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法治蓝皮书传媒篇_12第十二章行政法治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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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蓝皮书

传媒篇

报刊全面转企改制:相关任务十八大前全面完成新闻出版业“十二五”规划发布:业态转型升级明确七项任务 围剿虚假新闻:从行业自律上升为法治担当 新闻战线“走转改”:编辑记者深入基层接地气 广电总局连颁“限娱限广”令:行政监管体现“受众为王” 新闻出版专项整治“四假”:打击非法报刊任重道远 报纸副刊首评“孙犁奖”:先辈职业精神引领后人 “十大假新闻”评选十年:“最后一次”愿望屡落空 发表新闻“二次伤害”:报道尺度考量媒体道德底线 网络谣言事件屡禁不止:提升网络公信力迫在眉睫

报刊全面转企改制:相关任务十八大前全面完成【事件回放】

2011年5月8日,新闻出版总署下属报刊——中国新闻出版报社挂上了‚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牌子,率先宣告‚事转企‛。当天,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全国5000多家非时政报刊年内将全面展开转企改制。

5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19号文,以下简称‚19号文‛)印发,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实施办法、政策保障和组织领导,成为推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6月24日,中央召开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在操作层面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

7月20日,全国新闻出版局长座谈会在重庆召开,确定了转企改制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将在2012年9月底党的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前全面完成转制任务,中央和地方同步推进,分批次进行。

8月,柳斌杰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2011年6月已经启动了第一批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等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行业性报刊出版单位,隶属于企业法人的报刊出版单位,已登记为企业法人但尚未规范转企改制到位的报刊出版单位和主动申请先行转企改制的报2

刊出版单位,以及上述报刊出版单位所属报刊编辑部,要列入第一批先行完成转企改制。2012年1月开始,启动第二批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其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和非独立法人报刊编辑部的体制改革工作。

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目标任务主要是使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成为能独立承担社会法律责任的市场主体,培育一批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独具特色的大型报刊传媒集团公司,形成一批专、精、特、新的现代报刊出版企业,并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事件影响】

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号角正式吹响,标志着我国的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和最后的攻坚期。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是一场比图书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涉及面更广、影响更大更强的改革。非时政类报刊是重要的舆论宣传阵地,是很多新闻的首发地。长期以来,涉及这一领域的改革,更多停留在机制改革的层面。现在,按照‚由易到难、加快推进‛的原则,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从印刷复制到发行、出版领域改革全面完成后,进入了攻克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这一最后堡垒的关键时刻。改革的落脚点是让全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成企业,成为市场主体。改革目标是要解决在现行体制机制约束下报刊出版业发展中存在的数量过多、规模过小、资源分散、结构不合理、市场竞争力弱等突出问题,增强报刊传播力和舆论引导力,提高报刊出版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各方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如今,报刊正受到网络等新媒体的冲击,这时要求‚事业编媒体‛与‚母体‛脱离、‚断奶‛,失去财政来源,将会面临‚人员身份转换成本‛、‚适应市场机制的重建成本‛这两道‚坎‛。

——2011年6月6日《新京报》

中国行业报协会副会长、《中国经营报》总编辑李佩钰:越来越多的市场化政策行将出台,中国传媒业的大时代即将到来。一些受众过窄、过于依赖财政拨款的报刊,极有可能退出,可与此同时,报刊资源也将向优势媒体转移,大型传媒集团也在形成。

——2011年6月6日《新京报》

新闻出版业“十二五”规划发布:业态转型升级明确七项任务 【事件回放】

2011年4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时期新闻出版业取得的巨大成绩,对‚十二五‛时期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主要目标和主要措施等做出了具体部署,并提出了未来五年新闻出版业发展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这些重点任务包括: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精品力作的生产,传承和弘扬中华文明;完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做优做大做强新闻出版产业,提高新闻出版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顺应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趋势,推进新闻出版业转型和升级;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推动新闻出版业‚走出去‛;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期末,新闻出版业发展方式转变基本到位,新兴业态蓬勃发展,数字出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扭转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的出口逆差状况,大幅度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基本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以民族文化为主导、吸收外来有益文化共同繁荣的开放格局。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现代出版物市场体系,以人为本、面向基层、惠及大众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技术先进、5

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

【事件影响】

《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及11个专项规划描绘了未来五年新闻出版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未来五年新闻出版业的行动纲领,充分体现了我国建设新闻出版强国的战略目标,意义重大。此外,《报刊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作为11个专项规划之一首次发布,也成为此次规划的一大亮点。‚十二五‛规划既有总的指导方针和原则,又有具体的任务和项目举措,反映了新时期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新格局和新要求,充分体现了科学性、全局性、前瞻性、实践性的特点,指明了未来五年新闻出版业的发展方向。

【各方观点】

河北大学媒介经济研究所所长曹鹏:《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是一个纲领性的规划文件,为中国的新闻出版业制定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勾勒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透露了投资与建设方向。在《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中,原则性、方向性的规划多,而原则与方向还得靠基础性的建设项目计划才可能得以落实。

——2011年第6期《新闻记者》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战略运营部副主任郭全中:《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提出打造一批大型的国有报刊集团,对于优势报刊集团来说是一大利好,有利于其下一步的跨区域、跨行业和跨媒介扩张,但是成功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打破制约报刊业6

发展的区域化分割和行业化分割的局面,建立全国统一的传媒业大市场。

——2011年5月(上)《青年记者》

围剿虚假新闻:从行业自律上升为法治担当

【事件回放】

2010年11月,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在全国新闻战线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专项教育活动为期半年,一直持续到2011年5月。

这次专项教育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打响一场围剿虚假新闻的战役,目标是力求从根本上铲除假新闻这一危害新闻事业的顽症。中国记协党组书记、专项教育活动负责人翟惠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专项教育活动主要是为了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学习,树立媒体必须对读者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意识;二是提高记者的专业素质、新闻的采编能力,为读者提供更好的新闻信息服务;三是建立和完善新闻采编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堵住产生虚假新闻的制度漏洞。

全国新闻单位对此高度重视。中宣部新闻局负责同志和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赴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和8个重点省市参加动员会并指导讲话。中央督导组前往全国各地检查指导专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很多媒体以专项教育活动作为自身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有的请一把手讲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请有经验的老同志讲授新闻知识。有的将典型案例编著成书,为编辑记者提供鲜活的8

新闻教科书。有的组织年轻编辑记者赴延安等革命老区接受革命传统和群众路线教育。有的组织采编人员自编自演情景剧,将严肃的大道理融入轻松幽默的小故事中。各新闻单位还着力从采、编、播、发等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形成防范虚假报道的严密体系。一些新闻专业期刊纷纷开辟专栏,邀请专家学者,组织理论文章,刊登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中的做法、经验和思考。

2011年10月19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要求新闻记者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编发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新闻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虚假失实报道的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

【事件影响】

‚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是全国新闻战线在新的传播环境和形势下开展的一次非常及时的教育活动。活动对虚假新闻产生了有力遏制作用,对增强新闻从业人员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新闻队伍的素质和水平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新闻从业人员加深了对虚假新闻危害的认识,从思想源头上切实提高了对新闻真实性的认识,工作作风更加扎实深入。通过专项教育活动,各新闻单位切实加强了新闻来源管理,对互联网信息使用、社会自由撰稿人来稿及‚新闻线人‛报料等制度进行严格规范。各单位部门还研究制定了一批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管理规范。建章立制是专项教育活动的实实在在的收获。通9

过专项教育活动形成的完善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以及规范的行为准则,为防范和杜绝虚假报道提供了长效制度保证。

【各方观点】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如果我们20多万领取记者证的新闻工作者,都能够比我们的前人、比一代又一代党的新闻工作者做得更好一些,或者起码能够遵循他们优良的工作传统、继承他们的道德精神努力去实践,我想就不会触碰新闻真实的底线。杜绝虚假新闻的教育活动,但愿是最后一次。——2011年第4期《新闻与写作》

《新闻战线》评论:虚假报道尽管是个案,但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了新闻队伍的形象,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新闻媒体的信任。中宣部等五部门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活动,是对社会各界‚新闻打假‛呼声的积极回应,是一种见微知著、防患未然的自觉行动,是及时的、必要的。——2011年第4期《新闻战线》

新闻战线“走转改”:编辑记者深入基层接地气

【事件回放】

2011年8月9日,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等五部门召开视频会议,对新闻战线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进行部署。广大新闻工作者广泛响应、积极参与,迅速形成较大声势和规模。

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对‚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活动取得的积极进展和实际成效,要求新闻战线把这项活动作为长期任务,不断深化、持之以恒、务求实效。李长春在批示中指出,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是新闻战线的一项长期任务,要不断深化,持之以恒,务求实效。要把镜头更多地对准基层,把版面和荧屏更多地留给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联系党和人民的纽带作用。要虚心向群众学习,切实改进文风,多运用群众生动活泼的语言,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真实可信、朴素自然、生动鲜活、言简意赅,进一步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走转改‛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纷纷建立基层联系点,派出编辑记者到基层采写,并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和重要时段开设专栏,连续推出相关报道。大量来自基层一线的鲜活报道,给新闻媒体带来清新之风,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

多家新闻单位还建立起有利于‚走转改‛活动的体制机制,强化11

领导带头,形成定期检查制度,加强跟踪指导,纳入员工考核内容,推动‚走转改‛活动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事件影响】

‚走转改‛活动让新闻战线如沐春风。编辑记者们纷纷反映,深入基层接地气,加强了对国情、市情、民情的了解,听到了老百姓的心里话,也深刻体会到最美丽的风景在基层、最感人的故事在基层。活动成果在日常报道中得到充分体现,更多鲜活生动的现场新闻体现在媒体版面和荧屏上,更多普通人走进了编辑记者的报道中,更多的百姓生活事成为报道的素材。媒体报道文风通过‚走转改‛活动得到很大改变,‚短、新、实‛生动活泼、质朴感人的新闻作品不断涌现,透射出生活热力。

从思想层面上讲,‚走转改‛活动回答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让新闻记者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强化群众立场,领略‚用脚采访‛的真谛,在意志品质上受到了一次实践的洗礼。‚走转改‛活动强调深入基层、走进现场,这对防止虚假报道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各方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高钢:‚走转改‛活动的开展,是对中国知识界担当的社会责任的再度提示,面对中国社会转型期纷繁复杂的情状和影响,深入思考我们应该担负的社会责任的内涵和意义,清醒认识实现这一社会责任的途径和方式。

——2011年第11期《网络传播》

《北京晨报》首席记者崔红:‚心里装着人民群众‛是新闻工作的根本,‚走转改‛的目的就是让我们这些媒体人尽可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编辑记者唯有深入基层,扎根生活,脚与心双双而至,‚身入‛更‚心入‛,才会对基层多一分理解,才会对人民多一些关爱,才会以尽可能接近客观事实的视角关注人生百态,才能让你的报道有感召力,才会让你供职的媒体有影响力,才能让人生——一位记者的人生更有价值。

——2011年第10期《新闻与写作》

广电总局连颁“限娱限广”令:行政监管体现“受众为王” 【事件回放】

2011年10月25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此《意见》被俗称为‚限娱令‛。

《意见》要求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每晚黄金时段(19∶30-22∶00),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超过2档。

《意见》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引进境外电视节目形态,须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要提前两个月将本辖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引进播出境外电视节目形态的情况报广电总局备案,总局将进行综合调控。

《意见》还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加大新闻类节目播出比例,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00-23∶30必须有2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11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起,全国各电视台14

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该《补充规定》被俗称为‚限广令‛。按照《补充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以45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播出电影时,插播广告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为确保新政策得到切实执行,广电总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同时,要求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全面监看各级电视台的落实情况,对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事件影响】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出台后,各卫视娱乐节目开始陆续‚变脸‛。《意见》下达当天,江苏卫视的《老公看你的》宣布将停录,节目组要全力研发道德建设类栏目。浙江卫视在2012年的改版计划中表示,相亲类节目《婚姻保卫战》不再走综艺娱乐路线,而是请钱文忠等专家探讨夫妻的相处之道,时长控制在20分钟左右。湖南卫视的王牌节目《天天向上》和《快乐大本营》2012年起,节目时长将被控制在一个小时之内。北京卫视的《BTV秀场》节目全部改名,《收藏秀》恢复为《天下收藏》,新闻评论类节目《北京观察》以及《好人故事》、《倾听》等人文类节目取代了其他‚秀‛。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下发后,很多网友拍手称快,称‚这下能踏踏实实看电视了‛。

【各方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限娱令‛的出台,缺少一个对娱乐的总体评估。‚限娱令‛针对的是‚过度娱乐‛,那得先说明现在娱乐是否‚过度‛了,然后再说明这种‚过度‛产生了什么样的不良后果,最后再说明‚限娱令‛是否能消除这样的不良后果。这是决策应有的逻辑链条,但我现在没看到这些。没看到这些的可能性有两个:一是根本就没有评估;二是有评估却没有公开。如果是第一种,就是拍脑袋,就算是第二种,也得允许大家讨论。因为这是一项公共政策,针对的是老百姓的收视权。

——总第539期《中国新闻周刊》

著名剧作家陆天明:《〈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对广大观众确实是一个好消息,应该从方方面面来端正影视剧的创作、拍摄和制作,按艺术规律来办,把影视剧真正看成是一个艺术创作,不要一味考虑如何挣钱。

——2011年11月29日《人民日报》

新闻出版专项整治“四假”:打击非法报刊任重道远

【事件回放】

2011年3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开展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报刊记者站的管理,并从4月15日至7月25日集中开展记者站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对违规记者站进行全面清理。

7月5日,根据各地开展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的情况,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继续做好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11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又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11月1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新闻出版领域‚四假‛(即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假新闻)。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经过长期整治,新闻出版领域‚四假‛违法违规行为有所遏制,但部分地区仍屡打不绝,严重扰乱新闻出版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这次专项行动打击重点有四:

一是非法报刊,包括假冒、伪造国内刊名刊号或无刊号出版的报刊,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编辑发行的报刊,以买卖刊号、一号多报(刊)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等形式非法出版的报刊;

二是非法报刊机构,主要指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报刊网站,特别是未经批准以港澳等境外媒体名义擅自设立的编辑部、记者站、办事处等非法机构以及制售传播非法报刊的信息咨询企业;17

三是假记者,包括假冒记者或新闻采编人员身份的社会闲散人员、新闻机构离职人员和非采编人员,以及假冒网络新闻媒体记者或新闻采编人员身份的各类网站工作人员;

四是假新闻,即违背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没有事实依据,凭空捏造、混淆视听的各类虚假新闻报道。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分别对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各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

【事件影响】

假报刊、假新闻常常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而炮制假报刊、假新闻的假记者、假记者站更是为公众痛恨。假记者与假记者站、假报刊、假新闻等向来都是相伴而生,这些虚假行为不仅严重玷污了记者和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而且影响了社会秩序稳定和经济和谐发展。为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开展整治‚四假‛专项行动,不仅能有效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等非法经营行为,更能有效维护媒体公信,取信于公众。

【各方观点】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四假‛越来越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基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此意见很大,总署同志下去,他们经常向我们反映这个问题。对于重大的‚四假‛案件,要彻查彻究。对制造‚四假‛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要绳之以法;重大‚四假‛案件要公开及时曝光。还要教育社会各界要提高警惕,注意防止假记者行骗,告诉他们要通过正常渠道18

举报和反映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1年2月28日新闻出版总署网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要充分认识‚四假‛的严重危害,认清‚四假‛以牟取钱财为目的的欺诈行为。要以科学的工作精神、求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解决好工作中的各类问题,不给‚四假‛滋生提供空间和土壤。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警惕性,强化监督意识,充分发动群众举报。要开展专项治理,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取缔一批窝点,坚决打击‚四假‛行为。

——2011年3月7日中国记协网

报纸副刊首评“孙犁奖”:先辈职业精神引领后人

【事件回放】

2011年11月5日,由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与天津日报社联合主办的‚2011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颁奖典礼在天津举行,表彰了10名‚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获奖者和10名‚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提名奖‛获得者。据悉,‚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评选在我国尚属首次。

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10名获奖者分别为:天津日报宋曙光、工人日报刘建民、新民晚报贺小钢、北京日报李培禹、解放军报刘业勇、吉林日报赵培光、人民日报罗雪村、羊城晚报黄咏梅、检察日报彭诚、南京日报申赋渔。

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提名奖10名获奖者分别为:劳动报胡绳梁、云南日报李悦春、厦门日报蒋福章、今晚报吴裕成、福建日报黄燕、衢州日报许彤、江西日报李滇敏、绍兴日报郑休白、西安日报杨利英。

孙犁是当代著名文学家,中共党员,抗日老战士,被誉为‚荷花淀派‛的创始人。1949年1月17日《天津日报》创刊后,孙犁便与著名诗人郭小川、著名作家方纪一起创办了《天津日报〃文艺周刊》,从事该周刊的编辑工作数十年之久,并以此为阵地发现培养了大批青年作家。作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也是天津日报社的终身副刊编辑,孙犁堪称中国报纸副刊编辑的一代杰出楷模。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会长丁振海在典礼上致辞时表示,以‚孙犁‛命名报纸副刊编辑奖,对广大报纸副刊编辑最有影响力。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从2011年6月底开始,经过层层严格评选,20

共产生候选人40名。主办单位邀请全国新闻界专家、领导组成21人评委会,最终评选出编辑奖10名,提名奖10名,并于9月底进行了公示。

【事件影响】

设臵‚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其宗旨在于‚表彰长期在报纸副刊战线辛勤耕耘、卓有贡献的优秀新闻工作者,检阅和评比我国报纸副刊编辑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这对于培养造就更多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报纸副刊人才,推动党的新闻事业发展繁荣,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无疑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观点】

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副会长初小玲:孙犁先生在中国文坛以及报纸副刊领域拥有很高的威望,是新中国报纸副刊编辑的一代楷模,此次奖项为弘扬孙犁精神,使广大报纸副刊新闻工作者更加热爱党的新闻事业。

——2011年11月5日天津网

薛宝生(新闻评论员):首届孙犁报纸副刊编辑奖及其评选结果的揭晓和颁奖,是对副刊优秀编辑的充分肯定,更是我国在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中涌起的精彩浪花。我们可以告慰孙犁老人家,办好副刊已经后继有人。

——2011年11月14日光明网

“十大假新闻”评选十年:“最后一次”愿望屡落空

【事件回放】

2011年1月21日至22日,‚维护新闻真实性 增强媒体公信力‛高峰论坛暨‚十大假新闻‛评选十周年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文新报业集团旗下《新闻记者》杂志因坚持十年评选‚年度十大假新闻‛,在论坛上受到上海市委宣传部嘉奖表彰。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上海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宋超讲话指出,《新闻记者》杂志坚持十年新闻打假,为上海新闻界树立了一个对党和人民负责,追求新闻真实性的标杆。

2011年5月,见证《新闻记者》编辑部开展新闻打假十年心路历程的《拷问传媒公信力——新闻打假十年实录》一书问世。此书汇集了《新闻记者》从2001年至2010年‚年度十大假新闻‛原文,以及每年评选之后的各种反应;并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特聘资深教授童兵领衔的学者对《新闻记者》‚年度十大假新闻‛的十年评选做出分析报告,从理论上学术上做出梳理概括;还从历史与现实的纵横交错中对虚假新闻的‚前世今生‛做了较为系统的回顾,在理论上对新闻真实性原则做了全面阐述。

《新闻记者》原主编吕怡然在《拷问传媒公信力——新闻打假十年实录》一书的跋中,回顾了《新闻记者》连续十年评选‚年度假新闻‛的甜酸苦辣。他讲道,评选‚年度十大假新闻‛是《新闻记者》编辑部本着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新闻工作者的良知捍卫新闻真实性的‚义举‛,目的是为鞭挞虚假新闻尽一份力所能及的绵薄之力。22

首次‚年度十大假新闻‛推出时,《新闻记者》配编者按表示,希望这次评选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没有想到,这个美好的愿望迟迟落空,评选一发不可收,延续至今已达十个年头。此间既得到了新闻主管部门和新闻同行的支持和肯定,也遭到了种种诘问、质疑、指责等非难,甚至受到‚侵害名誉‛的指控。吕怡然表示,十年甜酸苦辣一言难尽,面对屡禁不止的虚假新闻,《新闻记者》仍会义无反顾、继续努力。

【事件影响】

《新闻记者》‚年度十大假新闻‛评选进行十年总结,正值全国新闻战线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新闻记者》十年评选‚假新闻‛的‚义举‛,在这次专项教育活动中被称为‚举起了一面打击虚假新闻的旗臶‛。十年评出的‚假新闻‛中的许多条目,成为新闻界同行和专家学者深入剖析假新闻的成因、探讨防范之策的研究对象。多家新闻学术期刊约请《新闻记者》原主编吕怡然撰文讲述十年新闻打假历程。《拷问传媒公信力——新闻打假十年实录》一书被新闻同行称为‚既是透视当前中国媒介生态、深入研讨虚假新闻的理论读本,也是新闻界开展‘杜绝虚假新闻、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有益教材‛。

【各方观点】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书记处书记、全国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顾勇华:《新闻记者》10年打假意义非凡。联想到中国记协的评奖工作,正好合成一组数字:‚说好2023

年,说丑10年。‛‚说好20年‛,就是中国新闻奖评选20年;‚说丑10年‛,就是《新闻记者》连续10年公布当年十大假新闻。这里特别强调‚说丑10年‛,是说像《新闻记者》这样持续地、集中地打假,还没有第二家。

——2011年3月30日 大众网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新闻系主任张涛甫:《新闻记者》每年从大量的假新闻中捞起大鱼,选出年度‚十大假新闻‛,抽取最突出的10个假新闻样本,拎出来‚示众‛。这一评选活动持续10年,以其专业性、权威性,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11年4月7日 中国记协网

发表新闻“二次伤害”:报道尺度考量媒体道德底线

【事件回放】

2011年11月8日,南方某报刊登了一篇标题为《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 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的报道。报道称联防队员杨某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杨某家里一通打砸后,对杨某妻子王某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当时丈夫杨某就躲在隔壁‚忍辱‛偷听,大约一个小时后才报警。此报道一出,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

尽管南方某报的报道已经描述了受害人王某‚精神状态非常差,并伴有自杀行为‛,但各路媒体依然蜂拥而至逼问‚真相‛,杨某被部分媒体冠上了‚最窝囊丈夫‛头衔,受害人王某被部分媒体指为‚通奸‛。强大的舆论场令受害人无处可藏,杨某痛哭流涕地下跪哭求现场记者们离开,王某面对记者的镜头只能用被子捂住自己的脸庞。媒体的穷追不舍,最终迫使杨某王某举家搬迁暂时与外界失去联系,受害人家属也全部关闭了电话。

11月15日,联防队员杨某利委托律师到派出所报案,举报杨某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重婚罪,并以媒体报道严重失实为由,向宝安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广东某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南方某报所属集团)侵犯其名誉权,事件真相由此变得更加扑朔迷离。11月16日下午,西乡派出所已受理举报,宝安区法院已接收起诉状,但未决定是否立案。

从相关报道视频画面上看,一些媒体的报道陷入了自我矛盾的怪圈:他们一方面也强调女受害人处于崩溃边缘,但同时却把近乎‚强迫式‛采访画面毫无保留地呈现在读者和观众面前;一方面对受害人使25

用了化名,但却将受害人痛哭流涕的表情不作任何遮掩地呈现出来。这些报道画面让许多观众感到愤怒,许多声音都质疑媒体道德的底线到底在哪里。新浪微博上的一项关于‚此事件中最该反思的是什么‛的调查显示,43%的投票者选择了‚媒体不应泄露受害人隐私,并造成二次伤害‛,另有22%的人认为‚媒体报道失当,如指责丈夫杨某窝囊怯懦等‛。

作为事件的首次报道者,南方某报的记者成某在接受访谈时称他是应杨某的请求报道此案,但他也坦承报道中个别表述在报纸上呈现‚确实有所不妥‛。另外,部分相关媒体事后也就此次采访报道中的不当行为作出公开道歉。

【事件影响】

全国各地媒体纷纷报道和评论这起事件,在舆论界引起强烈反响。其间部分媒体失当的报道方式和报道内容,更是引发了包括媒体人在内的受众批评。被流传转载最广的据悉是央视女记者柴静的博文,文中直指媒体的暴力报道,称‚这是一场羞辱,但不是他们的‛。这种同行间的监督和毫不留情的剖析,有利于带动整个媒体界回归到对行业道德的理性思考上来,对我国媒体界的自省起到了积极作用。当然,媒体界的这种自省最终将带动全社会的自省,引导全社会所有成员走向觉悟、成熟与进步。

【各方观点】

珠海联合国际学院国际新闻学专业副教授阮纪宏:这样的事件中,无论新闻元素有多丰富,新闻工作者都应该遵循一条金科玉律,那就26

是保护受害人的权利,特别是性侵犯受害人的权利。因为任何泄露他们身份的做法都意味着第二次伤害。

——2011年11月12日《中国青年报》

李振忠(新闻评论员):‚强迫式‛采访源于媒体优越感,就如同某些‚名嘴儿‛表现出来的可以拯救全世界可以摆平全地球的神态背后的心理优越感一样。当真正以平等博爱的心对待被采访者的时候,你才会想到对方是个拥有隐私权的平等兄弟姐妹,而不仅仅是一个‚新闻富矿‛。

——2011年11月13日红网

周云龙(新闻评论员):媒体在不同阶层,有着不同的影响力,而且这个力的大小、方向、作用点迥然不同。但是,在法治社会,记者行使监督权又应当是有节制的,其一切活动应当在法制允许的框架内,不可逾越职业的底线,更不能突破做人的底线。

——2011年1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网络谣言事件屡禁不止:提升网络公信力迫在眉睫

【事件回放】

互联网技术的革新,为信息的快速流动和广泛传播提供了极其高效和便捷的载体,但近年来愈演愈烈的网络谣言,也给互联网发展带来不容忽视的危害。

2011年8月12日,某会计网站发布《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即所谓‚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7号公告‛并作了解读,公告文中标记发布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由于文中提到时下备受关注的‚年终奖税收‛可通过两种方式计算,该公告经国内多家媒体转载、放大,引起社会极大反响。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声明没有发布过此公告,是有人在伪造公文。公安机关查明,此公告系上海励某杜撰而成,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8月29日,互联网上部分博客、论坛转载了《绝症男子杀死八名村官称为民除害》和《震惊:云南一绝症患者连杀八名村官》文章,在网上引起很多网民关注。9月1日,云南省陆良县公安局称,这两条帖子所写的内容经核查为虚假信息。公安机关已对编造此信息的云南某大学学生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10月7日,某网站编辑人员裴某在其个人新浪微博转引传言,内容全文为:‚网络消息:歼-10B在阎良坠毁,飞行员牺牲。‛虽然裴某在发现消息内容不实后,于次日即将微博内容删除,但一夜之间该消息已被一些媒体和网站转引、刊载,在社会上广泛传播,随后更被境外媒体作为新闻来源引用进行公开报道。我国有关部门对此作了辟谣澄28

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对该网站负责人进行执法谈话,提出严肃批评,责令网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以此为戒改进内部管理制度。该网站也对编辑裴某作出严肃处理的决定。

12月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证实,网上流传的‚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信息,已经有关部门查明属谣言,多名捏造事实、编造和传播谣言者已被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处罚。另外,所谓‚武汉大三女生求职时被割肾‛、‚玉溪将发生8.6级大地震‛、‚黔西部分乡镇儿童被抢劫盗肾‛、‚海南支教女学生被灌醉轮奸‛等信息,经查证也均属编造,有关部门正在追查编造谣言者的责任,并将依法予以惩处。

【事件影响】

在互联网上编造和传播谣言,不仅违反社会公德,扰乱互联网传播秩序,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网上编造谣言、传播谣言行为,对于净化网络环境,提升网络传播公信力,促进网络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均具重要意义。清除网络谣言,需要政府部门、互联网运营企业和广大网民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门要加强互联网管理,制度建设和常态化监管不能偏废。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要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不为虚假信息谣言提供传播渠道。网民在上网时应守法自律,做到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不给网络谣言以生存空间。

【各方观点】

周继坚(新闻评论员):从根本上维护网络信息真实,就必须从源头打击谣言。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从法律和政策层面加大对造谣传29

谣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对互联网进行管理,强化广大网络传播者的责任意识。在网络造谣传谣愈演愈烈的当下,必须重申‚传播信息必须真实‛的基本底线,划清信息与谣言的界限,才能彻底消除不法行为,为网民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

——2011年12月9日《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记者郝洪:对政府而言,谣言止于公开;对有着社会责任担当的公共媒体而言,传闻止于客观的求证。只有保持客观、真实、公正的态度,最大限度地呈现各方实际情况与利益诉求,并进行充分讨论,才能寻求到多赢的解决方案。

——2011年8月18日人民网

刘伯贤(新闻评论员):‚网上治谣‛要真正取得长效,还有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有赖于协作机制的健全,有赖于社会透明度的增强,有赖于广大民众网络素养的提升。

——2011年12月6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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