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_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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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现状分析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党执政为民理念在农村基层的基本体现,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地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农村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布局,强调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随着城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近年来,我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道德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相结合,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但是,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如: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三资”管理不够规范;基层民主建设不够健全,民主决策意识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素质参差不齐,“两委”队伍青黄不接,年龄结构老化,而后备资源又难以保证等等。
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建设、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党的农村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领导和执政的重要基础。农村党组织和干部的作风如何,是否公正清廉,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这三个 ” “最 容易”,对我们提出警示:腐败对党的执政能力有严重危害性。因此,我们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村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纯洁农村党的队伍,体现并保持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不断巩固。
(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全面贯彻落 实的重要保证农村党组织,是党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堡垒,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农村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执行力如何,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 否在农村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惩恶扬善,凝 聚人心,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 一意谋发展,确保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推动农村事业全面进步。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利益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央一直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在不断深化纠风工作的同时,又提出了“四个坚决纠正”。农村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党保持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和桥梁,能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抵制和克服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社会、政治稳定。因此,要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使农村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干部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树立 “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坚决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 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我国是农业大国,“三农”问题是我国一个重大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阶段,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农村稳定和发展的大局,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因此,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构建和谐发展、富裕安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尤其重要。
三、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纪委书记、财政所长和相关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全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到各村。对分工任务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逐项分解下去,并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限和目标要求。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失职的村组织,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责任单位把贯彻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入主要负责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主要内容,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狠抓宣传教育,提高廉政意识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邓小平同志也多次强调:反腐败“根本的问题 是教育人”。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教育,筑牢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中纪委下发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易读本》。二是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以现身“说纪说法”等主要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同时组织学习了王瑛等基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事迹。
三、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反腐倡廉,制度是保证”。当前,农村经济政治结构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农村法规制度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从村级的实际出发,凡是涉及经济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兴办公益事业等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都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在制度健全的前提下,还要通过提出议题、征求民意、确定方案,坚持党支部把关、民主决议、组织实施等必备的工作程序。不仅要建立健全制度,还要建立健全程序,使村级的重大事宜做到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特别是对于工程项目必须对其招投标方式、程序、监督等进行明确界定,防止造成失误和不廉洁的问题。建立健全案件查处机制、纠风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地结合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更加紧密地结合业务工作,切实抓好涉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农村干部的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因此,加强监督制约,确保农村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强化乡镇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力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标等方面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加强民主监督和管理。实施“阳光工程”,增加村务的透明度,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农村的重大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征求群众的意愿,经村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并向村民公开,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村务活动和村干部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
四、加强监管惩治,维护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惠农政策监管。将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逐一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领导,严格监管惠农资金的发放,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农民减负监管。大力开展收费专项治理,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实行跟踪监督,有效确保了农民负担不反弹。
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依托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刚性约束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要严格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逐级审核制度,严格资金发放程序,运用“一卡通”网络信息化平台对涉农资金进行全程监控。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在集体资金管理方面,重点加强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等制度建设,保障农民对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情况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在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重点加强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等制度建设,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在集体资源管理方面,重点加强对资源承包、出让和开发利用的规范管理,确保资源有效合理利用。二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大对城镇化进程快和有条件地区村级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力度,探索以股份合作制为主的集体经济发展有效方式,积极发展以经营不动产为主的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暂时不具备条件开展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管理小组,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村集体资产进行管理。
围绕涉农政策,建立健全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要把专项检查与一般检查、全面自查与个别抽查结合起来,把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内容,抓好补贴资金申报核实、补贴对象和金额评议公开公示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特别加大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检查力度,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二是开展专项治理。要针对农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加强审计监督。要加大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力度,重点对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长期任职的、集体经济总量大的村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治理机制。一是发展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推行村级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村党员代表议事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内容公告、实施结果公示。二是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进一步明确“难点村”治理的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着重做好党支部和村委会“两委”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全面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各涉农区县要全面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在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基础上,通过询问质询、群众评议、组织考评等形式,对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做出综合评定,并将结果存入农村基层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和干部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王开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