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培期间病历书写要求_规培病历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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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培期间病历书写要求
1、按规范化培训要求每个学员每个月书写病历3份,每季度一次统一交科教科。
2、用word软件书写病历,统一A4纸打印,杜绝用办公室电脑直接打印运行病历作为需上交的病历。
3、每份病历单独装订,首页注明“专业+姓名”,每页标注页码。
4、按住院运行病历格式书写,每份所交病历包括24小时入院记录及首次病程记录。2013年以后交完整病历,内容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含系统回顾)、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首次病程记录)。外科病历要有术前讨论。
5、署名必须为病历书写者本人姓名。
6、指导老师必须审阅并签名。
7、轮转时交轮转科室病历,轮转辅助科室时可以不交病历。
8、病历书写要求:甲级病历
90分以上
乙级病历
70-90分
丙级病历
70分以下
甲级病历为合格,乙级及丙级病历均不合格,出现丙级病历两次以上将延期参加规培结业考试。
以下情况为重大缺陷项目,出现一项判为乙级病历:
(1)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2)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的。(3)有明显涂改(关键部位刮、粘、涂等)。(4)在病历中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的。
9、所交病历由科教科统一安排内、外科老师进行评分,分数记入规培档案,未书写或逾期未交病历者按零分记录。
病历修改老师要求
1.为进一步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医院对培训过程的管理,切实提高培训医师病历书写质量。由科教科统一安排,定期组织规培学员病历书写小讲课。
2.根据规范化培训要求,我们规定规培学员每月上交病历3份,每季度随机抽取一份批改。每次我们将在内、外科系统各抽一名老师批改学员病历。
3.每位老师严格按照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实施细则及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打分,统一标准,量化指标,注明扣分理由,以利学员改进。
4.每次病历评分结束后,针对学员病历书写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病历点评,促进学员病历质量的提高。