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普通收费公路养护征收管理_智慧公路养护管理系统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温州市普通收费公路养护征收管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智慧公路养护管理系统”。

温州市普通收费公路养护征收管理

考评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温州市 “四自工程”普通收费公路(含桥梁,以下统称“收费公路”)的养护管理和征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温州市收费公路养护管理模式,加强收费公路行业管理,保障公路完好与安全畅通,促进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浙江省收费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办法》(浙交〔2001〕446号)《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及《浙江省交通厅星级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浙交[2005]223号)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收费公路经营单位的主动性 1

和积极性,使收费公路达到畅、洁、绿、美的文明样板路标准要求,全面提高我市收费公路养护质量、征费秩序和服务水平,使我市收费公路适应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与检查形式

第三条温州市公路管理处受温州市交通局委托,负责辖区内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收费公路养护征收管理检查考评分两部分内容,养护管理检查考评内容参照部、省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执行;征收管理检查考评内容参照《浙江省交通厅星级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浙交[2005]223号)进行,考评形式分季度检查、年度检查、随机检查及专项检查。

第五条季度、年度检查考评由市公路管理处组织,可邀请各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各收费站及经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以外业路况和内业资料检查相结合,通过看、听、问、查、议的方法,按照《温州市收费公路养护管理考评标准》(试行)、《浙江省交通厅星级公路收费站考评标准》(附后)分项内容逐项进行考评,并发通报给经营单位。

第六条市公路管理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收费公路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检查及专项检查。

第三章 经营单位职责

第七条收费公路经营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范与标准,安排足额资金,负责收费公路的养护、绿化和水土保持等工作,加强对公路收费站的指导和文明创建,为社会提供安全、畅通、舒适的公路交通条件。

第八条各经营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养护征收的检查考评,并提供一切方便,养护检查车辆应免费给予通行。

第九条经营单位应加强对收费公路养护质量的内部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路况的自检评定,并做好有关资料和养护质量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存档工作。

第十条经营单位根据市公路管理处检查的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做出整改处理,并将整改结果报市公路管理处。

第四章 考评方法

第十一条考评分养护和征收管理两块内容进行,各采用百分制,三个季度检查分别按20%计入年度得分,第四季度检查得分按40%计入年度得分。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十二条年度考评总分达到80分(含)以上的为达标单位。其中总分第一名为优胜单位,奖励10000元(其中1200元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二、第三名为先进单位,奖励8000元(其中1000元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余为表扬单位,奖励6000元(其中800元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未达标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奖励)。并责令整改;逾期未予整顿或整顿仍未达标,路况极差,社会反响强烈的,将由市交通局报请省交通厅批准停业整顿15天,直至整顿达标为止。收费站将报请省厅降低星级或取消星级收费站荣誉。

第六章 奖励基金

第十三条养护管理与征收管理考评设奖励基金,由市公路处牵头设立,每年约20万元。

第十四条基金由市公路处、各公路收费站及各经营单位(或主管部门)共同承担,各收费站、经营单位(或主管部门)平均承担0.6万元,其余由市公路处承担。未及时承担奖励基金的单位,仍纳入考评检查,但不发放考评奖励。

第七章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温州市公路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温州市收费公路养护管理考评标准》(试行)

2、《浙江省交通厅星级公路收费站考评标准》

附则

本文档系网络所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本人定尽快处理!

《温州市普通收费公路养护征收管理.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温州市普通收费公路养护征收管理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智慧公路养护管理系统 公路 温州市 征收管理 智慧公路养护管理系统 公路 温州市 征收管理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