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爱月方案_双拥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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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口区2011年“慈爱月”
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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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进一步做好民生工作,推进社会更加和谐‛的会议精神和大连市《2011年大连市‚慈爱月‛活动方案》,继续发扬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慈善义举与大爱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慈善公益事业全面发展,结合沙河口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全力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沙河口,深化慈善理念宣传,突出慈善典型宣传,广泛募集慈善资金,持久开展扶危济困、安老助老、助教助学等慈善救助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区企业和广大市民慈善意识,形成人人关爱弱势群体,人人参与慈善,凝心聚力构筑社会和谐,共创富庶文明城区的良好局面。
二、活动时间与范围
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在沙河口区内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
各街道慈善代表处于2011年11月初,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慈爱月‛活动启动仪式。
各单位、各部门、各系统要把‚慈爱月‛活动的过程,变成全区广大市民思想文化和道德观念建设的过程,不断提高市民思想文化道德素质。
(二)募捐范围及形式
1.机关干部带头捐。广大机关干部要自觉奉献,带头捐善款、献爱心,为人民群众做出表率。
2.市民自愿捐。在全区开展人人自愿参与的群众性善款捐助活动。广泛宣传‚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的慈善理念。捐款完全自愿,不提倡入户劝捐。
3.企事业单位主动捐。由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宣传‚慈爱月‛活动主题,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履行社会公民责任,主动捐出善款、善物。
4.驻区部队、大专院校爱心捐。驻区部队官兵以‚慈爱月‛捐款活动为载体,巩固军民共建成果。大专院校师生捐善款可以定向资助贫困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5.‚义工爱心助‛。各街道义工站要组织好义工参与‚慈爱月‛活动,发挥义工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义工活动;团体(行业)义工站结合各自特点开展各类慈善公益活动。
6.开展慈善物资募捐活动。广泛动员企业、商场超市,捐出积压或闲置物资,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贫困群体。
7.11月下旬,在区人民会堂举行‚2011年沙河口区‘慈爱月’捐赠仪式暨2009-2010年度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届时,区级领导将带头捐款;大额捐款的企业和个人将举牌捐款;各街道、各系统所募集的善款将由主要领导现场举牌。同时,隆重表彰2009年至2010年为沙河口区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各社区在‚慈爱月‛活动期间设置募捐箱,接受市民的捐赠。
(三)救助项目
区慈善总会在2011年‚慈爱月‛活动中,将实施以下救助项目:
1.贫困家庭医疗救助项目
与市慈善总会联合开展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股骨头坏死患者‛、‚人工膝关节置换‛等救助项目,为辖区内的‚低保‛困难家庭进行医疗帮扶。
2.‚养老服务中心‛援助项目
(1)区慈善总会出资,为部分社区老年养护中心建设提供帮助。
(2)与市慈善总会合作,在辖区内选择场地建设老年健身室,为其添置健身设备。
3.开展‚邻里一家亲,和谐在社区‛友邻助困活动。每个社区确定1-2户特殊困难的家庭,动员社区邻里有针对性地对其实施帮扶。
4.各街道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救助项目,经区慈善总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领导
在沙河口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沙河口区民政局和沙河口区慈善总会共同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成立‚沙河口区慈爱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弋忠福 区委副书记
张德志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孙克武 区慈善总会会长
李金孛 区慈善总会顾问杨文才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孟 霞 区慈善总会副会长
崔跃强 区委办公室主任 李国辉 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李国辉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东海 于晓艳 宋晓红 崔静岩 韩裕民 卢锋军 于勇建 胡传晟 张 斌 徐 丽 武克玺 关昌盛 郎力夫 张晓安 谭 坚 梅阜刚 张卫东 赵 庆 徐克刚 张大庆 丛 蓉 区政协办公室主任
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书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区卫生局党委书记 区城建局党委书记 区审计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文体局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李家街道党工委书记 春柳街道党工委书记 马栏街道党工委书记 兴工街道党工委书记 中山公园街道党工委书记 白山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南沙街道党工委书记 星海湾街道党工委书记
戴 滨 黑石礁街道党工委书记 梁继臣 李家街道慈善代表处主任 刘志民 春柳街道慈善代表处主任 夏立奖 马栏街道慈善代表处主任 尹新杰 兴工街道慈善代表处主任 张 红 中山公园街道慈善代表处主任 王新秀 白山路街道慈善代表处主任 韩 霞 南沙街道慈善代表处主任 刘学珍 星海湾街道慈善代表处主任 齐月敏 黑石礁街道慈善代表处主任
五、活动分工
1.本次活动的启动及相关工作由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组织实施。
2.本次慈善资金募捐活动,由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教育局党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区城建局党委、区卫生局党委、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区民政局、区文体局、区工商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1)区直机关党工委负责区直机关工作人员募捐活动。(2)区教育局党委负责所属中小学的募捐活动。(3)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负责对其管理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党员的宣传和善款的募集工作。
(4)各街道党工委负责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居民的募捐活动。
(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区城建局党委、区卫生局党委、区文体局分别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募捐活动。
(6)区工商分局协助街道对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募捐活动。
(7)区民政局负责驻区部队的募捐活动。
六、活动要求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2011年大连‚慈爱月‛活动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全市性大型慈善公益活动,对于加快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互助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民生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对慈善事业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全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广大党员都要带头参加。抓住全市‚慈爱月‛活动这一有利契机,认真组织,结合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广泛宣传‚慈爱月‛活动。各街道、各系统、各单位要通过深入开展各类慈善活动和采取多种形式来弘扬慈善意识,促进慈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宣传‚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慈善理念,使‚富者知贫,贫者得助‛。各街道要组织一次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的大型宣传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如义演、义卖等活动,现场募集善款、现场救助贫困家庭、现场结成帮扶对子等。结合区委区政府的慈善表彰活动,大力宣传捐款企业和个人的慈善义举,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使企业、市民的慈善意识得到提升,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各单位、部门、系统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区委宣传部和区慈善总会。3.加强善款收缴的管理。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善款的收缴工作,及时将捐款存入区慈善总会银行账户。现金存款单和收据,于每周五15:00时之前集中送交区慈善总会;支票捐款要在有效期内及时(支票有效期为10天)送交区慈善总会。
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要主动登门办理捐赠手续。收到的善款要做到公开透明。各单位善款的募集数额,将通过公告的形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单位捐赠的善款要在街道办事处张榜公布;社区居民的捐款要由居委会在小区醒目的地方张榜公布。
沙河口区慈善总会账户:大连银行解放广场支行
账号:***(捐款)
此账户全市联网,存款人可就近到大连银行网点办理存款。
区慈善总会电话:84606460 联系人:李晓红
84548313 联系人:赵 旭 传真:84548043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