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宜秀区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_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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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是我区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实现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的关键时期。“十二五“期间,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建设“法治宜秀”、“平安宜秀”、“和谐宜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十二五”期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目标和原则
1、“十二五”工作发展目标。“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全民法律素质、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以及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职能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力度和管理效果明显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执业环境明显改善。不断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显著增强。司法行政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建成全系统信息化网络,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2、“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坚持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二、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重点,努力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
3、加大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围绕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命案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持续下降的“三升三降”目标,重点实现“三调”(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对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考核评价机制。两年内,要在全区建立行业、企业和跨区域调解委员会。
4、加大经常性和集中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力度。健全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日报、直报制度,探索实施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纠纷信息的综合分析,强化群体性事件的预测、预警。
5、加大建立“大调解”机制力度。把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作为完善大调解机制的重中之重,坚持经常性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突出做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涉及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对事关民生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交通事故和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求做到不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进一步深化周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完善联防联调机制,加强同桐城市、枞阳、怀宁县、大观、迎江区等单位沟通,维护交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三、以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为抓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6、大力提高矫正质量。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立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充实司法所力量,确保有专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教育矫正,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告教育,组织公益劳动,加强心理矫治,提高教育矫正效果。强化监督管理,针对不同的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探索分类矫正方法,严格管控措施,避免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注重帮困扶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统一文书格式,加强档案管理,促进社区矫正规范运行。
7、认真落实帮教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对重点人员做到必接必送。加大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力度,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安置的工作机制。要落实衔接措施。对监狱、劳教所提供的有明显重新犯罪倾向人员的综合评估意见,区安置办公室要立即反馈,并及时通知司法所。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要强化教育管理。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法制和文化教育,激励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自食其力,顺利融入社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和落实帮教责任制,将教育、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建立跟踪帮教机制,及时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的情况,一旦发现刑释解教人员有危害社会的苗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安置帮扶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完善帮扶政策,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社会帮扶,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帮教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完善帮教安置基地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建立2-3个帮教安置基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帮教安置对象进行职业培训和过度性安置,尤其对“三无”人员安置,保证其生活出路。
四、以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开创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
9、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眼于打牢建设“法治宜秀”的思想基础,巩固和深化“五五”普法成果,不断探索规律,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健全机制,完善体系,努力构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眼于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宣传中央、省、区关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宏观调控、资源环境、投资开发等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公正有序的法治氛围
10、积极推动领导干部任职资格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推动领导干部任职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把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扎实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以重点对象普法工作的开展,带动全民法律素养的提升。
11、进一步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举行“法律六进”观摩、交流、评比活动,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示范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典型的培养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
五、以推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为契机,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2、推动法律顾问团建设。引导律师积极开展新兴产业的法律业务研究,依法办理企业融资引资,兼并重组等法律事务,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成立区、镇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法律顾问进村(居)、进企业、进厂矿。并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团(组)运行情况的管理考核,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性和实效性。
13、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将服务的重点放在满足镇(村)、社区法律需求上,努力提升为基层群众服务的水平。加强指导管理,出台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强化能力培训,规范执业行为,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14、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数量和质量并举,管理和服务并行,发展和规范并重,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和使用,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主动到外来民工多、弱势群体多、困难群众多的地方,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15、切实抓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做好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依法开展司法鉴定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程序。加强对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法规教育,确保鉴定结果公正、准确。
六、以强化规范管理为方向,努力提升基础建设水平
16、抓好基层建设全面提升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在2012年底前实现收编直管,做到专编、专人、专用。充分利用政法专项补助资金、装备和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实司法所力量,在2015年底以前,全区司法所力争达到3-4人,全区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在2012年之前,争取司法局办公用房实施国债项目,打造一流的县(市、区)司法局,努力营造栓心留人的环境。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完善司法所干部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建立统一的工作质量标准,规范工作台帐、工作程序和考核标准,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线平台。
17、加强制度化建设。全面整理现有规章制度,促进现有规章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规范。认真做好新的管理制度的创设工作,出台一批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到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不断完善目标体系,细化责任分解,健全考评机制,严格奖惩办法。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目标考核,确保各项目标得到落实。
18、强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区局和各司法所网络信息化建设,努力把网上信息资源转化为现实战斗力,全面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报关网络化。
八、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切实增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19、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民主决策,提高决策透明度。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形象意识和团结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勤廉示范单位争创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效能监察和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0、加强机关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不断健全完善和规范各项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规范办事程序,推动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实施目标管理,完善目标体系,细化责任分解,健全考评机制,严格奖惩办法,提升管理效能。按照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积极推进教育培训机制创新,深入开展公务员培训、岗位练兵和司法所长集中培训活动,努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