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生教授推荐书_免试生教授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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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关于推荐201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
学院各毕业班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11年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考核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免试推荐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冯仲仁 副组长:张晓寒
成员:李书进
陈李波
李
孟
方
俊
刘
洁
赵志斌 胡
泳 廖红梅
二、推荐范围
(一)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定向培养的学生申请免试推荐研究生时,必须经定向培养单位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及指标
(一)2011年推免生分为“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两个类型,按以下方式推荐:
A类:学术型推免生(学院计划)C类:学术型推免生(学校单列计划)D类:专业学位推免生(学院计划)E类:专业学位推免生(学校单列计划)
(二)2011年继续推荐“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推免对象和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见相关部门文件)。
我院有A类指标16名。D类指标9名。指标分配如下:A类土木工程专业8名、建筑学专业3名、给水排水工程专业2名、工程管理专业3名;D类土木工程专业3名,其它专业各2名。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具体条件
1.申请A类学术型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 综合测评为班级前5名,德育为优秀;
② 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80分以上,土木工程专业智育为前30名(6个班×5人/班=30人),工程管理专业为前15名(3个班×5人/班=15人),建筑学和给排水专业为前10名(2个班×5人/班=10人),无不及格课程;
③ 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申请C类术型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一般指:
a.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或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撰)身份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b.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奖励。
②必修课平均学分绩75分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③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④本校本专业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生教授推荐表》见附件1)。3.申请D类士专业学位推免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综合测评为班级前10名,德育为优秀;
②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75分以上,土木工程专业智育为前60名(6个班×10人/班=60人),工程管理专业为前30名(3个班×10人/班=30人),建筑学和给排水专业为前20名(2个班×10人/班=20人),无不及格课程;
③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4.申请E类专业学位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一定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 具有一定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一般指:
a.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或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撰)身份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b.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②必修课平均学分绩70分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③原则上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④本校本专业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五、推荐办法及程序
(一)本人自愿申请,并填写《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和《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附件3)。
(二)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按综合评价成绩的高低择优提出推荐人名单,并公示三天。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附加分+学院考核分 1.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
①采用五级制计算成绩的实践教学课程,与百分制换算公式为: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
②学生第一次考核不合格、通过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其成绩按60分计算。2.附加分
附加分按《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附件5)中规定的项目分值计算。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10月15日,获奖项目均应有主办单位正式颁发的文件或证书。
3.学院考核分
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复查、评议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出学院考核分(1-10分)。
(三)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经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
六、推荐名额及接收专业、学校:
(一)推荐名额
1.2011年推免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名额,两种名额不能混用。
2.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分别按A、C、D、E四种类型提出候选人名单报送教务处,其中A类按1∶1.2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名单,D类按1∶2提出候选人名单报送教务处。
(二)接收专业、学校
1.为促进学科交叉,允许校内各学院在相近专业内跨专业推荐和接收免试研究生,但需占用被推荐学生所在学院的名额数。
申请跨院推免生时,需取得对方学院的接收函。在学校推免生公示结束时还未收到外院接收函的学生,视为放弃,其推免生资格作废。
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专业参见研究生院(筹)发布的《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2.遵循“自主自愿、双向选择、风险自负”的原则,允许学生选择攻读本校或攻读外校,学校只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家级研究机构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攻读外校免试研究生的推荐条件和考核办法与校内免试研究生相同,学院对申请攻读校内、校外的学生统一排序。
3.申请攻读外校的推免生,在学院推免生考核之前还未收到外校接收函的学生,视为自愿选择放弃推免资格。
七、推荐时间安排:
(一)2010年9月29日,公布推荐方案及推荐名额。
(二)2010年9月29日~10月11日上午12:00,学生持相关材料(成绩单、四六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等)到学工办报名,材料由学工办和教学办审核。
(三)2010年10月11下午,各专业组面试。1. 各系成立至少有5人组成的考核小组 组长:系主任
成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 2.考核方式:面试 3.考核分:分值为1~10分
(四)2010年10月12日,学院将推荐结果报教务处,同时张榜公布(公示3天)。
(五)2010年10月19日左右,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张榜公布结果(公示7天)。
(六)2010年10月26日左右,学院到教务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以及免推校验码。
(七)2010年10月31日前,学生凭免推校验码于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无论留在本校还是推荐到外校的推免生,其报考点须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同时,学院将填写完全的《登记表》交到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有关材料,并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批。
八、其它
(一)学院考核后推荐的各类免试研究生名单、学生有关说明材料、教授推荐信均应在学院内部张榜公布3天,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所有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必须于10月31日前凭“免推校验码”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22-推荐免试”),并于11月10~14日到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
(三)学生一旦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即被认定为免试研究生,必须按时报到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
(四)已获免试推荐的学生,在本科阶段的第4学年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五)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不得办理出国留学和毕业派遣手续(不发给就业协议书,不参加本科生毕业分配)。
(六)学校推免工作投诉电话:87850013。附件(见学校文件):
1.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生教授推荐书; 2.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 5.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 6.201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