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环管函〔〕25号_贵环管函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贵环管函〔〕25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贵环管函”。

贵环管函„2017‟25号

贵溪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贵溪中天实业有限公司废旧塑料、木质纤维生产木塑复合材料一期(利用外购粉、塑料粒子年产0.75万吨木塑复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贵溪中天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废旧塑料、木质纤维生产木塑复合材料一期(利用外购粉、塑料粒子年产0.75万吨木塑复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已收悉,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17年3月23日对你公司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我局验收意见函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我局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

-1- 收。

二、你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做好环保设施定期检修工作,完善环保设施运行台帐,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全面长期稳定达标。当发生事故排放或环保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产整改。

三、设置防雨、防渗的固废堆放场所,固废禁止露天堆放。

四、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贮存期不得超过1年。

五、对排污口要进行规范化整治,设立相关标识。

六、请市环境监察大队加强对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贵溪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2日

贵溪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印发

- -2- 附件

贵溪中天实业有限公司废旧塑料、木质纤维生产木塑复合材料一期(利用外购粉、塑料粒子年产0.75万吨木塑复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意见

我局于2017年3月23日在贵溪中天实业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贵溪中天实业有限公司废旧塑料、木质纤维生产木塑复合材料一期(利用外购粉、塑料粒子年产0.75万吨木塑复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贵溪市环保局管理股、污控股、总量办、宣教股、贵溪市环境监察大队、贵溪市环境监测站、贵溪市环保局铜拆解园区环保分局、山东正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贵溪中天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等单位代表共13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的汇报和山东正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贵溪中天实业有限公司废旧塑料、木质纤维生产木塑复合材料一期(利用外购粉、塑料粒子年产0.75万吨木塑复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情况介绍,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0亩(26667㎡),总建筑面积3128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1593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鹰潭市(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内,厂区中心地位坐标为东经117°12′55.79″,-

-3- 北纬28°21′22.09″,东侧350m处为枧头张家;南侧为空地;西侧120m处为鲤塘村;北侧为园区主干道。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一期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为85万元人民币(一期34.5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6%(一期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49%)。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定以厂房为边界起点周边100m的范围。工程建设完成营运后,可形成年产量1.5万吨木塑复合板材生产规模的企业(现验收一期0.75万吨木塑复合板)。该项目于2016年6月经贵溪市环保局批复,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并按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试生产期间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

二、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山东正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1、该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2、该项目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3、该项目外排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标准。

三、验收组结论

- -4- 验收组经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的要求,在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均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做到了达标排放。设施运行良好,处理能力和效果达到了设计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议和要求

1、企业应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建议企业尽可能建设安全应急池;完善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措施达到废气治理效果。

2、设置防雨、防渗的固废堆放场地,固废需入库存放,禁止露天堆放、焚烧。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

3、验收过程中发现该企业覆膜车间是未批先建项目,要求企业尽快补办环评批复手续。另该车间中包覆废桶不能随意处理,应采取危废管理,定期交还厂家或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建议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法制宣传。

5、完善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并设立标识牌。

6、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做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验收组

2017年3月23日

-5-

《贵环管函〔〕25号.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贵环管函〔〕25号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贵环管函 贵环管函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