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_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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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乌政发[2010] 21号)
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按照自治区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及腐败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自治区和地区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减轻农牧民负担为重点,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强化资金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套取及贪污强农惠农补贴资金行为。巩固和深化涉农收费清理整顿成果,严肃查处面向农牧民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拆迁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加强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牧民得到实惠。加强涉农收费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问题,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二)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以减轻企业负担为重点,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市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工作。
(三)严格规范检查考核和节庆剪彩活动。以减轻基层组织负担为重点,巩固和深化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督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公布内容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全面清理和规范面向基层的检查考核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努力实现检查考核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继续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剪彩活动,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四)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平调和虚报冒领教育经费的问题,确保教育惠民政
策落实到位。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今年城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5%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
(五)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实施以政府为主导、以自治区为单位的网上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逐步将大型医疗设备纳入集中采购。强化采购监督,规范采购行为。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严肃查处收取药品、器械回扣等贿赂案件;加强对用药、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合理调整药品价格,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切实降低群众用药费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六)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大检验监测力度,定期公布检验监测结果。继续开展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药品经营许可管理检查制度。
(七)继续治理公路“三乱”。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落实源头监管措施,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强化对路面执法的监管,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八)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大从源头上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工作力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开展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乱收费、乱摊派、垄断服务、强制收费,以及参与造假、贿赂等腐败行为。
(九)继续抓好“四项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协调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对全市低保户进行全面核查。涉及单位要做好核查前的准备工作。
(十)抓好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涉及的违纪违法问题。继续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改制重组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加强对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一)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为积极响应地委关于实施“提升执政效能攻坚工程”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打造更优良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2010年,市评议办公室集中组织对西大沟镇人民政府、农机系统、供电系统进行了集中评议,由市评议办指导,对电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畜牧兽医局开展政风行风自评活动,使纠风工作更加注重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
(十二)扎实推进“自治区政风行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2010年我市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政风行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结合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自治区纠风办对2006、2007年自治区挂牌表彰的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进行复检,通过抓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决纠正公共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
(十三)继续办好“乌广行风热线”节目,认真做好“新广行风热线”协办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作用,今年,我市《乌广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将由以前每月播出一期,改为每周播出一期。各上线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参与,保证直播节目和在线交流的质量。同时,要做好“新广行风热线”的协办工作。一是做好“新广行风热线”栏目组走进乌苏现场直播的准备工作;二是做好新广行风
热线转来问题的调查及答复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在倾听群众建议、咨询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时,要善于举一反三,梳理归纳,从中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和症结,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认真反馈、适时公示。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严肃查处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各级纠风部门要加大自办案件力度,通过查办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治本功能。要采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方式,建立查处不正之风案件机制。对因出现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及时、责任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坚持求真务实,打牢纠风基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开展纠风工作,拓宽诉求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努力取得使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加强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配齐配强纠风工作人员。
(四)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治。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以行风热线、民生连线为抓手,健全党和政府为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