国,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要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不能超越其范围。我国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谁公开发表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
19.(1)√。理由:同学未经我的同意偷看了我的电子邮件,侵犯了我的隐私权,这既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
(2)√。理由: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正确的做法是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理由:作为学生要珍惜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20.隐私;生命健康;人身自由权;姓名;通信自由。
21.(1)①“平等竞争”是考试制度的灵魂。考试作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同时也侵犯了其他考试者的合法权益,因而是一种破坏社会公平的非正义的行为。②我们中学生在考试中决不能作弊,不仅自己要严于律己,而且要与这种非正义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从而完善自己的人格。
(2)①活动形式:演讲比赛。②活动过程:个人查阅有关资料,撰写演讲稿;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演讲;各小组推选的代表在班里进行演讲;每位同学写一篇参加此次活动后的心得体会。
16.(1)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②小明之所以感到惭愧,是因为他过去没有认识到父母为抚养、教育和保护自己所作的巨大付出;而自己在享有权利的时候却没有自觉履行义务。他觉得自己在理解父母、帮助父母、孝敬父母等方面做得很不够。
(2)向父母鞠躬,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向张阿姨鞠躬,表示感谢;端起盘子,把自己那块蛋糕敬献给父母;走到母亲跟前,拥抱母亲,对母亲说:“妈妈,谢谢你,我爱你!”等。
17.(1)①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是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活动。它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图中的家长认为读书无用,是完全错误的。②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图中的家长不让儿子上学读书,侵犯了儿子的受教育权,是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表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图中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可向家长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指出家长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家长不听劝告,可向有关部门请求保护。
18.(1)小军未经小丽同意,将小丽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是错误的,因为他侵犯了小丽的隐私权。小军说公民有言论自由,任何人无权干涉,也是错误的,因为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2)小丽找小军,要求小军赔礼道歉是正确的,因为她有权用正当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小丽找朋友痛打小军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她没有以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侵犯了小军的生命健康权。
19.(l)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公平交易权。
(2)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20.(1)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有了公平,才能保障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正义是人类良知的“声音”:正义和正义制度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2)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讲文明、守礼仪,爱国尚德、遵纪守法,关爱社会、关爱他人,诚信守信,勇担责任,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等。
1.提示: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国婚姻法第15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抚助的义务。”我国宪法和婚姻法等有关条文,都明确地规定了公民权利义务的一致性,这是正确处理权利义务关系的根本指导原则。方成的父亲在子女幼小、需要抚养教育(而他又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本应依法履行抚养义务,但方父为了自己再娶,不让兄妹俩回家,这种行为不仅应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方父有抚养子女的能力,而故意不履行抚养子女的法律义务,却要求子女付给他赡养费,这种要求不符合权利义务一致性的原则,也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因而他的请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提示:(1)王某认为读不读书是他个人的权利是正确的。因为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公民都能依法享有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类学校和机构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王某认为读不读书别人管不着则是错误的。因为受教育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公民都必须依法履行在一定条件下接受教育的义务,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国家要强制其履行。在受教育方面,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
3.提示:(1)商场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了两名女生的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
(2)法院的判决说明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受法律保护。
(3)启示: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当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各种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
4.提示:(1)材料一中的毕玉玺利用手中的权利,收受贿赂,私分国有资产,触犯了国家法律。材料二中的赵某披着宗教的外衣,装神弄鬼,骗取钱财,祸害群众。这两个人都违犯了国家法律,危害了社会,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2)公民在作出行为选择时,要依法行事,依法行使权利。首先,不得以非法手段谋取私利;其次,不得超越合法权利的范围;再次,要采用合法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最后,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总而言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