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思西藏特殊税收政策对水电建设投资的影响_房产投资入股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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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思西藏特殊税收政策对水电建设投资的影响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西藏特殊税收政策的产生背景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1)加深对西藏经济发展形势的认识
(2)对发展今后西藏水电建设投资起示范作用
2.实际意义
(1)税收政策上西藏与内地相比较的优势
(2)从扩大我公司在西藏水电建设投资的地位
(3)对开发我国西部意义重大
二、西藏经济发展及水电建设投资现状分析和展望
(一)西藏经济发展现状
(二)西藏水电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西藏水电建设投资发展前景
三、西藏特殊税收政策对水电建设投资的影响
(一)西藏地区的优惠政策
1.企业年缴纳各类税收总额达到或超过200万元的,采用超额累进办法,以上一年度企业缴纳各类税收总额为基数抵扣,按激励比例计算激励资金。考核激励金额不得超过企业年缴纳各类税额的16%。
2.企业年新增在藏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产额考核指标和激励标准.激励资金=企业年缴纳各类税收金额*40%*30%*分段激励比例。
3.新吸纳就业考核指标和激励标准。激励资金=企业年缴纳各类税收金额
*40%*30%*分段激励比例。
4.企业在开发区年缴纳所得税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享受政策扶持,具体比率是: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扶持比率为30%;100万元至200万元(含200万元),扶持比率为35%;200万元至400万元(含400万元),扶持比率为40%;400万元以上,扶持比率为45%.5.企业在开发区年缴纳流转税(指增值税、营业税)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享受政策扶持,具体比率是: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扶持比率为15%;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扶持比率为20%;3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扶持比率为25%;500万元至700万元(含700万元),扶持比率为30%;700万元以上,扶持比率为35%.6.开发区内企业将取得的利润进行再投资,以增加注册资本或在开发区兴办其他企业,经营期限不少于3年的,经申请批准,自生产经营之日起,返还所缴纳的增加投资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7.开发区内新办工业企业(不含高新技术企业),从获利年起,前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到第5年减半征收。
8.目前全国开征而西藏尚未开征的有关税种,在开发区内投资的国内外企业享受自治区内企业同样待遇。
四、积极利用西藏特殊税收政策对水电建设投资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