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中区域发电厂辅助服务及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运行的有关事项的通知_试运行服务实施要点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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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区域发电厂辅助服务及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运行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发电厂:

按照成电监〔2010〕19号文的要求,从2010年4月26日起四川省正式启动四川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及运行管理考核试运行工作。为保障试运行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保证考核结算的高效、有序,现将考核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发电企业遵照执行:

1、调令核对及免考申请

1)在考核当月(上月26日-本月25日)之内,建成调度数据网的各电厂应通过网络方式实时核对日发电计划调令;如有免考申请,须在25日之前通过本电厂客户端平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未建成调度数据网的电厂,在启动月度考核后的1-7天之内(本月27日-次月2日),进行日发电计划调令的核对(联系电话028-68133097,68133096,68133101);如有免考申请须在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司章后,以传真方式报送(传真号码028-68133958);

2、辅助服务及运行管理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26日启动,每月27日-次月2日,各电厂须按时进行日发电计划考核核对工作(联系电话:028-68133097,68133096,68133101),逾期不再受理;

3、月度考核结果在次月10日-15日期间进行预发布,各电厂如有考核争议,自与发布之日起3日内,须及时提交。其中,有调度数据网的通过本厂客户端平台提交,未建成调度数据网的,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公司章,以传真方式提交(传真号码028-68133958);

4、在考核结果预发之日其3日内,电厂未提交考核争议,则视同认可结果;

5、月度考核正式结果,经电监办认可后,在次月15日-20日正式发布,并递交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据此进行月度电费结算工作。

以上事项自四川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及运行管理考核试运行之日起起开始实施,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四川电力调度中心技术处张弛(028-68133962)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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