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家教治理方案_有偿家教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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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国本中学
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为规范我校在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效扼制违规补课行为,杜绝有偿家教现象,根据万州教工委〔2013〕11号《万州区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我校成立有偿家教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栋樑
副组长:周济民 周先龙 张凤荣 丁建春 程素芳
成员:陈太文 张绍海 崔炼 熊云波 向绍红 申赞
幸福 谭维 罗鹏江 何光禄 张晓舟 谭智勇 沈开东
张功兴 陈杰
二、活动参加对象:
学校全体教师
三、工作目标和要求:
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原则,采取疏导、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方法,自查整治我校在职教师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教育教职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与利益观,维护教师形象,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四、重点整治内容:
1、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组织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2、利用课间、午休、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利用学校场地违规收费补课;
3、利用午休或延长下午放学和晚自习时间,以及其它在校休息时间,以给学生补习功课或辅导作业方式,向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
4、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
5、在工作日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6、为社会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报名等;
7、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社会办学机构有偿培训、补课;
8、假借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9、其它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行为。
五、实施步骤:
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专项治理活动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督查、总结巩固四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至4月下旬)
1、学校召开全校教师大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万州教工委〔2013〕11号《万州区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学校制定《万州国本中学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召开集中治理专题工作会议,学校表明态度,禁止有偿家教,严格责任追究,呼吁全体教职员工要秉持一种“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怀揣一份“爱生如子”的博爱情怀,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进行宣传教育:
组织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自学《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行政法规等有关文件规定,深刻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和治理活动的目和意义,要求全校教师要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3、每个教师写一篇治理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体会。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下旬)
1、向家长发放万州区教委《致全区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向学生和家长发放问卷等形式,广泛开展自查活动,自觉纠正违规行为。
2.、凡过去从事过有偿家教,尤其是擅自组织大批学生进行补课的教师,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向学校汇报。对能够如实向学校汇报有偿家教情况,未造成大的社会影响并能及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可不予追究责任;
3、学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有偿家教进行明查暗访。
4.、学校组织全体教师集体宣誓并签订《承诺书》,书面承诺不从事有偿家教。校长代表全体教师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拒绝有偿家教。学校举报电话:023—85781223。
(三)整改督查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中旬)
本着“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原则,我校将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改,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1、对于在职教职工仍从事有偿家教或变相以各种名义违规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2、被学校查实一次,本人能有正确认识,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并主动向学生退还所收的全部费用,自觉停止有偿家教行为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3、被学校查实二次的,除主动向学生退还所收的全部费用外,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资格;
3、对二次以上被查实的,上报万州区教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文件精神执行。
4、学校中层干部和教研组长要以身作则,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做到蹲点领导,管好本年级的每一名成员。如发现且未上报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总结巩固阶段(7月下旬至9月下旬)
1、学校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检查。凡在4月25日后,仍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职员工,一经调查属实将严厉查处,严惩不贷。
2、学校进一步完善师德管理规范、评优评先制度和考核制度。将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纳入到学校考评工作,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教师,一经查实,学年考核定为不合格,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晋升职务,并上报上级行政部门,追究其其它相关责任。
3、学校对此次专项教育治理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万州区教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努力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
万州国本中学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