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洪泽区高级职称工作相关要求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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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高级职称工作相关要求

一、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 2.乡村教师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10年以上,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且具有本科学历,可申报高级职称;

3.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一级教师2年以上; 4. 35周岁以下教师参加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时应具备硕士研究生或同等学历,且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

二、支教交流要求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教以来须有连续10年以上乡村学校任教经历或2年以上交流经历。

三、教育、教学及教科研工作要求

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和破格等评审条件,按苏职称〔2013〕4号、5号及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的材料需在校内公开展示。

2.单位审核。各学校要成立职称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职称评审条件和区教育局职称会议精神,认真审核每一份申报材料,条件不符合的一律不得上报。所有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安排专人审核签字、学校盖章,签字、盖章不齐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区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成立职称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职称评审条件,逐一复核申报材料。

4.区教育局初评。区教育局将委托区外教育部门对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进行初评,根据积分、分类产生最终申报人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予积分。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岗位职数和推荐办法,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公正的考核。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荐质量,维护推荐评审工作的严肃性。

2.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表和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者,撤销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追究其他相关人员责任。

3.严格公示环节,加强民主监督。申报人员实绩材料在校内公开展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员名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情况公示表》,乡村教师还需公示《乡村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公示表》。各校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不得签字上报。

申报高级职称时,除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外,其他所有材料截止时间一律为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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