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行政执法体制 理顺城市管理职能综合处_理顺城管执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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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行政执法体制
理顺城市管理职能
---太原市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几点做法
为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建立审批、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的体制,解决城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权责交叉、重复执法、执法扰民和行政机构膨胀等问题,太原市对17支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了撤并整合,组建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6城区行政执法大队也重新进行了编成。体制调整以来,城市管理提升了一个新水平。主要有以下几做法:
一、科学构筑体制框架
太原市按照“行政管理与执法处罚分开”的原则,采取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模式,对全市行政执法体制进行了科学设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的直属行政机构,正县级建制,下设6个直属执法大队,为市执法局直属机构,由市执法局直接管理。市辖各区按行政区划各设1个执法大队,为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实行、市区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执法业务受市执法局指导,行政人、财、物由所在区政府管理。各执法大队(分局)领导班子由市执法局与各区政府共同考察考核,正职由市执法局任免,副职由各区任免。各大队按照执法工作区域设置3-5个中队,为副科级建制。这种体制框架,精简了机构,实现了管理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的分离,促进了依法行政。
二、有效整合监察队伍
太原市对承担城市管理行政职能的17支执法队伍进行了撤并整合。撤销了由建管委主管的原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总队、城建监察总队直属监察大队、城建监察总队建筑监察大队,由规划局主管的城建监察总队规划监察大队,由市政局主管的城建监察总队市政公用监察大队,由市容环卫局主管的城建监察总队市容环卫监察大队,由园林局主管的城建监察总队园林绿化监察大队,由人防办主管的人防工程管理监察大队,由各城区分别主管的城建监察总队城区6个监察大队。重新组建了由行政执法局统一管理的直属执法督察大队、应急执法大队、第一、二、三、四执法大队和6城区执法大队。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总队汾河蓄水工程管理监察大队更名为汾河蓄水工程管理监察大队,划归建市建管委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总队房地产大队更名为房地产监察大队,划归市房地局管理,业务受市执法局指导。通过整合,理顺了管理体制,优化了人员结构,各执法大队由原来的多个主管部门管理变为行政执法局一个部门管理,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
三、合理界定各级职能
太原市按照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明确界定了职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统一行使城市规划、城市建筑以及人防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统一行使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统一行使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统一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饮食业油烟污染,大气污染,城市河道、水面污染的行政处罚权;统一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统一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通过职能的重新界定,解决了行政管理与执法处罚分开的问题,规范了执法行为,严格了执法程序,理顺了监督管理职能。
四、强化内部人员培训
体制调整之后,新组建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人员从撤销的原监察大队人员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察考核择优录用,缺额部分面向社会招录补充。未被录用的原监察队人员,由原主管部门另行分流安置。录用人员由市人事局和市法制办负责统一组织进行公务员初任培训和执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颁发行政执法上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注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各大队建立了定期的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学习制度,每周六聘请专家对全局中队以上骨干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通过强化培训,不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五、树立良好外部形象
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本着规范执法的思路,执法局统一制定了执法人员守则、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听证制度。为体现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证”,全局范围内实行了政务公开,推行阳光作业,从立案、取证到审理、听证、复议等每一个环节都明确标准和完成时限,做到按规范化的程序执法办案。设置了审理大厅,公开了审理流程,设置了听证厅,对要求听证的相对人无条件组织听证,杜绝了查处案件一个人说了算、一个部门说了算的问题。统一了执法文书,规范了执法流程。组建了督察大队,负责执法队伍的队风队纪的督导检查,不断强化执法人员“为民、清廉、务实”的意识,规范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行为。同时对执法中违纪的人员严明纪律,分别进行组织纪律处分。通过严肃执法纪律,做到了令行禁止,维护了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行政执法千头万绪,必须体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行政执法体制调整以来,一是全力围剿了非法小广告。执法队伍加大了对非法小广告的打击力度,积极采取“电脑阻塞”与人工涂覆相结合、执法队员查处与卫生监督员清理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方式进行治理,有效遏制了非法小广告的蔓延,净化了城市环境。二是加大了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打击力度。摆摊设点和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执法局把取缔马路市场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采取包街包片、责任到人、严防死守的策略,与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取缔占道经营摊点的通告》,对违反规定占道经营的,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执法局依法予以查处。方式上由过去“哄麻雀”式变为坚决查扣经营工具和物品,同时注重引导占道经营者进入正规市场合法经营。经过清理,摆摊设点基本得到了控制。三是集中整治便道停车。机动车便道乱停乱放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执法局对容易违章占道的饭店、宾馆、洗车行等地段进行了清理,有效地遏制了便道乱停乱放车辆的问题。四是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监管。为解决建筑垃圾乱倾乱倒的问题,执法局与市建管委、市环卫局密切配合,全方位、全天候监控,整顿渣土清运队伍,对违反规定的车辆严肃查处,减少了乱倾乱倒、沿途抛洒的行为。
太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调整以来,职能作用发挥明显,运行良好,但还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
一是暴力抗法的问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队伍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权力,在执法中时有侵害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发生。二是执法经费不足的问题。正常的办公经费和装备经费不足,容易出现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的倾向。三是编制偏紧。执法大队除了行使规划、建筑、市政、园林、环卫、人防等监察的职能,还行使工商、环保和公安交通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能,总体工作量大,人员超负荷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