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识学习讲稿(供参考)_心理学通识课讲稿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识学习讲稿(供参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心理学通识课讲稿”。

[“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识学习讲稿]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考虑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状况与实践需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十大类,即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公约》“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及保护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数千年的历史为我们留下了灿烂夺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保护、发展遇到了很多新的问题,形势十分严峻。

首先,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传承的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随处可见;

第二,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步伐不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相适应,保护、管理资金和人员不足等困难在各地普遍存在;

第三,一些地方保护意识淡薄,重申报开发,轻保护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性的保护面临挑战;

第四,适合我国保护工作实际的整体性、有效性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文化遗产的管理工作相对滞后。

总之,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十分浩大且极其复杂的文化传承工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创造适宜的社会环境来承续不同民族、群体、地域优秀的人类文化传统,对于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对于充分发挥世界各国、各民族人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对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类的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相互团结协作等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也是历史的真实见证。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的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意义重大。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受到了比较大的冲击,所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是刻不容缓。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

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四、文化遗产日

1、设置初衷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中华民族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社会的现代化,我国文化遗产生存环境渐趋恶化,保护现状堪忧。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

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2、实际效果

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文化遗产日”。至此,我国已经有了“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标志”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歌曲”,对于增强全体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将会起到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文化遗产包括物质类和非物质类。物质类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区、名村镇。非物质类包括:口头传统、民俗活动和礼仪节庆、传统手工艺等以及与此相关的文化空间。政府希望通过设立“文化遗产日”,使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全面加强。

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全国“文化遗产日”并没有像人们预想的那样,选在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而是确定在没有任何特殊意义的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这样做旨在使这个“文化遗产日”具有更为广泛的代表性。

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时间 2006年6月10日

2009年6月14日

届数

第主题

保护文化遗产 守护精神一届 家园

第弘扬民族艺术,延续中华四届 文脉

3、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于2010年10月在济南举办;

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于2012年9月在枣庄举办。

五、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规文件及现状

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由于全球化和社会转型进程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损害、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具有内在的相互依存的关系,国际上现有关于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文件需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新规定予以充实和补充,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以下简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在第32届会议上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宗旨包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尊重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地方、国家和国际一级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互欣赏的重要性的意识;开展国际合作及提供国际援助。基于此,《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了概括和准确的定义,并要求缔约国对其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清点,制定政策,成立机构,采取适当的法律、技术、行政和财政措施,以确保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保护。《公约》设立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优秀实践名册”三项名录以及国际援助制度。《公约》还规定将建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即以缔约国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以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和秘书处作为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关,明确规定了各自的职能。

《公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最重要的国际法文件,它发端于国际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开展人类遗产保护的重要举措。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我国加入《公约》。2004年12月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交存了批准书。2006年4月20日,《公约》正式

对中国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同日,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发布主席令予以公布。2011年6月1日,《非遗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由政府工作上升为国家意志,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经验上升为法律责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长期有效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非遗法》共六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的内容。《非遗法》明确了“一个目标”,即“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同时,《非遗法》提出了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两大原则”:一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二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非遗法》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三项制度”,分别是调查制度、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传承与传播制度。

自实施以来,该法对保障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

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是《非遗法》规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是为了集中有限的资源,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制定保护规划,进行重点保护。

经过推荐、评审、公示、公布等程序,2006年5月,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括10个门类,共518个项目;2008年6月,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2011年,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91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64项),三批名录公布的项目总计为1219项。

我国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昆曲、中国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与蒙古国联合申报)。2009年9月30日,新添22项:中国蚕桑丝织技艺、福建南音、南京云锦、安徽宣纸、贵州侗族大歌、广东粤剧、《格萨尔》史诗、浙江龙泉青瓷、青海热贡艺术、藏戏、新疆《玛纳斯》、蒙古族呼麦、甘肃花儿、西安鼓乐、朝鲜族农乐舞、书法、篆刻、剪纸、雕版印刷、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端午节、妈祖信俗。2010新添两项:京剧、中医针灸。2011年新添一项:皮影戏。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建立,示范性地推动了省、市、县级名录的建设。截至2012年,我国共公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8566项,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818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3776项。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初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保护得以施行。

4、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制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政府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担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和义务,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

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鼓励、支持和保障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既赋予传承人以荣誉,增强其自信心和自豪感,又赋予他们以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迄今为止,文化部先后公布了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986名。与此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开展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工作。截至2013年,已认定省级代表性传承人9564名。财政部专门设立了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经费,每年资助每位国家级传承人1万元。各地文化部门则通过记录整理技艺资料、提供传习场所、资助开展传习活动、组织宣传与交流、征集并保管代表作品、建立档案等方式,积极帮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等传承活动。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传承、衍变的规律,我国逐渐探索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多种方式,如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等。这几种保护方式提出之后,得到了学界、保护工作者和传承人的广泛认可与积极响应,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1、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国遵循“抢救第一”的原则,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通过数字化信息采集记录,使濒危的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转化为有形的信息形式,为后人留下珍贵的文化基因。

2、生产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目前,这一保护方式主要是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施。2011年,文化部命名公布了第一批4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树立了一批生产性保护的成功典型。

3、整体性保护

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创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对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和传承发展,维护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提高文化自觉,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13年底,我国相继设立了15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七、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网络 http:// 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网

宝安区福永街道教育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

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根脉,更是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的精髓。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才能够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去,采取进校园的方式,不仅是一种创新,更是有益尝试......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定在我心里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城市,在中国的历史上,尤其在清代以来,特别是近代史,在中国历史进程上,它是一个重要的角色。比如说我们现在所在的直隶总督署大院里,知道这个院子曾......

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一节非物质文化遗产颍上花鼓灯颍上花鼓灯之乡,曾经有“千班锣鼓百班灯”的说法。2006年12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国家文化部颁发《颍上花鼓灯》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策划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策划一.活动主题品读和了解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产性保护工作,使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代的新工艺新技术新理念相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识学习讲稿(供参考).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识学习讲稿(供参考)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心理学通识课讲稿 文化遗产 讲稿 物质 心理学通识课讲稿 文化遗产 讲稿 物质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