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政体对比_英美中政体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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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体
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政体是与国体相适应的。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力量对比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国体相同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但都体现同一特定阶级的专政。如资产阶级国家有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内阁制和总统制)等不同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按照法律程序,采取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的方式,由选民或代表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它不仅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制度,而且包括了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整个国家机关组织体系的建立、职权划分、相互关系、运行机制和活动原则。实践证明,它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创建人民政权的过程中,参照巴黎公社的委员制和俄国工农兵苏维埃制,批判吸收国外议会制度的精华,总结不同时期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经验首创出来的,并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
所谓政体,就是指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国体与政体紧密相连,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由于具体历史条件不同,国体相同的国家也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我国的政体的演变经过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主要包括:
古代的 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近代的 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现代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人治的表现
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是法治的表现,因此,中国政体的演变走过了从人治到法治的发展历程.总统制:美国、墨西哥、菲律宾、埃及、印度尼西亚
半总统制:法国
议会共和制:德国、意大利、印度
议会君主制:英国、荷兰、西班牙、泰国
委员会制:瑞士
超级总统制:俄罗斯
君主制
君主制,国家最高权在实际上或名义上掌握在君主个人手中,君主终身任职并且实行世袭的政权组织形式。
君主制由君主,包括国王,皇帝,天皇,苏丹等担当国家元首.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不受任何约束.君主实行终身制,并且是世袭的.这种政治制度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古代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多实行这种专制制度.现在世界上还有十几个君主制的国家,如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非洲的摩洛哥,亚洲的尼泊尔,文莱等.欧洲的英国和瑞典虽然还是王国,但已经演变成了君主立宪国.君主制(monarchy)
以君主(皇帝、国王、大公、苏丹和沙皇等)为国家元首的政体形式。共和制的对称。在君主制下,君主一般是世袭的,终身任职。
君主制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最普遍的政体形式。它不仅是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还被少数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君主制的具体形式并不划一,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君主的权力大小,君主制可分为无限君主制和有限君主制。无限君主制的典型是君主专制制。有限君主制包括等级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奴隶制国家普遍实行君主专制制,如古代埃及、巴比伦、中国的夏商和西周。君主专制制也是封建制国家最主要的政权组织形式。在欧洲封建社会,许多国家的君主专制制是由贵族君主制经等级君主制转变而来的。在资本主义时期,君主制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妥协的产物,主要表现形式为君主立宪制,具体又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制在当代日趋衰落。
君主专制制
实行君主独裁的政体形式。主要特点是:君主拥有无限的权力,他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臣民必须绝对服从。君主依靠官僚军事机构,维护其专制统治,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中国是世界上实行君主制历史最长的国家之一。从公元前21世纪夏代奴隶制国家建立,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4000多年间,基本上都实行君主专制制。
等级君主制
西欧封建国家的君主借助等级代表机构实行统治的政体形式,是封建割据向封建中央集权过渡的政权形态。产生于欧洲中世纪。当时社会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封建割据成为商业和手工业发展的障碍,新兴市民阶级成为重要的政治力量,迫切要求改变封建割据局面,将国家统一在君主权力之下。等级君主制的主要特征是:在国王之下设立由国王召集,有贵族、僧侣和市民代表参加的等级代表会议。等级代表会议是君主的立法咨询机构,是君主、贵族、市民上层分子的政治联盟形式,是反对封建割据和加强王权的工具。自13世纪起,西班牙、葡萄牙、德国、英国和法国等先后实行等级君主制。法国是等级君主制的典型。
君主立宪制
资产阶级国家以君主(国王、皇帝)为世袭元首,但君主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不同程度的限制的政体形式。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后,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此后,资产阶级力量较弱、实行改良的国家都仿效英国的政体。但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情况和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不同,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妥协的程度不同,君主保留的地位和权力也有所不同。君主立宪制又有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两种具体形式。
①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又称二元君主制。在这种政体形式下,国家虽然也制定了宪法,设立了议会,但君主仍然保持封建专制时代的权威,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大权于一身,是权力中心和最高的实际统治者。宪法往往是钦定的,是君主意志的反映;议会是君主的咨询机构,立法权是形式的,君主不仅拥有否决议会立法的权力,而且还通过任命或指定议员控制议会;内阁是君主行使行政权的机构,首相由君主任命。二元君主制产生于资本主义发展较晚、封建地主阶级长期拥有巨大势力的国家,是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联合专政的一种统治形式,较议会制君主制带有更多的封建专制君主制的色彩。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1889~1945年的日本是二元君主制的典型国家。20世纪80年代,约旦、沙特阿拉伯、尼泊尔、摩洛哥等少数国家仍保留这种制度。
②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又称议会君主制。是以议会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的政体形式。在这种政体形式下,内阁必须从议会中产生,通常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阁,并对议会负责,君主只履行任命手续。内阁如失去议会信任,则必须辞职或提请君主解散议会,君主也要例行公事表示同意。君主是“虚位元首”,按内阁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力,主要代表国家进行礼仪活动。但君主仍保留显赫的地位和象征国家团结统一的尊严,仍是国家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实行这一政体的国家除英国外,还有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瑞典、挪威、加拿大、日本、泰国、马来西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