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文件_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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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文件
南兴教„2010‟4号
关于调整兴宁区教育局工作职责及领导成员、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
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明确职责,便于工作联系,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兴宁区教育局工作职责、领导分工及工作人员职责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兴宁区教育局工作职责
兴宁区教育局是兴宁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城区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城区教育管理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2.编制城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3.制定城区教育经费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统筹全城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4.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本城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招生计划;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及相应办学机构的增设(撤并)。5.规划、指导和协调城区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本城区教师开展教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指导和管理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6.指导本城区学校、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国防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7.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8.指导城区学校开展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区学校党组织及其教职工的考察任免工作。
9.承办城区党委、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各股室工作职责 1.党政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组织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组织安排全局性党务会、政务会;协调、督促各股室办理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及会议议定事项;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外事、信息、后勤管理、目标管理、局机关普法与考试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督办工作;负责做好车辆管理与调配、公章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组织工作、思想政治、党风廉政、统战等党建、党务工作及信访、综治、计生等工作。
2.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订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教职工管理办法,并检查督促实施;负责做好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奖惩、评优评先工作;负责全城区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职务评聘工作;协调、指导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和学校人事制度的综合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参与制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证书颁发工作;负责人事、工资的统计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计划财务股
制定兴宁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教育系统的财务和国有资产、校产管理,负责审核和统筹管理各项年度事业经费和教育专项资金经费;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分析监测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含局机关)教育装备与仪器设备工作。负责勤工俭学有关工作,协助完成局机关后勤工作及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兴宁区基础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订基础教育学期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检查实施;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承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负责幼儿园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学生教育活动,负责中小学生的卫生、健康、科普、禁毒、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的学籍管理,指导和管理幼儿园、中小学教材的进校审核;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开设、更名、撤销等审批工作;组织、协调中考、高中会考工作;负责成职教工作;完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参与制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学生资助办制订兴宁区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办法与制度;制定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流程及名额分配方案;做好高校学生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签订、发放等管理工作;做好“两免一补”工作;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档案;多渠道筹措资金资助贫困生;负责全市中、小学建设布局和总体规划,审查学校的总平面规划;指导学校开展基建和校舍维修工作;编报中小学、幼儿园的基建维修计划;汇总编制教育基建统计报表;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教研室
贯彻国家教育教学方针,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评价等有关工作;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结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指导教学业务,开发教育资源;组织教研人员和广大教师参加教学研究和教育课题研究,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及教学成果;指导学校贯彻落实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制定教学规范,健全各种制度;指导课程改革和使用新教材,指导学校开展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组织教学检查,监控学校的教学质量,组织教学质量分析、研究和反馈;组织开展教学论文、优质课比赛等活动,提高教师业务水平;负责制定城区师资培训规划,做好教师教育与培训,校长队伍培训工作;抓好艺术教育教学工作与教育宣传工作;推广语言文字法,落实语言文字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兴宁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制订兴宁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及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全城区的教育督导工作;督导本级政府的教育工作及其教育职能部门和学校工作;对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保证素质教育的实施;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育局领导成员具体分工
马香玲:局党委书记,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
李 凌:局党委副书记、局长,主持教育局行政全面工作。黄长森:局党委副书记,分管党政办和人事教育股,负责思想政治、组织、综治、统战、计生、宣传等工作。
陆先武: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分管学生资助办、计划财务股和教研室,负责信访、党风廉政、纪检等工作。
莫 彬: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兴宁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兴宁区教育工会主席、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分管基础教育股和督导室,负责招生、社会力量办学、学校安全、精神文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红十字会、工青妇等工作。
四、各股室工作人员分工 1.党政办公室
黄梦梅:办公室主任,主持局机关党务、政务全面工作,组织起草本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印章与证件保管,对外联络,行政效能,目标管理,保密,普法,思想政治及综治等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兰庆红:挂任局党委书记助理,负责党务(组织、思想、廉政、统战)工作,起草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征订党报党刊,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信访,计生,办公文秘,教育宣传,督办等工作。
兰 灵:兴宁区教育工会女工委主任、干事,负责收发文管理,机要交换,提案办理,局机关财产管理,车辆管理与维修,档案工作,文印、后勤,考勤登记,督办工作,协助完成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风廉政、妇委会、教育工会等工作。
颜庆平:干事,抽调到“三个年”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2.人事教育股韦 斐:股长,主持人事股全面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学校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奖惩、评优评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师职称评聘,人事工资统计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做好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及教师队伍建设及校级领导年度考核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冯碧莹:挂任人事股股长助理,协助股长做好人事股日常工作。3.计划财务股
蒙丽华:股长,主持计划财务股全面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教研室、资助办会计工作,中小学财务管理,教育经费预决算、筹措及使用管理及教育勤工俭学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孙亮清:干事,主要负责学校校园美化绿化、仪器设备统计与采购、学校招生计划工作,协助做好计财股财务管理等工作。
黄 倩:干事,主要负责教研室、资助办的出纳、住房公积金管理、劳资人事统计,中小学收费管理,教育事业统计,教育经费统计,教育勤工俭学统计等工作,协助做好计财股中小学财务管理等工作。
4.基础教育股
余 萍:股长,主持基础教育股全面工作,负责德育,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工作、法制宣传教育,禁毒、科普、环保、家教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对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并实施管理,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做好关工委工作。
邓 敏:干事,协助股长做好学前教育、科普教育、家庭教育、国防教育、卫生等工作。杨 艳:干事,主要负责学籍管理,安全管理,禁毒、社会力量办学校和文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负责基教数据收集、统计、整理、分析工作。
蓝春姬:兴宁区教育工会副主席、干事,主要负责体育卫生、特教,成职教,招生与毕业审批,中高考考务,学校红十会,评优评先,学前教育等工作。
肖 靖:挂任教育局团委书记助理,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委工作、协调做好基础教育股文秘工作。
5.学生资助办
李瑞俭:资助办主任,主持资助办全面工作、负责学校布局调整与规划建设,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管理及校安办全面工作,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翠群:干事,主要负责资助办日常工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资助贫困生工作。
张鸣鸣:挂任教育局学生资助办主任助理,协助主任做好学生资助办工作。
6.教研室
党雪妮:教研室主任,主持教研室全面工作,主管中小学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特级教师工作室工作,协助抓好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完成上级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朱习冰:教研室副主任,主抓幼儿园、小学教研工作,协助抓好学科工作室、教师论坛工作,负责科学学科教研,协助小学数学教研工作。
苏 波:教研室副主任,抽调到区委办公室工作。罗海峰:科研组组长,负责中小学科研工作,继续教育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小学语文、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教研以及教研室宣传工作。
陈直卫:中学组组长,统筹中学教育、教研工作,主持《理科工作室》工作,主抓EEPO有效教育工作,负责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教研工作。
张庆新:小学组组长(代),统筹小学教育、教研工作、学科工作室工作,主持《文科工作室》工作,负责中小学英语教研工作,中学思品、历史教研工作。
伍 斌:体育教研员,主持《艺体工作室》工作,负责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育(心理健康)、卫生教育、教研工作,协助做好中小学科研成果总结推广工作。
王朝松:信息技术教研员,教育局通讯员,主持《综信工作室》工作,负责中小学信息技术教研、教育信息网站以及教育局电脑设备管理与维修,负责幼儿园教学科研工作,协助做好兴宁区教育局宣传工作。
孙 俊:艺术教研员,负责中小学音乐、美术教研,小学思品教研工作,协助做好教研室文秘工作以及科研工作。
李志清:挂任教育局教研室数学教研员,负责中小学数学、中学地理教研工作。
李 雁:挂任教育局教研室语文教研员,负责中学语文教研,语言文字工作,协助教研室文秘和宣传工作。
二O一O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调整
工作分工
通知
抄报:南宁市教育局,中共兴宁区委,兴宁区人民政府 抄送: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政府机关各部门,各镇政府,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10年4月9日印发
(共印 50 份)各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