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办法_总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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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及公司资质原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保证公章和公司资质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公司印章及资质包括总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章、各分公司公章、各个体门店公章及总公司及各分公司、个体门店资质原件。
第三条公章及公司资质文件的刻制、保管、交接、停用、使用
一、公章的刻制
1、总公司公章的刻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由人事行政部出具介绍信,由公章保管人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刻制手续。
2、分公司及各个体门店公章的刻制由各分公司和门店主要负责人和人力总监批准,由各分公司及门店负责人办理刻制手续。
二、公章及资质文件的保管、交接、停用
1、总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各分公司公章、各门店公章及资质文件原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
2、公章和资质文件应妥善保管,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和资质文件原件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4、印章及资质文件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5、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⑴ 公司名称变动;
⑵印章使用损坏;
⑶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6、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人事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7、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和资质文件原件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资质文件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带出期间,部门主管应安排部门内2名员工一块办理,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8、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指定人员暂时代管并经部门主管同意,以免贻误工作。
三、公章的使用
1、使用范围
⑴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
公章;
⑵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⑶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⑷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2、使用程序
⑴总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
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资质文件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
⑵印章使用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⑶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
印时,须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在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过程中,公章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⑷公司总部公章及资质文件的使用需经人力资源总监签字审批,各分
公司、各门店公章及资质文件的使用需经各门店店长及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并且由店长亲自来领取,如果确需别人代领,需由店长给印章管理者打电话告知代领者姓名,代领者在领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需填写《印鉴/资质文件使用签批单》。
3、部门章的使用,由各部门经理或负责人根据管理权限、工作规定、业
务办法等,对本部门相关文件、资料需要使用部门章时,进行审批、使用和登记。
4、财务用章的使用,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根据财务制度、工作规定、业务办法等,对本部门相关文件、凭证、单据、表格等需要使用财务专用章时,进行审批和使用。
5、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章的使用管理,不得违规使用公章,更要
防止公章被随意动用、冒用、盗用和滥用。
6、任何员工应服从公章管理部门和公章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不得违规
使用和越权批准使用公章,更不得发生随意动用、冒用、盗用和滥用公章的行为。
7、对各部门章和财务用章的保管、使用,行政部应当行使必要的检查、监督等管理职能。
四、违纪处理
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