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律师协会经费预算报告_湖南省科技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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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师协会2009年度经费预算报告(2009年3月29日七届省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湖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制定省律协2009年度经费预算报告。
一、编制2009年度经费收入支出预算的基本原则 2009年是省律协七届理事会任期的第一年。经费的预算应该围绕理事会的中心工作在确保日常管理正常开支的前提下,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规范运作、励行节约,为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和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后勤保障。
二、2009年度会费收入预估580万元
根据2008年全省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检注册的数量的执行情况,预计2009年省律协会费总收入58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的307.33万元,今年实际可用于预算支出的经费为887.33万元。
三、2009年度律协收入减少的原因
1、免收注册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55万元;
2、免收律师人事档案托管费12.5万元;
3、部分省直律师事务所下放至长沙市管理,省律协收取的会费相应减少。
四、2009年度经费支出预算689.77万元
考虑到今年专项支出比较多,原则上将上年结余的307.33万元提取三分之一用于今年预算。
(一)会议费54.4万元1、2月召开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开支32.4万元。
2、召开常务理事会3-4次,约需6万元(1.5万元×4次)
3、召开市州秘书长会议约需4万元(包括食宿)
4、召开理事会2次约需8万元(包括租场、资料的打印、食宿)
5、本省全国律协理事、常务理事参加会议的交通费2万元
6、本省全国律协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的交通费2万元
(二)省直会员部工作经费40万元
(三)编印会刊业务资料及法律法规数具库、网站维护费89.38万元
1、印刷费会刊5元/本×6500×6=19.5万元
业务资料4元/本×6500×12=31.2万元
2、会刊稿费400元/万字×10万字×6=2.4万元
3、编审费3640元×6=2.2万元
4、校对费30元/万字×20×12=0.72万元
5、邮寄打包费、会刊2000元/期×6=1.2万元业务资料2800/期×12=3.36万元
6、为全省律师购法律法规数据库18.8万元
7、省律协网络使用费、升级改造费、维护费10万元(包括主机托管费)
(四)下拨会费6万元用于律师人才市场开支
(五)律师培训费50万元
1、举办一次全省主任律师培训班540人,约需18万元
2、举办一次直属会员所行政主管(内勤)培训班80人,约需4万元
3、举办8—10次执业律师业务专题培训,约需28万元(以上培训包括资料费、授课老师酬金及往返路费、制作光盘资料等)
(六)专门专业委员会活动经费60万元
(七)律师业务推广、对外交流及律师学习宣传费65万元
1、律师业务拓展费20万元
2、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及省律协成立25周年纪念活动30万元
3、对外交流考察学习费10万元
4、组织参加中南六律师论坛和全国律师论坛所需经费5万元(包括交纳的会务费和往返路费)
(八)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45万元
(九)设立律师互助基金。首期拨款120万元,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律师业发展和困难律师的补助及救灾扶贫。
1、支持贫困地区律师业发展费及救灾扶贫23万元
2、全省律师体检费80万元
3、律师文体活动费10万元
4、慰问生病住院律师及对经济特殊困难的律师补助4万元
5、春节慰问历届省律协老同志及有关人员3万元
(十)上交全国律协会费26万元
(十一)接待费14万元
1、接待司法部、全国律协领导来湘考察,检查工作2万元
2、接待省内司法行政机关、市州等有关人员4万元
3、接待外省市区律协及司法行政机关人员来湘考察交流3万元
4、与政府、民政、税务、社保、外办等单位进行工作协调5万元
(十二)律协机关日常费用 99.99万元
1、车辆使用、维修、保险费19.6万元
①使用费(汽车)93号车20000公里/年×1=2万元
2790号车35000公里/年×1=3.5万元
别克商务车28000公里/年×1=2.8万元
②车辆保险费1.8万元
③车辆修理费5万元
④车辆规费4.5万元(包括停车费、洗车费、过桥费及去年新车购置税3.5万元)
2、律协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补贴、保险等费用48.39万元
① 省律协现有工作人员16名,除厅机关3名在编,其余13人按每月人平工资2400元/人平×13×12=37.44万元
② 高温、防寒、节假日补贴、加班费500元/人平×13×12=7.8万元
③ 社保费3500元/人平×9=3.15万元
3、工会活动费2万元(按每人每年1200元计算)
4、办公用品购置维修及办公费26万元
① 日常办公用品4万元
② 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维修2万元
③ 订书刊杂志、资料2万元
④ 水电费2500元/月×12=3万元
⑤ 物业管理费3万元
中央空调使用费7万元
⑥ 文印费4万元(含文件、资料、简报)
⑦ 邮寄费1万元
5、差旅费4万元
(十三)会长经济补助10万元
(十四)其他不可预见的支出费用10万元
五、编制2009年经费预算说明
①办公楼装修款因厅计财处没有具体数额,暂未列入预算之中;
②拟设立的省高院、省检察院的“律师工作联络室”的费用,暂未列入预算;
上述两项经费,从上年结余的会费中列支。
③经费开支方面加大直接为律师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的经费投入。全年经费支出预算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直接为律师服务的费用569.78万元,占总支出的82.6%;二是维持省律协机关日常运转开支,包括工资办公经费等99.99万元,占总支出14.5%;三是扶贫救灾社会公益事业20万元,占总支出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