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房产管理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_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海阳市房产管理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二○○九年岗位目标考核办法
2009年,海阳市房产管理局岗位目标考核,主要从招商引资、重点工作、业务工作、软环境建设、精神文明、民主评议等方面,以计分的方式对每位工作人员和科室进行考核,力求公开、公正、公平、实效,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建设高效务实的创新型机关,特制定岗位目标考核办法。
一、物质文明(150分)
(一)招商引资(50分)
1.完成项目投入100万元,得基本分50分。每增加或减少10万元加(减)1分。实际投资额以市考核办最终考核结果为准。
2.项目已备案并开工,但未达到市考核起点的,得20分。
3.签订合同并交付定金,得10分。
4.只签订合同未交付定金,得5分。
5.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性无偿资金,每10万元得0.5分。
6.对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投入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的项目引荐人,除了由市政府给予物质奖励外,我局将另行给予奖励。招商项目加分是指该项目引荐人及所在的科室。不是直接引荐人但为备案招商项目服务的,按市政府确认投资额的30%给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加分,不予物质奖励(一个项目只允许一个服务科室)。
7.凡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有下列工作成果之一,且无一票否决情形的,直接推荐为房管局先进,并作为上报市先进个人候选人。如果因市里分给我局的先进个人名额限制,不能评为市先进 1
《海阳市房产管理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