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化培训方案_智能化项目培训方案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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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第一中学教师五级化培养实施方案

为适应乌苏一中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在自治区、地区、乌苏市名师等骨干教师评选的基础上,特制订乌苏市第一中学教师五级化培养规划。

1、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名师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乌苏市第一中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组 长:王 勉 副组长:冯 春

吴 凯

刘植海

成 员:吕 燕

王将军

于金涛

张全兴

叶又鸣

孔德祥

高 飞

王煜光 马东国

姚 旭

专家组:语文 曾燕青 王将军 数学 王勉 孔德祥 刘成英语 郭淑英 李玉华 于东讯 物理 冯春 刘建辉 高飞 化学 吕艳 王君 生物 王慧琴 邵晓云 地理 王志华 黄辉昂 政治 杨红梅 历史 刘新芬 艺术 李永年

2、培养原则、程序、要求及方式

培养原则:师德为首、业绩为主、同行公认、社会认同。培养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依据评选指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培养目标,申报相应级别

2)备课组培养、推荐:备课组依据教师申报级别,有针对性的开展培养,并收集、汇总材料。

3)年级审核,学校领导小组评审:年级组从过程性工作中考核考勤、上课,教务处从上课、教案评价,教研室从教学比赛、汇报课、教学论文、教学反思、帮教、听课、校本课程等方面落实并量化,学校从教龄、个人荣誉、年度考核、普通话、计算机证、继续教育证、专业技术知识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等方面进行审核。

4)主管部门认定:教师经过培养合格,申报教育局主管部门评审认定。

培养要求:公开培养、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培养方式:

1)基本功培训:定期进行教师专业能力的基本功培训:三笔字一话、计算机培训、课件制作、论文撰写、现场讲课说课等内容的培训。

2)理论研修:积极组织理论培训:如新课程内容、新课标、考试大纲、考试说明的学习、训练与考试。

3)实践类培训:定期组织参加不同级别的比赛活动,如做高考试卷比赛、命制原创试卷比赛、同课异构比赛,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课题研究,提高教师教研水平等 讲座类培训:组织教师参与或开展不同对象的讲座。常规类培训:依据不同级别,定期组织教师上示范课、研讨课、交流课、汇报课。

4)外派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学习,提高教师业务水平。5)积极参与各部门组织的研讨交流活动,承担教研工作。

3、教师发展方案预计完成、形成规模的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启动阶段(2013年9月——2013年12月)1.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2.分析教师队伍结构,统计骨干教师等人员的比例,确定培养对象比例。

3.制订并修改教师发展的实施方案。4.举行教师发展专题会议。

5.各组按照确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不同级别申报。6.学校依据各组上报的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培养对象。

⑴确定培养对象,依据各组自己申报和推荐的人员,从教学成绩、教研成绩、班主任经历确定培养对象。

⑵培训教师。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培养不同级别的优秀教师: ① 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

② 组织教师学习有关理论,要求培养教师做专题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随笔、教学案例等;

③就实施方案进行学习,使之熟悉教师发展的必备条件。

⑶培养教师依据学校实施方案,制定出自己的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

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培养评估阶段(2014年2月——2014年7月)

1.按“教师专业化发展”教学理念,结合教师个人计划,开展培养教师的专题活动,学期末及时撰写教师五级专业化发展的总结。2.中期阶段,即4月底5月初,先由教研组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明确下一步的工作,及时调整培养工作。

3.学期末,6月底7月初,学校组织专家组依据指标体系,对培养对象进行评估,确定培养教师级别,对待定级教师指出努力方向。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深化培养阶段(2014年8月——2015年1月)

1.举办第一届校级各类“骨干教师”主题论坛、讲座、公开课、同课异构等活动,以展示培养成果的形式,将教师专业化发展推向纵深。2.邀请专家及优秀教师作讲座、上示范课。对培养教师起到再次指导的作用。

3.举行中期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培养教师每人必须要有一件以上作品(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学课件等)参评。做好学期培养阶段小结,撰写书面总结并以电子版形式上报。

4.开展第二届“五级化”教师培养活动,确定对象,开始新一轮的申报,高一级的培养。

5.培养教师,制定出自己的培养计划,明确高一级培养目标。6.各组依据培养对象,积极开展活动,为教师的发展创设条件,搭建平台。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审核认定阶段(2015年2月——2015年7月)

1.教研组组织教师开展自查,学校组织专家对培养教师进行评估。2.把培养教师向教育局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确定进一步的培养的目标。

3.进行年度实施情况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着手指导下一轮的教师发展工作。

乌苏一中教坛新秀培养、评选与认定要求

第一条 谦虚好学,刻苦钻研业务,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循环教学,教学业绩突出,工作年限3年以下。第二条 积极参与教科研课题研究。第三条 原则上有中教二级以上职称。

第四条 责任与义务:每学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积极开设汇报课2-3节,撰写教学论文1篇,写教学反思2-3篇,听师傅的课不少于5节。一学期听课不少于24节。

乌苏一中教学能手培养、评选与认定要求

第一条 对所教学科有系统的知识体系,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组织教学能力强,课堂教学效果好,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第二条 教学成绩在所教年级领先者优先;至少担任过一轮完整的学科教学循环或担任毕业班级教学3年以上;

第三条 在学校的学法研究、校本课程建设和教学中成效显著,近三年来主持和参加过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且有一定的成果 第四条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且至少有一个优秀;未取得市级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优秀教师。教学能手要求教龄在三年以上。

第五条 责任与义务:每学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积极开设汇报课3-5节,撰写教学论文1篇,写教学反思2-3篇,一学期听课不少于17节。

乌苏一中骨干教师培养、评选与认定要求

第一条 骨干教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中积累了成功经验,有一定的教研能力,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上起示范、带头作用。

第二条 培养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本学科教学6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普通话等级或汉语水平等级达到规定标准(证书为证);在规定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取得相应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知识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5年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

3、任教学科、教研论文、教学业绩须与学科一致,近5年在地、县及学校承担过示范课、研讨课;

4、近5年有教育教学论文在县(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地区级教育教学教研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次;参与完成地、县级1项课题研究;承担过地区、县(市)送教下基层及专业指导任务; 责任与义务

第三条 每学年在本校内听评课不少于30节,承担培训教师任务6课时以上;参加县级送教下基层、试卷命题、网络教研等教研活动。

第四条 任期内,在地区级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第五条 任期内,培养和指导2名青年教师,所指导的教师至少在县级教学竞赛、论文评比等学术活动中获得奖项。

乌苏一中学科带头人培养、评选与认定要求

第一条 学科带头人须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高,教育科研能力强,教育质量在学校同学科中居领先地位,有较强的指导本学科其他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和教研的能力,引领本校教学学科建设,起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第二条 申报学科带头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心教育公益事业,帮助青年教师成长,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方面成绩突出,近5年要在地区、县(市)承担过示范课、研讨课;

2、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8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普通话等级或汉语水平等级达到规定标准(证书为证),在规定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取得相应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知识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近5年至少有2次考核“优秀”;

4、要参与完成自治区级以校为本小课题研究工作,或参与完成2项地区级以校为本小课题研究。

5、近5年要在自治区级及以上学术刊物至少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或有2篇论文在自治区级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

责任与义务

第三条 学科带头人必须承担本学科的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30节;承担县(市)培训教师任务8课时以上;积极参加地、县级教研室或学校组织的送教下基层,试卷命题,网络教研等活动。

第四条 任期内培养和指导2名教师,所指导的教师在教学竞赛、论文评比等学术活动中获得县级一、二等奖,或者荣获地区级奖项。

第五条 任期内在自治区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有1篇论文在自治区级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地区级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

乌苏一中名师培养、评选与认定要求

第一条 名师须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高,教育科研能力强,在教师队伍中有很强的影响力,在教书育人、教研教改、教师培训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且成绩特别突出。第二条 申报名师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要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要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或汉语水平等级达到规定标准(证书为证);在规定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取得相应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知识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年度考核须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近5年至少要有三次考核“优秀”。

3、近5年,要对青年教师成长和优质教师培养做出过重要贡献。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少要有2人获得过地区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技能大赛等方面的奖项(一、二等奖)。

4、近5年,要独立或合作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在自治区级及以上刊物要发表较高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5、须承担自治区级及以上重要的教育科研课题,得到相应级别课题评估机构的肯定,研究成果具有较大应用价值。

6、须获得地区级及以上课堂教学大赛或教育成果一、二等奖1项;或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责任与义务

第三条 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30节;承担地区、县(市)教师培训10课时以上;参加地区、县(市)教研室或学校组织的送教下基层,试卷命题,网络教研等活动

第四条 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有计划地培养事业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年轻教师。任期内培养2名教师,所指导的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或论文评比等学术活动中能取得二等奖及以上奖次。

第五条 任期内在自治区级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自治区级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至少有2篇论文获奖(不包括三等奖)。

4、考核与管理

第一条 五级化教师等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考核制度。学校行政部门负责检查和监督。各处室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教师档案,记载教师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上报县(市)教育局备案;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年度考核,并填写考核鉴定。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研究,依据级别上报相应部门取消资格:

1、违法违纪、影响较坏、受到处理的,参与赌博的,体罚、侮辱学生的;

2、任期内脱离学科教学一线的,从事第二职业,搞有偿家教的;

3、未经批准不参加各类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的;

4、未履行职责和义务,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等次的;

5、在任期内因调动离开教育系统的。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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