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暂行办法_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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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事项的委托评审管理:

(一)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和备案,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六号令,以下简称《能评办法》)有关要求,需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简称节能评估文件)报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以下简称环资处)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按照《能评办法》有关要求,需编制节能评估文件报环资处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工作由环资处负责。

第四条 评审工作暂由省发展改革委认定的机构负责。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五条 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或项目申请报告前,向环资处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

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审批、核准的项目,应在向国家报送有关申请材料前,向环资处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

申请节能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以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局)或省直有关部门、国家级开发区、中直、省直企业名义主送我委的《关于报送**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的请示(函)》一式二份,文件内容中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能源消耗基本情况;

(二)在我委备案的编制机构编制的节能评估文件一份;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或项目申请报告一份。

第六条 环资处接到省直有关部门、中、省直企业或下级发展改革部门评审申请后,先按有关规定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否属于省发展改革委节能审查的项目范围;

(二)是否符合国家《能评办法》和相关政策要求;

(三)节能评估文件是否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四)申请节能审查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第七条 环资处初审通过后,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委托书》(见附件),经责任人和批准人签字后,加盖印章,正式向评审机构下达评审任务。

第八条 评审机构接到《委托书》后,与环资处进行沟通衔接,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开展评审工作。

第九条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机构应将完成的评审报告(2份)、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文件(2份)和修改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或项目申请报告(2份),在出具评审报告后2天内报送环资处,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环资处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委托评审项目(已正式出具评审报告)数量进行汇总。未正式出具评审报告的项目数量在下一年度进行统计。

第十一条 项目评审经费按成本进行核算(报告表每个1.5万元,报告书每个2万元),经费由环资处在省财政节能评审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评审机构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环资处对拟评审项目全面负责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和第四条审核内容要求的项目不得委托评审;环资处要加强对评审机构的业务指导,提出评审具体要求,对评审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把关。

第十三条 环资处明确专人负责节能评估文件评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进行委托评审。

第十四条 负责节能评审的工作人员应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确保审查结论真实准确。

第十五条 评审机构应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制定评审工作规则和流程,配置得力人员,完善评审专家库。

第十六条 评审机构在要认真贯彻落实《能评办法》精神,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指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有关要求开展节能评审并完成评审报告。

第十七条 评审机构要在保证评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评审工作效率,评审时间原则上要在接到《委托书》后10个工作日(报告书)、7个工作日(报告表)内提交评审报告(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单位修改文件时间除外)。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的项目,评审单位须向环资处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八条 环资处定期组织对评审机构的评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十九条 驻委监察室负责受理有关评审工作的举报、投诉,并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检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及时上报委党组研究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20**年)第号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委托书存根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评审单位: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环资处责任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

评审报告名称:

评审报告报送文件文号: 印发日期: 评审报告送达日期: 送件人签字:

…………………………………………………………………………………………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委托书

(20**)第号

(评审单位名称):

****项目已经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经审核,已具备评审条件,现委托你单位按有关程序组织评审。

环资处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评审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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