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煤矿综采工作面综合管理办法_综采工作面管理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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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古城煤矿综采工作面综合管理办法

采煤工程质量是反映煤矿综合管理水平高低的标准,是矿井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它将直接关系着矿井的安全生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采煤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既能强化现场质量标准化的管理水平,确保采煤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动态达标,又能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质量标准化意识。为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提高采煤工作面综合管理水平,达到以质量标准化保安全,以安全促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采煤工作面综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采煤工作面进行综合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检查验收。

组 长:管清向

副组长:魏兴民 柳俊仓 陈维水

成 员:王振伟 李乐成 王桂利 辛全玉 王朝贵

李俊瑞 王开田 金 鹏 钱扬帆

二、管理制度

(一)旬检查、月验收制度

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月分上、中、下三旬对工作面按照《古城煤矿综采工作面综合管理办法》进行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验收,验收实施动态检查,不事先通知工区,验收小组到达工作面时,由工区跟班区长陪同检查验收,并整改、落实现场查出的问题。升井后,验收小组人员再对存在问题汇总

后必须申请补办;工程竣工后,必须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月底结算。

2.每月20号之前将零工明细表报生产科,以便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无开工申请、未经验收和不按时上报零工明细表的一律不予办理结算。零星工程申报责任人为各工区区长。

3.零星工程申报派工按照“工前定价、施工监督、完工验收”三个步骤进行。工程申报后由生产科、工资科、施工单位三方参与对工作量进行工前定价。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根据施工情况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工程竣工后,由生产科、工资科进行验收,确定验收工作量。月末由生产科零工管理人员根据本月报零工项目验收结果进行汇报考核。

4.加强对零星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工区管理人员重点盯靠,施工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工作面移交验收制度

工作面在安装完成之后及在撤面造条件结束后,矿将组织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地测科、通防科、工资科、物管中心以及接收单位和移交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就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查出的问题填写检查表,按规定逐条进行罚款,限期整改,过期仍整改不完的将进行加倍处罚;对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由施工单位继续整改,对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将罚款数额移交到接收单位,存在问题由接收单位整改。

(六)技术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由技术负责人对技术资料认真分类整理。

4.作业规程审批完成后工区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并在工程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施工人员学习签字及考试试卷及时报送有关单位,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

5.规程审批后,生产技术科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月组织复审一次。

(八)责任追究制度

1.工区区长要对工作面管理进行分工,明确工作面工程质量(2人)、文明生产(1人)、冲击地压防治(1人)、材料管理(1人)的分管责任人,并报生产科和工资科,根据旬检查、月验收结果对其分管责任人进行考核。

2.对旬检查、月验收查出的问题,工区未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工区罚款500元/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条,再次未按期整改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条,区长书记各罚款300元/条。

3.工作面出现漏顶事故(有三架及以上漏顶),由生产科、安监处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并对工区现场跟班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4.各工区每天要认真开好生产研究会,详细编制工作面生产、检修计划安排,对于工作面无计划检修或因检修超时影响主井提升的一次对工区罚款2000元,并对区长、跟班区长每人罚款500元;出现第二次影响的除按上述标准加倍处罚外,并对本旬工程质量进行降级处理。

(九)班自检制度

班组交班验收制度:实行班组交班验收,由专职验收员对上个班进行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验收,并与工资挂钩,安全、生产

根据采煤工作面检查验收评定结果,对各采煤工区进行考核,其考核标准如下:

1.工程质量:

(1)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被评为优良品时,奖励工区区长及分管人员800元/人,其他工区管理人员600元/人,工资总额上调6%。

(2)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出现两次优良品,一次合格品时,奖励工区区长及分管人员600元/人,其他工区管理人员400元/人,工资总额上调4%。

(3)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只出现一次优良品,两次合格品时,罚工区区长及分管人员400元/人,其他工区管理人员300元/人,工资总额下调4%。

(4)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为合格品时,罚工区区长及分管人员600元/人,其他工区管理人员500元/人,工资总额下调6%。

(5)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只要出现一次不合格品时,罚工区区长及分管人员1000元/人,其他工区管理人员800元/人,工资总额下调10%;出现两次及以上不合格品时,罚工区区长及分管人员1500元/人,其他工区管理人员1300元/人,工资总额下调20%。

(6)每月出现两次优良品时,对跟班安监员奖励400元/人;出现三次优良品时,对跟班安监员奖励600元/人;若低于两次,每少一次对跟班安监员罚款200元/人。若出现不合格品对跟班安监员罚款400元/人。

(7)在集团公司检查工作中若出现安全隐患处罚时,追究工区区长及跟班区长的责任,并将查出的隐患问题纳入旬检月验评比考核中。

2.文明生产:

(1)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被评为达标时,奖励工区区长及分管人员400元/人,其他工区管理人员300元/人,工资总额上调6%。

(2)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只要出现一次不达标,罚工区区长及分管人员400元/人,其他工区管理人员300元/人,工资总额下调2%;若出现两次及以上不达标时,罚工区区长及分管人员600元/人,其他工区管理人员400元/人,工资总额下调4%。若出现三次不达标,对工区管理人员按800元/人进行处罚,工作总额下调6%。

(3)另根据本月三次检查验收及文明生产得分情况,对三个采煤工区文明生产排出名次进行奖罚,对第一名奖工区区长400元,其他工区管理300元;第二名的不奖不罚;对第三名罚工区区长300元,其他工区管理罚200元。

3.由于自身问题,月度未完成作业计划,当月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奖励下调50%。

(三)处罚标准 1.工作面工程质量

在旬检查、月验收(包括日常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除按规定扣分外,还将对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如下:

(1)两顺槽顶板离层仪按规定时间观察,顶板明显下沉、离层,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否则罚款200元/处。

0

防倒绳齐全,否则罚款200元/处;单体支柱迎山角必须符合要求,顶板不平时必须用木料垫平,否则罚款200元/处;超前支护必须打直(20m内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否则罚款200元/处;两端头支护支柱必须纵横成排,其标准同超前支护标准一致,否则罚款200元/处。

(11)回采工作面两端头未按规程要求进行特殊支护;两出口巷道高度、行人宽度不足;超前支护长度达不到规程要求;两巷顶板明显下沉、锚网支护失效,有冒顶片帮威胁而未采取支护措施,每项罚款500元。工作面两安全出口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规定,畅通无阻,若自然条件造成高度和宽度达不到要求,必须超前劈帮挑顶,否则罚款500元,跟班区长罚款200元。

(12)两端头三角区必须坚持挂菱形金属网,做到超前预防,金属网与原顺槽金属网搭接量不得少于50cm,网扣间排距不得大于20cm,否则罚款200元/处;关门柱支设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超前或滞后回撤关门柱,否则罚款200元/次。

(13)回采过程中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煤壁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米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得超过250mm,否则罚款300元/处。

(14)采煤工作面支护参数及施工工艺与规程不符;巷道维修未坚持一地点一措施或未按措施施工;维修地点未使用临时支护或未执行先支后回、先外后里等巷修原则,罚款500元/项。同时对未经业务部门同意,现场无措施施工,随意变更施工工艺,对工区当班管理人员和工区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人。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时在推进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上漂和下卧,造成工作

面推进困难、施工被动的,对是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罚款500元/人,并不予考虑计划调整。

(15)在冲击地压危险区蹲坐或长时间休息;危险区域放炮后躲炮时间少于30分钟;上、下端头各十架割煤、移架期间,在危险区逗留或工作;集控室、转载机、泵站司机未按措施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及其他违反防冲专项措施行为,罚款300元/项。

(16)严格冲击地压防治措施的落实,串车固定,材料放置和两顺槽压力监测符合规程要求,若违反上述规定,对工区跟班人员、值班人员罚款2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17)乳化液浓度必须按规定的比例配比,泵站压力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乳化液浓度及测试工具必须符合要求,正常工作状态下乳化液泵站压力不足或压力表损坏,乳化液浓度测量工具齐全,进回液管路破损、漏液,压力管连接不牢固,罚款300元/项,且每增加一处加罚200元,同时罚泵站司机200元/次。

(18)串车上所有设备必须有标志名牌、设备单元检查表,组合开关整定值符合要求,电气设备无失爆现象,串车按防冲要求固定,否则罚款200元/处。

(19)单体支柱迎山角、间排距、初撑力连续两棵累计四棵达不到要求;液压支架间距、顶梁错茬、初撑力、压力表及安全阀状况连续两架累计四架达不到要求;支架(柱)连续两架(棵)或累计四架(棵)超高或活柱伸缩量不足;铰接顶梁或液压支架顶梁接顶不实;有空载或失效支柱,罚款300元/处,且每增加一处加罚200元,同时对责任人罚200元。

(20)关门柱间距超400mm、初撑力低于11.5MPa,切顶挡矸无效,罚款200元/处。

(4)工作面上严禁放置闲散材料,当班备用物料在工作面上要集中放好,必要时采取防冲措施,否则罚款100元/处。

(5)“七图一表”施工牌板、设备单元检查表、岗位责任制牌板内容齐全、整洁,字迹清晰,且与生产现场相符;所有牌板必须统一悬挂或排放整齐,否则罚款100元/处,同时罚技术负责人200元/次。

(6)两顺槽按时洒水冲尘,卫生整洁,无浮煤杂物,无积水,底板平整;设备、材料上无浮煤积尘,零星物料及时回收不得随意乱放,否则罚100元/处。

(7)液压管路必须加强保护,固定点必须加垫皮、木条等物料包扎,否则发现磨损(或磨坏电缆等)罚款100元/处,同时罚责任人200元/次,并由工区承担磨损电缆、管线的材料费用。

(8)严禁用乳化液冲洗支架、炮眼、洒尘等,否则罚当事人200元/次。

(9)液压系统必须保持完好,严禁支架出现串液、漏液现象,否则罚款100元/处,同时罚跟班责任人200元/次。

(10)大块煤及矸石应及时破碎,否则罚款100元/块。(11)各工作面必须保证正常排水,严禁水煤进入大皮带,否则每次影响大皮带运行的,除停面排水外,承担其他工区产量损失,并根据影响情况报矿处理。

(12)工作面支架操纵把手要及时复位,并将支架操纵把手闭锁装置关闭,液压管路连接必须规范使用“U”型卡,严禁“U”型卡单边使用或用其他物品代替,否则罚款100元/处,罚责任人200元/次。

(23)保持支架、煤机护栏内整洁,架间及电缆槽内不得存放闲置物料;煤机停在顶板完好地方后及时清理机身浮煤,电机、减速箱处无积煤,喷雾完好,不缺截齿,滚筒上无杂物,否则罚款100元/处。

四、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管理

工作面推进至距停采线30m位置时,必须及时编制造条件安全技术措施报批。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措施施工,施工结束后,由工程质量验收小组对该工程进行质量等级验收。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

(一)评级办法

1.合格及以上等级必备条件:

(1)工作面两安全出口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本工作面规程规定。

(2)工作面顶、帮锚杆合格率必须大于90%以上。(3)整个工作面90%以上支架的高度、压力达到要求。2.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优良品: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良品;

合格品: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得分80分~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品;

不合格品: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品。

(二)处罚标准

1.支架成一条直线,支架前梁末端至煤壁净宽1.8m,支架高度符合措施规定,否则罚款100元/处。

2.所铺金属网无挫网、撕网现象,否则罚款100元/处;到停采位置必须保证后部顶煤压网1m以上,否则罚款200元。

3.钢丝绳间距0.6~0.7m,每0.2m连一扣,绳头必须使用三个绳卡固定在顺槽顶板的锚杆上,否则罚款100元/处;第一根钢丝绳到支架尾梁中部,最后一根钢丝绳到前探梁头,否则罚款200元/处。

4.绞车房中心线必须在出架空间中心线上,规格尺寸符合要求。出架空间底板必须割平,无台阶,在出架侧端头抹三角嘴子,否则罚款200元/处。

5.前、后输送机及支架底座、架间浮煤清理彻底,底部见底板、铲煤板,后溜老空侧清到底板,工作面两顺槽清理干净,高度不小于3.0m,所有的材料、配件清理运走,否则罚款100元/处。

6.按要求打好锚杆、锚索,间、排距符合措施要求,打锚索要做好原始记录,否则罚款100元/处。

矿将组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监处、地测科、通防科、工资科、物管中心以及接收单位和移交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就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查出的问题填写检查表,按规定逐条进行罚款,限期整改,过期仍整改不完的将进行加倍处罚。

(三)造条件工资计算标准:

根据采面宽度,定人员、定工期,质量达到撤面要求,全额发放工资。

和地测科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否则罚工区1000元/次,同时倒扣资源损失量。

(2)每班必须配备2名有经验、责任心强的专职放煤工进行放煤,否则对工区跟班管理人员、班组长罚款200元/人。

(3)放顶煤要按顺序均匀放出,严禁无秩序的乱放、漏放、放过量,两人放煤间隔距离不少于15架。检查人员对已放完顶煤的支架进行检验,若发现顶煤放的不彻底未见矸石,则按每架50元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若发现放煤过量,则按每架50元进行处罚,并对工区跟班管理人员、验收员罚款200元/人。

(4)因工作面两端头压力比较集中,维护困难,允许两端头各有一架不放顶煤,其它支架均按规定要求进行放顶煤。若发现端头未按规定进行放顶煤,对工区跟班管理人员、当班班验收员、班组长罚款200元/人。

(5)采煤工作面的放煤情况由跟班安监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放煤的工区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罚。

(二)控制大块矸石的管理措施

1.严禁大于400×300mm的矸石上皮带。回采工作面在转载机头,煤仓口配好大锤,由岗位工负责,发现大块矸石要及时停机处理。

2.回采面破碎机过煤高度进行统一调整(使用两块调高垫板),经常对破碎机三角带进行检查,发现三角带松弛要及时进行调整。

3.回采面要加强放煤管理,不要放出大块煤矸石,大块煤矸石要使用支架插板进行破碎。

4.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小分队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超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工区跟班人员、验收员、班组长、跟班安监员负连带责任,追究罚款2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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