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非煤矿山_吉林市非煤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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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2011年非煤矿山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1年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一年,安监工作将面临新的考验,我们将加大监察检查力度、树立为企业服务意识与工作创新相结合的思路,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广非煤矿山先进适用技术、深化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以尾矿库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狠抓企业标准化建设,在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上狠下功夫,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整体提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1.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 5%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2.70%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达到五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90%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提出安全标准化申请;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3.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按期建设完成。4.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实现安全在线监测;已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四等尾矿库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安全监测设施的设计。
5、冶金企业全部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三、重点工作
(一)做好事故防范,强化井工矿山、尾矿库、露天矿山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下大力狠抓以井工矿山、尾矿库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地下矿山重点排查设计和系统的缺陷,顶板管理不规范、不稳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井下防洪、排水措施不落实,通风系统不符合规程,采空区、火工品管理不完善、制度不落实等六个方面的隐患;露天矿山重点排查伞檐和一面坡开采,边坡出现变形、滑动、浮石等迹象,排土场工艺不符合设计,人员和重要设施受威胁等四个方面的隐患 ;尾矿库要加大对病库的治理力度,重点排查未经验收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超量排放、无主管单位和监管单位不明确,违规加高坝体,未按期限整改
等五个方面的隐患。加大对这类重点部位、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遏制生产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责任、制度和内容监督企业抓好落实,建立隐患常态排查机制,对不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排查治理走过场、不落实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同时,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把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以采代探、不同矿山地下相通,露天矿未严格按照分层开采作为重点对象。全面落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带班下井工作制度、监督和公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制定尾矿库分类管理标准和办法,实现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
去年的特大水灾,再次证明,尾矿库管理将仍然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完善尾矿库实行的“一库一档”管理方法,充实档案内容、尾矿库照片、平面图、周边环境等技术资料,创造性的制定尾矿库分类管理标准和管理办法,特别对在用、停用、废弃尾矿库要按照“分类管理,专人负责、因库施策、强化落实”的原则,狠抓落实。全年要对52 座尾矿库逐一排查,不留死角。特别对12个列为重大危险源尾矿库要做好监控。按国家局要求,推行科学先进 3的新技术管理方法,力争在2011上半年对三等尾矿库全部实行电子在线监控管理。
对在建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要严加管理,对在用尾矿库安全度鉴定工作,按《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严格落实。对库区下游有居民区、工业设施及交通设施的尾矿库,指导企业必须进行尾矿坝稳定性分析,并对坝体坡度、干滩长度、安全超高、排洪设施与设计不符合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尾矿库必须彻底进行整治。
(三)巩固露天采石场现场安全管理和新技术完善工作 按《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对边坡角、排土场、台阶开采等规范要求抓好完善落实。继续提高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规范化实施水平。针对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掌握不够好,影响设备使用和效能发挥的问题,将组织专家或先进企业开展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专业培训和交流,对企业按设计实施爆破作业情况进行督查、抽查,重点解决中深孔爆破震波较大影响周边居民的实际问题,努力提高企业爆破作业规范化实施的能力和水平。并结合季节性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工作,对不按爆破规范设计或有新技术、设备不采用的企业,立即责令企业停产,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继续抓好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提升系统、排水系统等在用设备和反“三违”的安全检查
进一步健全非煤矿山提升系统等在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熟练掌握非煤矿山提升系统等在用设备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摸清非煤矿山提升系统等在用设备安全底数;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提升系统等在用设备安全系数。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如提升系统、通风系统及爆破作业面等,要认真结合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对地下矿山风机的配置、风巷的布置和作业场所风速、风量、空气质量以及通风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必须停产整顿。抓好直管、规模以上企业的日常监察和反“三违”行为检查,强化企业负责人、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特别是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法现象纠正和处罚,要态度坚决、打击严厉、处罚严格。
(五)全面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按照国家、省局的统一部署,要积极组织和督促县(市)区和矿山、冶金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推动企业达标、晋级。完善标准化认证、考评机构建设,实现“企业自主选择、中介咨询服务、部门严格把关”的标准化推进程序。根据2010年进入申报的107户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达标的情况,2011年内要完成达标70%的任务,并向冶金行业推广。按省对取得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分等级分别享
受国家和省制定的扶持和鼓励政策。
(六)严把企业安全准入关口,抓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
“三同时”工作是抓好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举措。在现场检查中,重点解决好一些矿山企业设计不符合现场实际,无设计或不按设计生产,安全对策措施得不到落实的问题。要求企业依照合法有效的生产设计(开采方案)和安全现状(验收)评价报告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全面复核,一经发现上述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并依法予以查处。另外要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等部门规章和文件精神,强化监督,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加大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工作力度。强化冶金、建材等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安全许可监管工作。对冶金、建材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组织研讨,交流经验,拓宽思路,创新方法,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
(七)适时修改、完善企业应急救援方案,推进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督促企业对应急救援方案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和演练,要使企业应急救援方案不仅全面、详尽,还要实用,关键时
候能派上用场。根据国家局20号令精神,要督促大中型非煤矿山企业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督促小型矿山企业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业矿山救护队或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合理有效的救援协议
(八)加强冶金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6号令《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要求,焦化、氧气及相关气体制备、煤气生产(不包括回收)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这对冶金企业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结合冶金企业“三同时”、安全标准化等工作,重点加强冶金企业的安全管理,使冶金行业的安全管理迈上新的高度。
(九)推动矿山冶金建材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针对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职业危害较重的特点,进行全面地清查摸底,准确掌握本地区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数量、类型、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及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等情况,开展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缺失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低,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的检查复查工作。对于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作业场所无防护设施或达不到要求,不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以及作业
场所粉尘和有毒物品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企业,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