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一中公寓管理人员考核方案_职工培训公寓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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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一中公寓管理人员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寓安全、纪律、卫生管理工作,调动全体公寓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寓管理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力度,加强各公寓楼管理人员的团结协作,促进公寓管理人员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公寓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公寓管理教师,值班员、门卫、清洁员。
二、考核细则
(一)管理教师:
(1)管理教师在规定上班时间,无故脱岗一次,扣5分。
(2)管理教师按时督促学生起床、整理内务卫生、熄灯、休息。熄灯铃响后,每有一个宿舍未按
时熄灯(包括阳台灯)的,扣2分;每有一次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在管理室而不在楼道内履行职责的(特殊情况除外),扣3分。
(3)管理教师按时进行每天上下午的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工作,每有一次不检查、睡觉或检查不
认真的,扣5分。
(4)管理教师按时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大排查并及时上报,每有一次不排查或排查不认真的或排
查未及时上报的,扣5分。
(5)管理教师要认真做好每天午晚休请假学生和无故不回宿舍学生的记录登记,每有一次不认真
履行职责的,扣3分。
(6)管理教师要做好学生宿舍钥匙的管理,学生每有一次未按时交回钥匙并且造成安全事故的,扣3分。
(7)未经公寓办批准管理教师私自给学生安排住宿的,扣除20分。
(8)管理教师每日上午10点下午4点将工作日志统一放置于一层值班室每缺一次,扣5分。
(9)由于管理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学生财产和公共财产丢失的,扣相关人员20分。
(10)工作时间酒后上岗的,扣5分。
(二)值班员、门卫:
(1)值班员、门卫实行24小时上班制,如有空岗、脱岗、睡岗情况,每有一次扣5分。
(2)每日要按时进行各自楼前楼后卫生区的清扫工作,每有一次不打扫或打扫不认真的,扣3
分。
(3)不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开锁楼门的,每有一次,扣2分。
(4)要做好请假回宿舍学生和家长访问登记,认真填写值班员日志,每发现一次没有按规定记录
或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扣5分(发现三次予以辞退)。
(5)学生回宿舍后要在楼前楼后巡查看有无学生从窗口扔垃圾、倒水情况,每发现一次不能到位的,扣除5分。
(三)清洁人员:
(1)清洁员打扫楼道、楼梯、洗漱间、卫生间、玻璃等,每有一处不合格的,扣相应清洁员2
分。
(2)清洁员每日上午、下午完成本职工作后到值班室登记公共设施有无需要维修的并签字,敷衍
了事,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扣5分。
注:(1)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吃喝卡要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辞退。
(2)不服从公寓办公室工作安排及组长安排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辞退。
(3)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辞退。
(4)集体劳动必须全体参加,如有借故不参加的,扣除20分。
灵石一中公寓办
201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