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办事流程_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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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办事流程
一、申报条件与材料明细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符合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和水资源保护等相关规划。
2、符合水功能区划和管理要求,污水排放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申报材料
1、按规定填写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或相关说明材料
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设计方案
4、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
5、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及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6、当入河排污口设置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
二、办事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按上述规定持全部材料向市365便民服务中心水务窗口提出申请。水务局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其补正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二)审查、决定
受理后,市水务局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查勘、专家评审或听证,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准予批准的许可决定文件或者不准予批准的许可决定文件由水务局(行政审批窗口)送达申请人,对不批准的,应说明理由,告知救济途径。
(三)检查与验收
在建设项目开工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其在施工过程中不对堤防造成破坏;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检验其竣工后的排污口与图纸和水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符合。
三、承诺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到办结14个工作日(专家评审、听证时间不计入14个工作日内)。
四、办理地址及窗口
办理窗口: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二楼水务窗口 单位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279号
五、详情咨询电话
0579-85570070 0579-8521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