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基层干部“累积贡献奖”评选实施办法_特别贡献奖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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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累积贡献奖” 评选实施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导向,调动基层干部扎根基层做奉献的积极性,结合采油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宗旨
基层干部“累积贡献奖”是指在基层管理岗位累计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为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的现任基层正职管理干部中,开展功勋队长(政治指导员)、资深队长(政治指导员)、荣誉队长(政治指导员)的评选。本办法旨在引导、鼓励基层干部扎根一线、爱岗敬业,持续激励广大基层干部立足岗位、创新进取。
基层管理岗位工作时间以厂下发的聘任文件时间为准,从其他单位调入的干部,从事基层管理岗位的时间以胜利采油厂的聘任为准。
二、评选标准
政治坚定,业绩突出; 作风扎实,勤勉敬业; 群众认可,组织满意; 综合评比,动态管理。
三、评选条件
功勋队长(政治指导员):在采油厂基层管理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的。
资深队长(政治指导员):在采油厂基层管理岗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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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队长(政治指导员):在采油厂基层管理岗位累计工作满10年的。
本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所带领的队伍获得过xx金牌基层队(单位)、五星级站(所)、xx银牌基层队(单位)、四星级站(所)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由本人填报《xx厂基层干部“累积贡献奖”申报表》,上交相关证书原件,由各三级单位组织部门进行审查。
2、单位推荐
推荐工作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择优的原则,各三级单位组织部门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对聘任时间、聘任岗位、聘任文号进行严格把关。报名人数较多的单位,要按照评选比例择优推荐,填写《xx基层干部“累积贡献奖”推荐名单》上报厂党委组织科。
3、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科对三级单位推荐人员,结合人力资源系统和人事档案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述职答辩环节人选。
参评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累积贡献奖”评选资格:
(1)所在单位当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2)参评对象曾经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评资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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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述职答辩
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述职人员进行考评,确定最终获奖人员名单。
5、公示
对拟评选为基层干部“累积贡献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奖励。
6、管理
基层干部“累积贡献奖”三年一评,择优选拔,动态管理。
五、表彰及奖励
对获得“累积贡献奖”的,分别授予功勋(政治指导员)、资深(政治指导员)、荣誉队长(政治指导员)等称号,颁发奖杯和证书。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通过xx周报、xx电视台、xx新闻网等各种媒体,对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让他们报纸上有名、电视里有声,切实增强他们的荣誉感。
附件1 xx厂基层干部“累积贡献奖”申报表 附件2 xx厂基层干部“累积贡献奖”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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