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G加气站建设程序_cng加气站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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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加气站建设程序
一、选址:
(1)业主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气源,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2)CNG主管部门(CNG专家)、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
(3)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
(4)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
二、立项
(1)业主向当地CNG产业产管部门或计委提出建站申请。
(2)提供相应资料:立项报告、可研报告、选址定点报告。
(3)CNG产业主管部门或计委批准立项。
三、设计
(1)初步设计前,业主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水、电、气
源资料、建站规模、设备初步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文物调查资料等。
(2)甲级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单体(加气棚、站房等)建筑样式、风格;CNG加气站效果图;主要设备配置;工程总造价;水、电、气工艺初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初设审查:CNG主管部门(CNG专家)、计委、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设计、业主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
(4)CNG主管部门或建委出具初设评审意见。
(5)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CNG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四、报建
(1)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据审批意见,安办办理安全三同时证书。
(2)初设总平图(含消防、环保、安办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行勘测,划红线。
(3)规划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建设
(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
(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
(3)在建委办理合同鉴证。
(4)组织施工。
六、验收
(1)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
(2)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
(3)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充装注册登记证。
(4)质检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验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
(5)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
(6)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
(7)综合验收前:业主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8)CNG主管部门主持,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质监、CNG专家及设计、业主参加进行竣工验收报
告。
(9)在CNG行业管理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公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燃气管理部门办理燃所资质证。
(10)投产经营。
序号主管部门
市经委
市经委
市规划局
市规划局
市规划局
市规划局
市国土房管局
市国土房管局
市国土房管局
市环保局
行政辖区建委
行政辖区建委
行政辖区建委
行政辖区建委
行政辖区建委
行政辖区建委
行政辖区建委
行政辖区建委
行政辖区建委
市市政委
市园林局
交警总队
市质监局
办件名称及内容备注加气站项目定点批复 办理CNG加气站享受优惠政策文件,并实地核查核发选址意见通知书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审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建设用地征用审批新建设用地需审批 建设用行政划拔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包方式报批 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填报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申报表 施工图和免费文件审查 出具配套费免收证明 审查安全报监资料 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审查质量报监资料 站外管线开挖、进出口道口开设审批市政设施管理处 树木移植、赔偿办理手续同市市政委现场办工 进出口道开设审批同市市政委现场办工 设备工艺安装(气井)开工报告审批
平凉城区天然气母站项目获立项
发布时间:2011-01-05
所 在 地:甘肃
行业:能源工业
进展阶段:项目建议书
摘要:
项目需求:
平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平凉城区天然气母站的立项报告》(平发改外资商贸〔2010〕617号)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规范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1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全省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甘发改经贸〔2008〕742号)要求,经研究,同意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建设平凉城区天然气母站。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凉城区天然气加气母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平凉市城东二十里铺东一路工业园区内。
三、建设单位:
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天然气母站一座,规模为30万立方/日。建设罩棚、业务及生活用房2000平方米;购置压缩装置、脱水装置、循环水装置、计量装置、调压装置、加臭装置等主要设备16台件。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征地费用480万元,母站2400万元,厂房及业务用房400万元,设备购置1000万元,停车场及绿化等220万元。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建设平凉城区天然气加气母站的批复
平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设平凉城区天然气母站的立项报告》(平发改外资商贸〔2010〕617号)收
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规范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1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全省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甘发改经贸〔2008〕742号)要求,经研究,同意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建设平凉城区天然气母站。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凉城区天然气加气母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平凉市城东二十里铺东一路工业园区内。
三、建设单位:
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天然气母站一座,规模为30万立方/日。建设罩棚、业务及生活用房2000平方米;购置压缩装置、脱水装置、循环水装置、计量装置、调压装置、加臭装置等主要设备16台件。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征地费用480万元,母站2400万元,厂房及业务用房400万元,设备购置1000万元,停车场及绿化等220万元。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六、其他
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必须符合国家加气站建设有关标准、规定和技术要求,必须按照质量监督、计量、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保、压力容器管理等部门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切实做到安全运行。加气站建成由我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