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评审办法_钱江杯奖评审细则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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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评审办法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质量水平,争创国内先进水平,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质量水平的最高荣誉奖,由省建筑业协会、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会同有关专业工程协会承办。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分优秀勘察设计、优质工程两个项。

第三条 成立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评审委员会。评委会由优秀勘察设计评委会和优质工程评委会两个专项评委会组成。专项评审委员会由相关的专家组成,设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评委会成员每年视情作适当调整。

第四条 评审通过的工程报省建设厅备案,由协会发文公布通报表彰。获奖的工程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用户满意、社会赞赏并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工程。

第五条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每年评审一次,优质工程奖和优秀勘察设计奖的评审分别按相关的评审细则组织实施。评审的基本程序为:单位申报、组织推荐、协会初审、专家复查、评委评审、社会公示、正式公布等七道程序。并与推荐选报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部和国家优秀勘察设计奖相衔接。申报建筑工程鲁班奖的项目必须是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中国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并获得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奖项的国家优秀勘察设计的项目必须是获得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的项目。申报项目由省协会初审,经省建设厅同意后上报。

第六条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七条 评审人员和专家组成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消其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条 钱江杯奖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评审通过的工程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发现确有不符合获奖条件的工程予以取消。各地各部门申报的工程项目,也应在申报前在本地区公示,听取公众意见,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应予取消。获奖工程在三年内发现有较大质量问题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九条 对获奖工程的奖励:

1、对建设工程的主承建单位(总承包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分别授予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荣誉证书和奖杯或奖牌;

2、对参加建设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和业主(建设单位)、主要的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奖状;

3、对获得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和项目经理通报表彰;

4、对获得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工程镶嵌统一荣誉标志。

第十条 根据本办法,每年的具体申报评审要求,由相关协会另行布置。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建筑业协会、浙江省勘察设计协会和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另发)。附件二: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勘察设计)评审细则(另发)。

附件一: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

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2、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3、150间以上的饭店;

4、地级市城区8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可控制在5000平方米以上;

5、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

6、长度10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7、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小区内的高层商住楼,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

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9、2000平方米以上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10、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5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11、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12、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等建设工程应达到国家计委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

三、申报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地、各部门创优计划;

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3、严格执行了《强制性条文》,达到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有创新提高,未发生过重大工程建设事故;

4、工程(包括装饰)已在上年度九月底前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

5、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获得地级市或省级专业厅、局的优质工程,并具有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6、住宅小区、群体工程的绿化、道路及室外工程已按小区规划基本形成;

7、住宅工程提倡一次装修完成,凡已装修完成的住宅,且投入使用即可申报。

8、工程的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建设部推广的新技术和省建设厅推广的“四新”产品。开展QC小组活动,并取得成果。

四、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浙江省内注册或登记进浙的建筑业企业;

2、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3、住宅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主承建单位。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1)、在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个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15000平方米(群体建筑不少于12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6000平方米);(2)、当有两个以上企业符合(1)条件,且两个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个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3)当参加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每个企业承建建筑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申报,可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五、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参建单位除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外,只能选择二个单位,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参建单位所参建部分的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参建的土建(含装饰)工作量或建筑面积占该工程建安工作量或总建筑面积的20%以上,参建的安装工程造价应在200万元以上;

2、参加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单位,其承建的工作量或建筑面积达到总工作量或建筑面积10%以上,且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

3、参建园林绿化工程,其面积占园林绿化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5%,参建的工程造价应在200万元以上,且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

六、每年年底由省相关协会根据各地各部门创优计划实施情况,和参考上两年获奖工程数,下发第二年的各市和省有关厅局及省建工集团申报钱江杯工程的名额分配。各市、省级有关厅局及省建工集团一律按企业隶属关系申报钱江杯工程项目。外省在浙企业由工程所在地申报。每一企业申报数不得超过三项。

七、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填写好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及有关申报材料。工民建和市政公用工程经工程所在地和企业隶属关系的地级市建筑业(市政)协会或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专业工程由省级有关专业工程协会或厅、局签署意见后上报。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由各地各部门在三月底前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吸收公众意见,同时报省建筑业协会或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八、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

1、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二份);

2、建设工程备案证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资料;

3、获地级市或省级有关厅局评审的优质工程证书(或文件)以及优质结构证明复印件;

4、有关工程建设情况的文字介绍材料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及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材料;

5、工程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图,园林绿化工程还应附工程总平面图、种植设计图、竖向设计图;

6、附文字说明和工程彩照(一式二份);

7、拟申报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还必须配有解说词的工程录像带(或光盘)二盒,播放时间为5分钟,供评审会议审阅和留档。录像的内容包括:(1)、工程简介;(2)、针对工程特点和难点,采取的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3)、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情况;(4)、工程的质量情况,主要是质量特色和创新,并以数据说话。

九、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工程质量)评审程序如下:

1、省建筑业协会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会同有关行业协会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2、根据初审结果,确定钱江杯复查项目数量及复查组人员名单;

3、五月份工程质量复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内容包括:(1)、听取用户(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意见;(2)、复查实物工程质量;(3)、查阅工程有关资料;(4)、与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座谈;(5)、对检查工程进行观感评分和进行综合评价;(6)、写出检查工程的优缺点,对有关技术数据进行统计;(7)、所有工程检查结束后,按工程质量进行汇总。

4、工程质量复查组检查结束后,根据每个复查组复查结果进行统一综合汇总;

5、五月底前组成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

6、六月份召开评审会议,议程有:(1)、听取申报材料初审情况汇报;(2)、听取复查组工程质量复查情况汇报;(3)、查看申报材料;(4)、评委评议;(5)、无记名投票初步确定获奖工程。

7、经评委会评定的获奖工程名单在省报公示,吸收公众意见后正式公布获奖工程名单。

钱江杯复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

一、建筑工程

1、镜面花岗岩地面二次打磨,从而失去光泽,影响美观

2、石膏板顶棚出现裂缝

3、块材地面与踢脚线规格不一,两缝不对应

4、滴水线宽度与深度不一致,边沿不齐

5、块材墙面与地面相接处未沟缝或不到位

6、饰面块材(花岗岩)、饰面砖色色泽不一,有色差

7、饰面砖缝有平缝、弧缝混用的现象,且深度不一

8、外墙干挂花岗岩打胶不均,外墙窗的四周打胶不均

9、屋面女儿墙内檐抹灰粗糙。墙面未分格有裂缝

10、消防楼梯抹灰、油漆不细,楼梯底版滴水线不交圈

11、屋面雨水孔铸铁格栅孔隙过大,造成垃圾被排入,影响屋面排水

12、细木油漆手感差。油漆遍数不够

13、装饰弧线成折线,弧形线不顺

14、外墙饰面砖阳角处棱边有破损

15、不锈钢扶手接口不顺平

16、玻璃幕墙、塑钢窗打胶不细、不平,有污染现象

17、踢脚线出墙厚度不一,上口欠光滑

18、窗框压入饰面砖或木窗套内,吃框较多,影响美观

19、水泥砂浆地面龟裂,局部空鼓 20、地漏套孔不够园顺,或半明半暗

21、雨水管的落水口距地面过高,大于30CM22、屋面排气孔高度及泛水高度较低,小于25cm23、室外散水未与主体(墙体)

24、门窗洞口不挺直、不方正、洞口成喇叭口

25、大理石、花岗岩地面有水印

26、防水层局部有脱落、起皮

27、室内大理石墙面色泽不均匀,花纹不对应

28、涂料局部起皮

29、吊顶上的喷淋、烟感、灯具、排风口的设置乱,没有成统一规则 30、木门合页嵌槽深浅不一,合页安装位置不当

31、夹心板木门、上下冒口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排气孔

32、木扶手底面漆不到位

33、沉降观测点设置不当,不便于沉降观测

34、栏杆高度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

35、个别室内窗台高度小于90cm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6、室内地漏不居中,没有排水坡度

37、散水分格线未将整个散水构造层分隔

38、室外踏步、坡道未与主体结构断开

39、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的构造不当 40、个别墙体中的轴线偏位

二、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1、管道贴墙敷设、影响抹灰平整。有的管道保温嵌入墙内

2、管道穿过吊顶套孔不规则,出现管道与吊顶有较大空隙

3、小直径管道的水平与垂直度欠佳

4、管道吊杆不齐、不垂直,涂漆不到位

5、管道丝扣连接处露有麻丝和多道丝扣

6、管道穿楼板未设置套管,或超过楼板下平露出。而在楼板上的高低不一

7、管道介质分色及走向标识欠完整

8、空调机组安装缺垫铁,座便器安装缺胶垫

9、铸铁管的承插口灰浆欠饱满,低于20mm10、多种规格、型号的阀门缺耐压试验

11、管道保温与防腐施工粗糙

12、管道焊缝凹凸不平,欠美观

13、管道井内垃圾未清除,管道卡因未防腐而锈

14、管道对口焊接有错口现象

15、配电室、屋面金属旗杆等未接地

16、消防喷淋头未成行成线

17、风道的保温钉数量不足

18、空调水管、消防水管保温厚度不够

19、风机或水泵的连接轴处未加防护罩

三、电气安装工程

1、室内插座、开关不在同一标高

2、室内灯具排列不整齐

3、接地线的标识不明显(接地网引上线连接处的连接标识)

4、屋面避雷带不平直

5、电缆用铁丝绑扎

6、电气线槽内布线较乱

7、电缆支架未涂面漆

8、插座及螺口灯具接反

9、电线软管使用过长

10、吊顶内电线有明露。软管保护布到位

11、导线分色不符合要求,配电箱、柜内地线有串接现象

12、避雷带单面焊接

13、电气部件被污染

14、开关、插座周围露有缝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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