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工程管理办法_一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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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建工集团建设公司
企业管理标准 特种设备工程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编制部门: 页 数: 批准时间: 生效时间:
工程管理部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规范本公司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工程(以下简称为特种设备工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特种设备工程施工策划、施工过程控制、施工质量验收、工程资料管理、施工告知及接受监督检验等方面工作。职责 2.1 工程管理部
2.1.1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要求编制特种设备工程施工方案,对特种设备工程施工方案组织审核。
2.1.2 负责指导施工单位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以下简称为《告知书》)、履行告知手续,督促施工单位接受监督检验、索取监督检验报告。2.1.3 负责对特种设备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4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特种设备工程施工记录、收集工程有关资料和记录并汇编成册、落实工程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2.2 分公司、项目部
2.2.1 负责按有关要求编制特种设备工程施工方案,履行报批手续。
2.2.2 负责填写《告知书》、履行告知手续、接受监督检验、缴纳监督检验费用、索取监督检验报告。
2.2.3 负责落实特种设备工程施工过程控制措施和质量控制措施,按要求填写、收集、整理特种设备工程资料和施工记录,并汇编成册,落实工程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2.2.4 负责向综合办公室索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2.3 市场经营部
负责向工程管理部传递有关特种设备工程施工任务分配的信息。2.4 综合办公室 2.4.1 负责提供施工前告知所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
2.4.2 负责接收和管理特种设备工程施工归档资料,在需要时提供特种设备工程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特种设备工程范围
3.1.1 特种设备工程包括:起重机械、压力管道、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程。3.1.2 特种设备安装工程是指特种设备的成套或系统安装工程。
3.1.3 特种设备改造工程是指改变特种设备功能、规格等关键内容的工程。3.1.4 特种设备维修工程是指更换特种设备零部件、局部修理的工程。3.2 特种设备工程施工信息的管理
3.2.1 市场经营部在对施工单位分配特种设备工程施工任务的同时,应向工程管理部传递特种设备工程施工任务分配的结果,以便工程管理部对特种设备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3.2.2 工程管理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工程施工信息管理台帐》,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编号、施工单位、施工内容、开竣工时间、是否需要监督检验、施工方案审批时间、告知情况、监督检验情况、监督检验结果及报告时间、施工资料归档时间等。3.2.3 工程管理部接到特种设备工程施工信息后,应进行《特种设备工程施工信息管理台帐》登记,并跟踪工程施工及相关手续和监督检验工作进展情况。
3.2.4 施工单位在接受特种设备工程施工任务后及后续施工中,应及时与工程管理部取得联系,以便获得相关管理和技术支持。3.3 特种设备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3.3.1 施工单位应指定特种设备工程工艺责任人员组织编制特种设备工程施工方案,如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焊接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等)应指定相关责任人员负责编制。编制施工方案时应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及武钢建工集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工艺文件的要求,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3.3.2 施工单位在编制完成特种设备工程施工方案后,应及时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工程管理部领导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施工方案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由工程管理部部长或 其指定的专业高工签字。如有修改意见,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修改,并在修改后再次进行审核。3.3.3 施工单位在特种设备工程施工获得工程管理部审核签字后,将施工方案报本公 司特种设备工程技术负责人(或公司副经理、总工)批准。3.4 特种设备工程的告知
3.4.1 施工单位在特种设备工程施工前办理告知手续,是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
3.4.2 施工单位承接的武钢内部特种设备工程开工前应向工程管理部报告,在该部门主管人员的指导下填写《告知书》,向武钢股份公司设备部主管室、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告知。外部特种设备工程开工前的告知,按外部业主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或直接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部门告知。
3.4.3 《告知书》要经建工集团法定代表人,施工现场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签字,明确接受监督管理和监督检验的承诺。
3.4.4 施工前告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告知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名称(统一填写“武钢建工集团”)、设备种类、施工类别、告知日期、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主要施工项目、工程计划施工日期、施工单位基本情况、现场施工组织相关内容、拟安装设备情况、现场管理、专业、作业人员情况及提交的文件资料(许可证、施工方案、设备质量证明资料及图纸、施工人员证件)等。
3.4.5 在经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审查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单位汇同工程管理部门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提出监督检验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约定监督检验时间等事宜。
3.4.6 特种设备安装工程在向武钢或业主主管部门告知时,应要求填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并交使用单位和武钢或业主主管部门盖章。在向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告知后,将《告知书》、《注册登记表》一并交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办理安装工程注册登录,以便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按相关要求对安装工程进行监督检验,出具安装工程监督检验报告和相关证书。
3.4.7 如武钢或业主主管部门对特种设备工程告知和其后的监督检验有特殊规定的(如某类特种设备工程由获得授权的武钢或业主主管部门代行接受告知和监督检验),按其规定执行。
3.5 特种设备工程施工过程控制
3.5.1 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工程告知和监督检验手续后方可施工。
3.5.2 施工单位应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按检验要求做 好各工序的检查、检验或试验,并做好相关记录。需要现场确认的,应在事前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确认,确认后应及时在相关记录上签字。
3.5.3 公司和施工单位质量检查人员应对特种设备工程关键工序质量实施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实施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反馈整改结果,由相关质检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确认。
3.5.4 各施工单位发现特种设备元(部)件存在影响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停止施工,及时报告业主主管部门或安装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在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
3.5.5 特种设备工程施工中如需要进行理化检验或试验、无损检测的,应将检验、试验或无损检测工作委托给公司检测机构或公司确定的理化检验合格分包方、无损检测合格分包方。异地施工时,可将理化检验或试验、无损检测工作就近外委给有资格的机构承担,但必须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及外协机构的资质情况在开工告知时一并告知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理化检验或试验、无损检测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检验检测机构索取检验或试验、无损检测报告。
3.5.6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工程管理部通报特种设备工程施工进展情况,以便工程管理部根据施工进展情况组织公司特种设备检验员对特种设备工程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工程管理部应督促特种设备检验员做好特种设备工程内部监督检查记录或监督检查报告,并在工程完工后,将内部监督检查记录或监督检查报告收录在工程资料中。3.6 特种设备工程监督检验
3.6.1 施工单位应按约定的监督检验时间,提前通知业主主管部门和监督检验机构到现场实施监督检验,同时告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3.6.2 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条件,积极配合监督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工程实施监督检验。
3.6.3 对监督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认真组织整改,按规定时间将整改结果报监督检验机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实施整改措施。
3.6.4 监督检验合格后,监督检验机构将出具监督检验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或施工单位主管人员负责领取和发放监督检验报告,留存检验报告复印件。3.7 特种设备工程资料的管理
3.7.1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告知书、注册登记表、外委检验试验、无损检测报告、监督检验报告等。及时认真正确填写施工记录、试验记录和过程控制记录等,记录需签字的,应由授权人员签字。
3.7.2 特种设备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记录整理成册并编目,报工程管理部审查。审查合格,施工单位将所有资料复印一式三份(自存、归档、交业主各一份)。
3.7.3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验收后30日内,将特种设备工程资料和监督检验报告移交使用单位,并向公司档案室归档。
3.7.4 工程管理部应在特种设备工程完工后通知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收档,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将特种设备工程资料归档,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办理归档手续,妥善保存归档资料。
3.7.5 在需要时,综合办公室档案人员应按公司有关要求提供存档资料,以供特种设备许可评审、复证和安全监察等。3.8 附则
3.8.1 各职能部门、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办法之规定,公司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本公司专业管理考核规定实施考核。3.8.2 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