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法规 名词解释归纳_旅游法规名词解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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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植物检疫:是植物保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法律为依据、行政和技术手段相结合、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以保护农林生产、生态环境安全及的一项重要措施。
2.非关税壁垒:又称非关税贸易壁垒,指一国政府采取除关税以外的各种办法,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进行调节、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与手段的总和,3.法律由国家制订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构制订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的法律既包括各国自身制订的法规,也包括由国际组织或双(多)边制订并由该国认可的相关公约、协定和议定书等。
4.行政执法(植物检疫执法属于行政执法范畴。)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5.有害生物: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系或生物型。
6.检疫性有害生物: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或环境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且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
7.定殖:当一种有害生物进入一个地区后在可预见的将来能长期生存。
8.疫区:存在检疫性有害生物并由官方控制的地区。
9.非疫区:由主管机关确认的未发生特定虫害或病害的地区,无论是一国的全部或部分地区,还是几个国家的全部或部分地区。
10.保护区: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确定的对一个危险地区进行有效保护的最小区域。
11.风险评估:根据可能适用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评价虫害或病害在进口成员领土内传入、定居或传播的可能性,以及评价相关潜在的生物学后果和经济后果。
12.可接受风险:制定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以保护其领土内的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成员所认为适当的保护水平。
13.铲除:实施植物检疫措施以从一个地区消除某种有害生物。
14.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对于进口国而言,那些存在于种植材料商并将对其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害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15.有害生物低度流行区:由主管机关确定的特定虫害或病害的发生水平低、自己采取有效监测、控制或根据措施的地区。该地区可以使几个国家全部地区或部分地区。
16.缓冲区:是指特定有害生物未发生或处于低度流行区并加以官方控制的、为防止有害生物扩散而采取植物检疫措施的地区。
17.非疫产地:是指科学证据表明特定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适当保持此状况达到规定时间的维持此状况达到规定时间的地区。
18.非疫生产点:指科学证据表明特定的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维持此状况达到规定时间的产地内作为一个单独单位以非疫产地相同方式加以管理的限定部分。
19.非疫区:即有科学证据证明未发现某种特定的有害生物分布,并由官方维持这种状况的地区。
20.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 以生物的或其他科学的和经济的依据,确定一种有害生物是否应该限制和加强防治措施力度的评价过程。
21.有害生物风险管理:为降低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风险的决策过程。
22.控制区: 专指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确定为防止特定有害生物从疫区扩散所必需的最小的限定区域;
23.受威胁地区:是指生态因素适合某种有害生物的定殖,该有害生物的定殖将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